“迟到的民族国家”与“超前的民族国家”
“新德国问题”主要是指德国1990年10月3日重新统一以后在变化了的国际体系中奉行 什么样的外交政策,是继续坚持1949年以后西方一体化的根本方向,还是重蹈历史上“ 德意志特殊道路”覆辙。关于它在“后冷战时期”的现实发展和理论探讨,已有专文论 述过。这里主要着眼于“新德国问题”在21世纪的前景,拟从“迟到的民族国家”和“ 超前的民族国家”两个方面加以说明。(注:这是为庆祝中德建交30周年而撰写的“‘ 新德国问题’探索三部曲”之三;三部曲之一是“‘正常化’的改变与‘连续性’的坚 持——‘新德国问题’现实探索”,载于《欧洲》2002年第3期,第65—74页;三部曲 之二是“‘权力国家’乎?‘贸易国家’乎?‘文明国家’乎?——‘新德国问题’理论 探索”,载于《国际政治研究》,2002年第3期,第62—70页。)
一、“迟到的民族国家”
所谓“迟到的民族国家”,是指德国迟至世界更迭以后的2001年,才真正发展成为一 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即拥有内政和外交完全自主权的、统一的、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 获得国际平等的民族国家。
从历史上和当今看,德国都是一个“迟到的民族国家”。与其它世界大国比起来,它 在国家发展和世界地位等很多方面都落在后面:它统一成为民族国家比别国晚,成为大 国、工业国、殖民帝国或世界大国以及成为共和国或代议制民主国家也都迟于其它国家 ,因此,一种不想再异于他国的平等要求格外迫切与强烈。这种平等要求,对于二战以 后在美苏为首的东西方“冷战”背景下成立的西德来说,是其外交政策所要追求的实质 目标,具体表现在争取国家主权独立和实现国家统一上;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对其它西 方大国来说已是不成问题的现实,但对1949年建国的西德来说,却意味着要经历一场长 达半个多世纪的“长征”。直到世纪更迭以后,德国才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实现了 国际平等这一外交政策实质目标。另外,德国的平等要求不仅限于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 ,而是还有一个更深的价值规范内核,即新建国家也要成为一个同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 民主制国家。这实际上就是西德在1949年开启的两个长期历史过程:内政民主化(政治 价值上皈依西方)和外交一体化(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
德国从政治价值上皈依西方,已经成功实现了。首先,德国“基本法”为新建国家政 体规定了不可更改的四项基本原则: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社会国家原则,它们 体现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征,即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法治和权力制衡。第二 ,1949年以后德国开始实行的政治制度,不论在同本国历史的纵向比较(如与魏玛共和 国相比),还是同其它西方国家的横向比较(如与美、英、法政治制度相比)上,都表现 出自己鲜明的特点,如政党制度的宪制化、行政制度的“总理原则”、联邦制度的功能 性联邦主义,等等。它们既适应了德国历史和政治文化特点的要求,在实践中切实可行 ,同时又进一步丰富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般理念与实践。第三,德国政治制度在实 际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譬如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冲突”; 在司法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监督冲突”等。这些问题是德国在非纳粹化的民 主建构过程中遇到的前进中的问题,且都已有应对方案和措施,问题也都得到一定程度 的控制或解决。总之,二战以后德国西方化(或曰美国化)的非纳粹化改造获得了成功, 德国统一这么剧烈的社会政治震荡也没能动摇德国政治制度的根基。德国已经成为一个 与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正常的民主制国家了。
德国西方一体化的第二个历史进程是从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它的实现如同前者一样 也是大势所趋,西德必须在外交政策上“一边倒”,加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然而 ,西德并不是一个只能/会对国际体系作出机械反应的被动客体。如何决策,西德是有 一定选择余地的,特别是要处理好其外交政策的三大矛盾或平衡问题,即对法关系和对 美关系之间的平衡;国家利益(加入西方一体化)和民族利益(德国统一)之间的矛盾;对 苏关系与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是西德开国总理阿登纳从1949年至1963年14年执政时期的一项主要 外交政策,政策的重点是法国。这既是地理与历史因素之需要,也是法国二战以后在四 大战胜国中持最强硬的德国政策决定的。阿登纳将“政治是可行性艺术”奉为其外交政 策行为准则,从西德所处地位的现实可能性出发,循序渐进、适度灵活、着眼于发展地 选择最佳可行性道路,从参加鲁尔国际署到欧洲煤钢共同体,从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到参与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等;阿登纳不仅一步一步地实现了本国的主权平等和全面复 兴,而且还为德法和解以及促进西欧一体化事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要求西德必须同时处理好其国家利益同民族利益的矛盾以及发展对 苏关系同发展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因为,德国统一目标随着西方一体化政策的 成功不是更加接近而是更加遥远了;同苏联改善关系也引起西方盟国,特别是美国和法 国的种种疑虑与不安。这些矛盾在东西方两大集团对峙的冷战条件下不可能根本解决, 勃兰特政府的“新东方政策”只能是对阿登纳的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进行补充、而不是 替代;与东德建立和发展关系必须在牢牢立足于西方联盟的前提之下;处理对苏关系, 西德也必须首先坚定不移地维护西方联盟的总体利益和团结,然后再谨慎而又不失积极 地发展对苏关系。德国的西方政策是其安身立命的根基,即使1990年德国统一,也不是 走中立化道路,而是继续立足于欧盟和北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法国和美国关系出现矛盾与裂痕,譬如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等,使德国的西方联 盟政策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阿登纳总理在执政后期失去了对法、对美关系的 平衡,他过分靠向法国戴高乐,不仅得罪了美国,还激化了二战以后德国(同英国一样! )一直存在的所谓较为亲法的“欧洲派”(戴高乐派)和较为亲美的“大西洋派”之间的 矛盾。这两派之间的争斗,从来没有停止过,德国1990年重新统一以后依旧如此。但是 ,德国统一却使原来德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之间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德国获得了 其内政、外交的完全自主权。值得注意的是统一德国对东欧政策,德国著名国际政治学 教授海尔加·哈甫腾多恩(Helga Haftendorn)认为:德国的东欧政策已经随着冷战结束 而出现质的新变化,即已处在与德国的西欧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注:HelgaHaftendorn,Kontinuitaet und Wandel des aussenpolitischen
Entscheidungsprozesses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in:
PolitischeVierteljahresschrift,Sonderheft 30/1999,S.254—255.)
关于德国西方一体化的巩固问题,可以从德国外交决策和国内社会基础等方面来看。 在外交决策的理论层面上,德国在“后冷战时期”对“新世界政治”结构模式的根本看 法是“复合性相互依存”;德国不仅属于这种世界相互依存体系,而且对它的依赖程度 很高;德国的地理位置、经济与安全利益结构等决定了任何国际危机都会直接而深刻地 危及它的利益,因此,德国对于国际社会的安全与 《“迟到的民族国家”与“超前的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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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迟到的民族国家”
所谓“迟到的民族国家”,是指德国迟至世界更迭以后的2001年,才真正发展成为一 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即拥有内政和外交完全自主权的、统一的、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 获得国际平等的民族国家。
从历史上和当今看,德国都是一个“迟到的民族国家”。与其它世界大国比起来,它 在国家发展和世界地位等很多方面都落在后面:它统一成为民族国家比别国晚,成为大 国、工业国、殖民帝国或世界大国以及成为共和国或代议制民主国家也都迟于其它国家 ,因此,一种不想再异于他国的平等要求格外迫切与强烈。这种平等要求,对于二战以 后在美苏为首的东西方“冷战”背景下成立的西德来说,是其外交政策所要追求的实质 目标,具体表现在争取国家主权独立和实现国家统一上;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对其它西 方大国来说已是不成问题的现实,但对1949年建国的西德来说,却意味着要经历一场长 达半个多世纪的“长征”。直到世纪更迭以后,德国才既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实现了 国际平等这一外交政策实质目标。另外,德国的平等要求不仅限于主权独立和国家统一 ,而是还有一个更深的价值规范内核,即新建国家也要成为一个同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 民主制国家。这实际上就是西德在1949年开启的两个长期历史过程:内政民主化(政治 价值上皈依西方)和外交一体化(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
德国从政治价值上皈依西方,已经成功实现了。首先,德国“基本法”为新建国家政 体规定了不可更改的四项基本原则: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社会国家原则,它们 体现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征,即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法治和权力制衡。第二 ,1949年以后德国开始实行的政治制度,不论在同本国历史的纵向比较(如与魏玛共和 国相比),还是同其它西方国家的横向比较(如与美、英、法政治制度相比)上,都表现 出自己鲜明的特点,如政党制度的宪制化、行政制度的“总理原则”、联邦制度的功能 性联邦主义,等等。它们既适应了德国历史和政治文化特点的要求,在实践中切实可行 ,同时又进一步丰富了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般理念与实践。第三,德国政治制度在实 际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譬如在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冲突”; 在司法权与立法权之间出现所谓“宪法监督冲突”等。这些问题是德国在非纳粹化的民 主建构过程中遇到的前进中的问题,且都已有应对方案和措施,问题也都得到一定程度 的控制或解决。总之,二战以后德国西方化(或曰美国化)的非纳粹化改造获得了成功, 德国统一这么剧烈的社会政治震荡也没能动摇德国政治制度的根基。德国已经成为一个 与其它西方国家一样的正常的民主制国家了。
德国西方一体化的第二个历史进程是从外交战略上皈依西方,它的实现如同前者一样 也是大势所趋,西德必须在外交政策上“一边倒”,加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然而 ,西德并不是一个只能/会对国际体系作出机械反应的被动客体。如何决策,西德是有 一定选择余地的,特别是要处理好其外交政策的三大矛盾或平衡问题,即对法关系和对 美关系之间的平衡;国家利益(加入西方一体化)和民族利益(德国统一)之间的矛盾;对 苏关系与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是西德开国总理阿登纳从1949年至1963年14年执政时期的一项主要 外交政策,政策的重点是法国。这既是地理与历史因素之需要,也是法国二战以后在四 大战胜国中持最强硬的德国政策决定的。阿登纳将“政治是可行性艺术”奉为其外交政 策行为准则,从西德所处地位的现实可能性出发,循序渐进、适度灵活、着眼于发展地 选择最佳可行性道路,从参加鲁尔国际署到欧洲煤钢共同体,从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到参与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等;阿登纳不仅一步一步地实现了本国的主权平等和全面复 兴,而且还为德法和解以及促进西欧一体化事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要求西德必须同时处理好其国家利益同民族利益的矛盾以及发展对 苏关系同发展对西方盟国关系之间的矛盾,因为,德国统一目标随着西方一体化政策的 成功不是更加接近而是更加遥远了;同苏联改善关系也引起西方盟国,特别是美国和法 国的种种疑虑与不安。这些矛盾在东西方两大集团对峙的冷战条件下不可能根本解决, 勃兰特政府的“新东方政策”只能是对阿登纳的西欧/方一体化政策进行补充、而不是 替代;与东德建立和发展关系必须在牢牢立足于西方联盟的前提之下;处理对苏关系, 西德也必须首先坚定不移地维护西方联盟的总体利益和团结,然后再谨慎而又不失积极 地发展对苏关系。德国的西方政策是其安身立命的根基,即使1990年德国统一,也不是 走中立化道路,而是继续立足于欧盟和北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法国和美国关系出现矛盾与裂痕,譬如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等,使德国的西方联 盟政策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阿登纳总理在执政后期失去了对法、对美关系的 平衡,他过分靠向法国戴高乐,不仅得罪了美国,还激化了二战以后德国(同英国一样! )一直存在的所谓较为亲法的“欧洲派”(戴高乐派)和较为亲美的“大西洋派”之间的 矛盾。这两派之间的争斗,从来没有停止过,德国1990年重新统一以后依旧如此。但是 ,德国统一却使原来德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之间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德国获得了 其内政、外交的完全自主权。值得注意的是统一德国对东欧政策,德国著名国际政治学 教授海尔加·哈甫腾多恩(Helga Haftendorn)认为:德国的东欧政策已经随着冷战结束 而出现质的新变化,即已处在与德国的西欧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注:HelgaHaftendorn,Kontinuitaet und Wandel des aussenpolitischen
Entscheidungsprozesses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in:
PolitischeVierteljahresschrift,Sonderheft 30/1999,S.254—255.)
应该重申的是:地理和历史是决定一国外交政策恒定不变的因素,德国地处欧洲中心 的地缘政治形势对其外交思想影响是有延续性的,俾斯麦开创的德国东方政策与西方政 策平衡贯通的传统同样具有延续性。然而,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二战以后西德外交政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已经逐步形成新的传统,即立足西方;经贸立国;谅解、合作与多边 主义;优先采用非军事手段解决国际冲突等。问题在于,在冷战结束、德国统一的全新 的历史条件下,德国外交政策的老传统是否会盖过新传统,1949年开始的同时含有两个 历史进程的西方一体化成功实现以后能在21世纪继续坚持和获得巩固吗?
关于德国西方一体化的巩固问题,可以从德国外交决策和国内社会基础等方面来看。 在外交决策的理论层面上,德国在“后冷战时期”对“新世界政治”结构模式的根本看 法是“复合性相互依存”;德国不仅属于这种世界相互依存体系,而且对它的依赖程度 很高;德国的地理位置、经济与安全利益结构等决定了任何国际危机都会直接而深刻地 危及它的利益,因此,德国对于国际社会的安全与 《“迟到的民族国家”与“超前的民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