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行政管理 >> 中国政治论文 >> 正文

论民主政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理人的监督只有通过“一人一票”和某种以代表制度为基础  的个人行为的加总程序才能实现,是一种典型的“公共选择”,于是,当委托人的基数  很大或者代理的层次较多时,对代理人的监督相对比较困难,监督成本较高,就会出现  “搭便车”的现象。人们会产生一种心理,即个人利益只是集体中微小的一部分,从而  产生无所谓的态度,出现政治冷漠。另外,信息不对称,政治透明度不高,也影响了政  治参与。“政治参与要求接受一般的和特殊的信息,那些获得这些信息的人,即在效应  和心理上更多介入的人,就更有可能参与政治。反之,那些没有得到这些信息的人,则  无动于衷,缺乏心理上的介入。因此,也就很少有可能参与政治生活”[12](第293页)  。此外,也不排除代理人为了自身利益,故意阻碍公民的政治参与,设置虚假信息,制  造人为障碍,这种现象在公民文化程度不高的时期出现较多。
  代议民主制虽然克服了简单直接民主制的局限性,又发扬了民主制的一般原则,但其  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使之不可避免地产生上述缺陷,这就需要研究改革和完善的  措施。
      三、改革代议民主制的思路
  改革代议民主制,首先应当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密尔认为,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应  当是“社会利益的总和”[9](第17-18页)。因为政府从本质上来说只是一个手段,手段  的适当性必须依赖于它的合目的性。政府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利益。好的政府要促进  人们的智慧和美德,有效地将人们组织起来,管好社会事务,促进社会利益。本着这一  原则,基于民主政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代议民  主制做一些补充和完善:
  1.合理划分权力,进行良好的宪政安排。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权力都应当  被代理、都可以被代理。作为权力行使后果承担者的委托人,应该合理地把某些权力委  托给代理人行使,而相应地保留另一部分权力。必须明确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控制权,包  括选举和罢免权等。人民应保留对政府的最终决定权,当政府的行为偏离了公共目标、  损害了公共利益时,人民有权通过合法的形式来选择新的代理人。从理论上讲,委托人  保留的是对代理人的选择与决定权,因为政治生活不能像经济活动那样随时通过经济利  益的调整引起人员的更迭,人民必须直接保留对政府官员的控制权,譬如选举权、罢免  权、全民公决等;而政府则主要是掌握对国家事务的具体决策和管理的权力。惟有进行  合理的分工,才不至于使人民在制度上陷于被动局面,造成权力的变异。
  2.建立完善的激励与监控机制。当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力不足时,其行为  就会萎缩,进而影响整体的利益和效率,因此必须对代理人进行有效的激励。给代理人  以高薪是极富诱惑力的,这直接满足了其利益最大化的期望。然而高薪不应是固定的,  要随代理人的业绩而变动。在企业管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是给代理人以部分剩余  索取权,使其主观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客观上促进了股东总体利益,也可以相对地  减少代理人为了自利而不惜损害公利的扭曲行为。政府部门的高薪养廉便是出于这一考  虑,而且从发展趋势看,这也是一条必然的道路。虽然在中国目前还无法实行高薪养廉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素质的提高,法制的逐步完善,高薪制将是提高政府效率、  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当然,对于政府官员仅仅给予激励是不够的,还必须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约束。西方政治学者也认为,政府作为全体公民的惟一代理人,既可以办好  事,也可以办坏事,必须对政府加以监控。马克斯·韦伯认为,科层制中存在着滥用权  力、违法、低效等通病。官员们具有一种人类本能的倾向,试图增大自己的权力,并扩  充自己的权利。对此,韦伯提出的救治措施有:其一,在行政职能部门内部实行合议制  ,扩大决策参与范围;其二,改变行政首长的非专业现象,因为只要非专业的官员依赖  专业人员的帮助,那么真正的决定总是由后者做出的;其三,实行直接民主制,保证政  府官员直接受到议会的监督。在对代理人的外部监控方面,

有两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要建立一个发达的竞争性的代理人市场,随时对代理人进行评定和更换,使其保持  潜在的动力。如果一名代理人政绩很差,在代理人市场的价值就会贬低,再一次被选中  的机会就很少。这样一个市场的存在,自发地约束了代理人,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二  是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的法律是极好的强制力量,法律所具有的规范功能可以防止代  理人的违法行为。总之,完善的激励和监控机制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有效地消除委托—  代理关系引起的不良后果,减少代议制的负面影响。
  3.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沟通机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代议民主制从本质上来说仍然  是一种间接民主,良好的沟通是发扬民主的必要条件。代议是在互相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进行的“代议”,如果在人民与其代理人(政府官员)之间有了阻隔,则难保“代议”的  有效性。由于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容易采用欺骗手段,促进人民与政府官员之间  的信息交流就显得尤其重要。假如到了信息对称的地步,那么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人民可以掌握充分的信息,从而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也就变得极为容易。为此,  促进信息的交流,减少委托者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差距,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正如阿尔  蒙德指出:“若民主政治有什么意义,它意味着政府精英必须以某种方式对公民的愿望  和要求作出应答”[13](第556页)。
  4.探索将代议民主制与直接民主制相结合的可行方法。直接民主制在现实政治中的某  些运用,并不能完全取代代议民主制,而是为了克服其弊端,共同促进政治民主化程度  的提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  具备了更为便利的条件,这使直接民主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实行成为可能。“技术的日新  月异,特别是计算机和新媒介的发展,使本来基于技术性理由而形成的代议制有可能因  为这些新技术的发展而失去其代议的作用。毋庸置疑,技术的发展已经完全可以将其列  入即将实现的大纲之中。过去只有通过中介才能表达的国民意志,现在可以在瞬间得以  传递。”[14](第171页)虽然科技的发展难以一下就使代议制被取代,但在小范围内的  确具备了实现直接民主制的可能性。在瑞士的某些州一直是实行直接民主制,事实上并  没有迹象表明它与环境是相互排斥的。[15](第204页)政治生活中的一般规律是,随着  公民素质的提高与科技的发达,直接民主制的比重会相应增加。当然

《论民主政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0587.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中国政治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