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视域下社会不公平问题探析
(三)行政官员的官德存在问题
官德的败坏不止于腐败,还在于官员们公民权利意识的淡漠及法律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的淡漠。从近年来暴露出的腐败案件看,个别官员的主人意识、权力意识、等级意识和优越感极度膨胀,鄙视人民群众,对老百姓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视若无睹,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
官员官德失范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对公权力的滥用,进而人为破坏社会公平。众所周知,任何级别的官员,或多或少地都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资源,如果官员用所掌握的权力为群众办事,公权公用,就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反之,如果官员以权谋私,公权私用,则会大大地破坏社会公平。例如,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人为干扰市场的公平竞争;有的官员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亲属、朋友谋利,大开方便之门;还有的官员在执法中滥用权力,明显偏袒一方,打压另一方,造成权力的不公平使用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出官员自身的道德滑坡,缺乏自律意识,导致自身的权力观、利益观出了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官员的廉政制度存在问题,如官员道德规范的法制化缺失,官员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到位或弱化等。
总之,由于官员伦理道德失范而导致的公权力滥用是社会不公平问题产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对社会公平的实现形成了极大的阻碍。
二、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的重大意义
首先,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价值取向上包括两大主要内容: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梦寐以求的“强国富民”理想;二是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邓小平同志曾明确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关键所在。解决不公平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其次,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因此,解决不公平问题,坚持社会公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基础性意义。只有坚持社会公平,真正做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才能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坚持社会公平,通过民主法治作为制度保证,才能真正走向依法治国的轨道;只有坚持社会公平,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得其所应得的,人们之间才能形成和谐相处的关系,社会才能稳定有序,长治久安。
最后,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执政理念。它不但解决了“为了谁”的问题,而且理应包含着“如何为”的问题。这是因为,人民是分为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要想理顺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的各个阶层之间实现良性的互动,就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只能是公平正义。因此,解决不公平问题,实现社会公平应当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题中之义。
三、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的方法路径
(一)树立公平的行政管理理念
社会管理的核心目标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单纯的效率最大化。因此各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平的价值理念。
首先,要在公共决策过程中树立公平的理念。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发展中,公平一直是人类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和政治伦理目标。不论是中国古代“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还是西方资产阶级文艺复兴时期的“天赋人权”学说,以及当代罗尔斯的“正义论”,都把公平视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由此可见,政治系统的核心理念在于公平正义,而致力于解决社会各种矛盾问题的公共决策更应贯彻这一价值理念。
其次,要在社会分配过程中树立公平的理念。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置于市场和政府中审视,我们也会发现,市场可以自发地实现效率但难以自发地实现公平,公平必须通过政府的干预来实现,如果分配领域完全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然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因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人们不可能占有同样的机会、拥有同样的财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市场机制的铁律,这使得弱势群体很可能得不到基本的生存保障,此时就需要政府更多地从公平角度去处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建立公平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障。只有在公平的社会管理制度保障下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在具体实践中,需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无论在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中都更加注重公平,充分利用政策和税收的杠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人数,合理限制过高收入,坚决取缔违法收入,使收入分配制度更加趋于合理,更加体现公平正义,更有利于避免两极分化,更加有助于实现全民共同富裕。
二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提高普通城镇职工、居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城镇弱势群体的优抚和照顾(如残疾人,城镇低保人员等),保证其基本生存条件得到满足;在不断提高城市社会保证质量和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并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是改革不合理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弱化直至取消户口对公民身份的区分,促进城乡居民的自由流动,加强城乡居民一体化建设,彻底解决由此引发的农民工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及其子女在入托、上学时遇到的不公平正对待问题。
四是改革不合理的教育制度。通过取消重点学校制度,高考加分制度等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使所有孩子无论出身如何,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接受平等的教育,保证最起码的人生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
五是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在法律制度安排上真正确保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落实,使公民的各项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加强官员的官德建设,严格约束公权滥用
官员的伦理道德对其正确使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官员的伦理道德建设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十分重要,需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必须加强官员的道德自律。例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对自己的秘书、子女、家属严格要求,不搞特殊化,不为自己谋私利,不滥用权力。如果一个行政官员真正塑造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人格,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那其必定会成为社会公平的守护神和捍卫者。
二是必须强化对官员的伦理制度约束。官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完全靠其道德自律是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严格伦理制度约束恰恰是培养自律的最好途径。必须把官员的行政行为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通过规范、法律和制度来约束官员的行政行为,防止其利用权力干扰社会公平。我们应从整个制度层面,从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出发,从传统文化的优秀精神中梳理出现代公务人员伦理道德的基本守则,尽快制定和出台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官员伦理道德建设实施细则,给予所有官员权力以制度上的约束,确保其权力总是为社会的公平服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力。”这既是我们党将要以更大的力度加强社会建设,以更多的举措改善民生的明确信号,同时也对官员的行政伦理观念和社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在社会建设中逐步解决不公平问题,必将成为行政官员塑造行政理念,进行制度安排,履行行政职能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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