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体系下的非政府组织及其国际政治效应
心网络已经从整体上失去了自我支撑的能力,已经受到非政府 组织这类跨国家中心网络的影响。(注:星野昭吉编著:《变动中的世界政治——当代 国际关系理论沉思录》,第436页。)特别是在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像污染、人口、能源 、贫困和人权等跨国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国家行为体虽对这类问题一直予以关注但 却缺乏解决手段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得以在要求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ment)的呼 声中彰显自己在这些方面的相对影响力。所以,尽管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中非政 府组织的地位很脆弱,但随着其国际参与能力的日渐加强,其规模和密度的日益增大, 非政府组织正日益强劲地冲击着国际政治的国家中心模式,使世界政治的多元化特征更 加明显。
在联合国体系中,尽管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扩展主权国家的中心地位相对地下降了,但 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政治特别是联合国的主要行为体,一个根本的标志就是主权国家可 以利用联合国来实现不同的对外政策目标。非政府组织的国际行为体地位虽已获得国际 认可,但这并不表明其可与主权国家相等同,更不可能取而代之,它只是在不受地缘限 制的全球政治事务上享有一定的发言权。
其次,非政府组织日益侵蚀着国家主权,并弱化着国民对主权国家的忠诚。
根据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主权确保了国界之外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干涉国界里面所 发生的一切。国界外部的人们可以听任、不关心、淡化、不理解或者是热心于这里的所 作所为。或许,国界两边的人们接受了主权的互惠逻辑;如果你们不但心我们的行为 的 话,我们也不会担心你们的行为。”(注:Michael Walzer,On Toleration(New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7),pp.19—20.)1991年12月19日,联合 国大会第46/182号决议特别强调,人道主义救援必须根据人道、中立和公正的原则;国 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得到完全的尊重。(注:AdamRobert and Benedict Kingsburgeds.,United Nations,Divided World,p.479.)甚至在 人道主义干涉盛行的今天,有的学者仍然强调指出,人道主义干涉只能视为不干涉原则 的一个例外。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就很有可能破坏不干涉原则的普遍性和权威性,进 而破坏维系现有国际社会的国际法秩序。(注:时殷弘、沈志雄:“论人道主义干涉及 其严格限制——一种侧重于理论和法理的阐析”[J],《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8期。 )
多数非政府组织宣称,在发生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可以不受联合国宪 章的制约,有权进行干预。(注:Gene M.Lyons,Michael Mastanduno,BeyondWestphalia?,p.108.)此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政治进程这本身就表明了非政府组织 已具备了将某一问题国际化的潜能。通过扩展“国际关切”(international concern) 概念来侵蚀传统国际法中的“国内管辖”(domestic jurisdiction)概念,从而把某些 领域的问题移出国内管辖的范围,使之成为国际关切和干涉的对象,从而在相当程度上 侵蚀着国家主权。(注:Lung-chu Chen,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International Law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9),p.224.)当然,非政府 组织的“干涉”行为完全不同于政府间组织的干涉行为,前者的“干涉”通常是消极被 动和低水平的,仅限于收集信息、调查控诉、督促该国遵守国际承诺等。(注:Gene M. Lyons,Michael Mastanduno,Beyond Westphalia?,p.113.)
主权的价值还在于它维系着国民对国家的忠诚(loyalty)。“1648年这一年,可以说是 人们最高的忠诚对象向国家转移迈出重要一步的一年。”(注:David W.Ziegler,War,Peace&nbs
International Society,( London:MacMillon,1992),p.500.)这一点显然也同样适用于非政府组织。为使其行为合 法化,非政府组织特别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念,吸引或培植一大批精英 分子投身于这类活动之中;或者是通过重复西方的信仰、生活方式或社会实践,在非西 方世界培植新的立场。正是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反映了国际社会共有的价值观念,而 不是主权国家独有的价值观念,所以非政府组织正弱化着国民对主权国家的忠诚,因而 遭到主权国家的严厉控制。目前,只有比利时承认非政府组织在其境内享有特权,许多 国家对设在其境内的非政府组织较本国的社团的控制更严。(注:叶宗奎、叶杏芳主编 :《国际组织概论》,第54页,脚注②。)
再次,非政府组织促使传统的单纯由政府—国际体制实行的治理向由政府—国家体制 与非政府的社会体制相结合的治理体制的转变,从而扩大了外交政策的参照面。
长期以来,外交似乎是主权国家独有的事务和特权。在国际政治学界,现实主义者理 所当然地认为评判外交政策行为的标准在于外交政策是否有助于增强该国的权势、安全 、国家利益和国际威望,连同某种程度上的国际干预能力。理想主义者虽然强调国际共 同利益、国际规范和国际体制,但依然强调主权国家地位以及均势、大国控制和战争等 国际权势机制;虽然突出由隶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构成的跨国联 系,但不否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相信道德原则的至高价值,但往往也兼 顾权势利益的需要。(注:时殷弘、叶风丽:“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国 际关系思想传统及其当代典型表现”[J],《欧洲》1995年第3期。特别见有关理性主义 部分。)
但是,“全球化时期国际事务的决策和各种关系的处理已趋于在一个包容政府、企业 、政府间的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等角色的复杂体系中来进行,仅仅把视角投向国家的职 能和政府间的关系 《联合国体系下的非政府组织及其国际政治效应(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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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体系中,尽管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扩展主权国家的中心地位相对地下降了,但 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政治特别是联合国的主要行为体,一个根本的标志就是主权国家可 以利用联合国来实现不同的对外政策目标。非政府组织的国际行为体地位虽已获得国际 认可,但这并不表明其可与主权国家相等同,更不可能取而代之,它只是在不受地缘限 制的全球政治事务上享有一定的发言权。
其次,非政府组织日益侵蚀着国家主权,并弱化着国民对主权国家的忠诚。
根据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主权确保了国界之外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干涉国界里面所 发生的一切。国界外部的人们可以听任、不关心、淡化、不理解或者是热心于这里的所 作所为。或许,国界两边的人们接受了主权的互惠逻辑;如果你们不但心我们的行为 的 话,我们也不会担心你们的行为。”(注:Michael Walzer,On Toleration(New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7),pp.19—20.)1991年12月19日,联合 国大会第46/182号决议特别强调,人道主义救援必须根据人道、中立和公正的原则;国 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得到完全的尊重。(注:AdamRobert and Benedict Kingsburgeds.,United Nations,Divided World,p.479.)甚至在 人道主义干涉盛行的今天,有的学者仍然强调指出,人道主义干涉只能视为不干涉原则 的一个例外。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就很有可能破坏不干涉原则的普遍性和权威性,进 而破坏维系现有国际社会的国际法秩序。(注:时殷弘、沈志雄:“论人道主义干涉及 其严格限制——一种侧重于理论和法理的阐析”[J],《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8期。 )
多数非政府组织宣称,在发生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可以不受联合国宪 章的制约,有权进行干预。(注:Gene M.Lyons,Michael Mastanduno,BeyondWestphalia?,p.108.)此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政治进程这本身就表明了非政府组织 已具备了将某一问题国际化的潜能。通过扩展“国际关切”(international concern) 概念来侵蚀传统国际法中的“国内管辖”(domestic jurisdiction)概念,从而把某些 领域的问题移出国内管辖的范围,使之成为国际关切和干涉的对象,从而在相当程度上 侵蚀着国家主权。(注:Lung-chu Chen,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International Law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9),p.224.)当然,非政府 组织的“干涉”行为完全不同于政府间组织的干涉行为,前者的“干涉”通常是消极被 动和低水平的,仅限于收集信息、调查控诉、督促该国遵守国际承诺等。(注:Gene M. Lyons,Michael Mastanduno,Beyond Westphalia?,p.113.)
主权的价值还在于它维系着国民对国家的忠诚(loyalty)。“1648年这一年,可以说是 人们最高的忠诚对象向国家转移迈出重要一步的一年。”(注:David W.Ziegler,War,Peace&nbs
p;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3[rd] edition (Boston:Little,Brown,1984),p .100.)威斯特伐利亚和会所确立的主权原则至今还适用。著名的国际政治学者罗伯特· 吉尔平也指出:“根植于17世纪欧洲的民族主义,已成为现代人占支配地位的信仰。” (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革命》[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第221页。)尽管忠诚通常是情感和传统的产物,而不是理性的产物,所以忠诚的 转移不是不可避免的;但一个国际组织能够有效地满足人们在某些功能领域的诉求,人 们对主权国家的忠诚便可能转向国际组织。(注:Evan Luard,Basic Texts in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Evolution Of Ideas about
International Society,( London:MacMillon,1992),p.500.)这一点显然也同样适用于非政府组织。为使其行为合 法化,非政府组织特别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念,吸引或培植一大批精英 分子投身于这类活动之中;或者是通过重复西方的信仰、生活方式或社会实践,在非西 方世界培植新的立场。正是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反映了国际社会共有的价值观念,而 不是主权国家独有的价值观念,所以非政府组织正弱化着国民对主权国家的忠诚,因而 遭到主权国家的严厉控制。目前,只有比利时承认非政府组织在其境内享有特权,许多 国家对设在其境内的非政府组织较本国的社团的控制更严。(注:叶宗奎、叶杏芳主编 :《国际组织概论》,第54页,脚注②。)
再次,非政府组织促使传统的单纯由政府—国际体制实行的治理向由政府—国家体制 与非政府的社会体制相结合的治理体制的转变,从而扩大了外交政策的参照面。
长期以来,外交似乎是主权国家独有的事务和特权。在国际政治学界,现实主义者理 所当然地认为评判外交政策行为的标准在于外交政策是否有助于增强该国的权势、安全 、国家利益和国际威望,连同某种程度上的国际干预能力。理想主义者虽然强调国际共 同利益、国际规范和国际体制,但依然强调主权国家地位以及均势、大国控制和战争等 国际权势机制;虽然突出由隶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构成的跨国联 系,但不否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相信道德原则的至高价值,但往往也兼 顾权势利益的需要。(注:时殷弘、叶风丽:“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国 际关系思想传统及其当代典型表现”[J],《欧洲》1995年第3期。特别见有关理性主义 部分。)
但是,“全球化时期国际事务的决策和各种关系的处理已趋于在一个包容政府、企业 、政府间的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等角色的复杂体系中来进行,仅仅把视角投向国家的职 能和政府间的关系 《联合国体系下的非政府组织及其国际政治效应(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