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环境视角下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
相联系的社会的必然产物,它对乡村社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社会变革和转型中,既有独生子女和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风险,也有收入、就业失调、三农问题等结构性困扰;既有暴力犯罪、吸毒、贩毒等社会毒瘤;也有诚信缺失、信仰迷失、社会风气涣散等颓废病的存在。本文主要从贫富分化、村落文化遗失、乡村社会结构涣散、从有序的乡村社会到多病的法制农村等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
如果说不是改革造成了贫富差距,那么,要依靠深化改革最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却早已达成共识。这正如亨廷顿所说:“60到70年代,分配或者公平问题引起发展经济学家的注意,减少不平等和绝对贫困成了与经济总量增长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发展目标”。目前,我国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异正逐年拉大,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了0.465 ,2010年超过0.50;与此同时,以东部和西部为典型的地区间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行业间收入、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而不同的社会阶层收入差距扩大速度也明显加快,财富的集中程度提高,居民家庭财产差别增大。目前,中国已经成为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80%的财富集中在20%的富豪手中。
(二)村落文化遗失严重
如果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乃至现代化的过程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是农村经济的腾飞,那么为农村发展付出最大代价的莫过于乡村文化。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突飞猛进的发展,到20世纪初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乡村文化几千年的根子已经逐渐被现代性冲击下的钢筋水泥中慢慢遗失,即当村落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合理内核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逐渐遭到破坏以后,村落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所拥有的那份和谐也逐渐失去它存在的基础。当一切都已“物不是,人亦非”的时候,乡村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乡村,而只是支离破碎的生活社区。村落文化在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残存的也仅仅是被现代化抛弃了的“异类”文化。比如现在各个地方兴起的各种“农家乐”、地方特色文化旅游、民族特色旅游等,所谓的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无可否认确实带动了地方文化的发展,但这也仅仅是为了文化而文化,即文化本身已经失去了它的内在含义,而仅仅是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存在。这对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来说,无疑是件非常悲哀的事情。
(三)乡村社会结构涣散
谈到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关系,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西北农村和东南农村的那种族长负责制的“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当然,这也仅仅只是乡村结构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的结构关系往往就代表着整个中国社会的结构关系。比如在中国的西北地区,一个乡村的结构关系通常是非常清晰的。一个村的最年长者或者大家公认比较有学问的人,即当地的社会精英在村里有着最高的权威;其次是稍微年长的,他们掌握着村里的大小事务的决策权。人们之间尊老爱幼,相处非常融洽。就好比《努尔人》一样,人们之间的年龄组结构或者生活知识经验结构也就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关系结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圈子已经从单一的村庄扩大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以往的人们赖以生存的农村社会的结构关系已经逐步的涣散,取而代之的是紧锁的大门,人们之间的陌生感和无情的利益关系。
(四)从有序的乡村社会到多病的法制农村
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一直是秉承着儒家无为而治的思想运行着,即政府在乡村社会的运行中除了税收和兵役之外是不加干涉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几千年的农村社会始终保持着自为的、良好的运行秩序,乡村社会始终井井有条。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府和法律以不同的形式和目的将手伸向农村的时候,却在法制社会的标语下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现在始终是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当下一直秉着发展农村社会的初衷,将政策和法律送到农村中去,这无疑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然而笔者认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具有几千年灿烂历史文化的的社会的发展是有它自己独特的“社会积势”的,这种独特的“社会积势”才是真正掌握这个社会发展命运的主导者。但是随着现代性等西方因素的侵入,这种“社会积势”正逐渐被打破,当下所要做的正是有利的干预这种现代性而顺应“社会积势”的发展,而不是顺应现代性而干涉“社会积势”的发展。
三、加快有序推进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的思考
从1978年到201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摸索中渡过了艰难的也是充满胜利的32年。在这32年里,中国农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温饱问题,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的发展,每一步都是一个坚实和充满希望的脚印。在这过程当中,农村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无法避免的问题,然而通过理念层面和社会“安全阀”机制的有效运行,能够有效缓解矛盾,有序推进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
(一)理念层面:“和谐”理念是农村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核心价值观念
“和谐”理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它是建立在我国春秋时期儒家思想“仁、义、礼、智、信”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它也是左右我国几千年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要素。现代社会所提倡的法制主义或者人文主义,虽然发展出健康的科学理性,发展出人的自由需求,发展出现代法制和各种利益的观念,但它至少存在着两个盲点是不适应我国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发展的。一是在如何对待自然问题上,它是以征服自然为目的诉求的;二是缺乏对人的终极关怀,凡是涉及到人的精神世界的宗教思想都遭到了它的排挤。正是在后一点上,我们才称它是凡俗的人文主义,其对于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来说破坏是极大的,因为我国农村社会的几千年良好运行正是建立在对人的终极关怀和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首次完整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后,是对我国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价值观念的一种总体设计和要求。价值观念作为社会文化之核心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整合力,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念变迁冲突的趋势、其“多元 《新时期环境视角下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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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社会变革和转型中,既有独生子女和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风险,也有收入、就业失调、三农问题等结构性困扰;既有暴力犯罪、吸毒、贩毒等社会毒瘤;也有诚信缺失、信仰迷失、社会风气涣散等颓废病的存在。本文主要从贫富分化、村落文化遗失、乡村社会结构涣散、从有序的乡村社会到多病的法制农村等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
如果说不是改革造成了贫富差距,那么,要依靠深化改革最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却早已达成共识。这正如亨廷顿所说:“60到70年代,分配或者公平问题引起发展经济学家的注意,减少不平等和绝对贫困成了与经济总量增长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发展目标”。目前,我国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异正逐年拉大,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了0.465 ,2010年超过0.50;与此同时,以东部和西部为典型的地区间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行业间收入、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而不同的社会阶层收入差距扩大速度也明显加快,财富的集中程度提高,居民家庭财产差别增大。目前,中国已经成为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80%的财富集中在20%的富豪手中。
(二)村落文化遗失严重
如果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乃至现代化的过程中,取得较大成就的是农村经济的腾飞,那么为农村发展付出最大代价的莫过于乡村文化。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突飞猛进的发展,到20世纪初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乡村文化几千年的根子已经逐渐被现代性冲击下的钢筋水泥中慢慢遗失,即当村落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合理内核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逐渐遭到破坏以后,村落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所拥有的那份和谐也逐渐失去它存在的基础。当一切都已“物不是,人亦非”的时候,乡村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乡村,而只是支离破碎的生活社区。村落文化在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残存的也仅仅是被现代化抛弃了的“异类”文化。比如现在各个地方兴起的各种“农家乐”、地方特色文化旅游、民族特色旅游等,所谓的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无可否认确实带动了地方文化的发展,但这也仅仅是为了文化而文化,即文化本身已经失去了它的内在含义,而仅仅是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存在。这对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来说,无疑是件非常悲哀的事情。
(三)乡村社会结构涣散
谈到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关系,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西北农村和东南农村的那种族长负责制的“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当然,这也仅仅只是乡村结构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的结构关系往往就代表着整个中国社会的结构关系。比如在中国的西北地区,一个乡村的结构关系通常是非常清晰的。一个村的最年长者或者大家公认比较有学问的人,即当地的社会精英在村里有着最高的权威;其次是稍微年长的,他们掌握着村里的大小事务的决策权。人们之间尊老爱幼,相处非常融洽。就好比《努尔人》一样,人们之间的年龄组结构或者生活知识经验结构也就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关系结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圈子已经从单一的村庄扩大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以往的人们赖以生存的农村社会的结构关系已经逐步的涣散,取而代之的是紧锁的大门,人们之间的陌生感和无情的利益关系。
(四)从有序的乡村社会到多病的法制农村
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一直是秉承着儒家无为而治的思想运行着,即政府在乡村社会的运行中除了税收和兵役之外是不加干涉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几千年的农村社会始终保持着自为的、良好的运行秩序,乡村社会始终井井有条。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府和法律以不同的形式和目的将手伸向农村的时候,却在法制社会的标语下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现在始终是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当下一直秉着发展农村社会的初衷,将政策和法律送到农村中去,这无疑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然而笔者认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具有几千年灿烂历史文化的的社会的发展是有它自己独特的“社会积势”的,这种独特的“社会积势”才是真正掌握这个社会发展命运的主导者。但是随着现代性等西方因素的侵入,这种“社会积势”正逐渐被打破,当下所要做的正是有利的干预这种现代性而顺应“社会积势”的发展,而不是顺应现代性而干涉“社会积势”的发展。
三、加快有序推进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的思考
从1978年到201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摸索中渡过了艰难的也是充满胜利的32年。在这32年里,中国农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温饱问题,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的发展,每一步都是一个坚实和充满希望的脚印。在这过程当中,农村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无法避免的问题,然而通过理念层面和社会“安全阀”机制的有效运行,能够有效缓解矛盾,有序推进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
(一)理念层面:“和谐”理念是农村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核心价值观念
“和谐”理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它是建立在我国春秋时期儒家思想“仁、义、礼、智、信”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它也是左右我国几千年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要素。现代社会所提倡的法制主义或者人文主义,虽然发展出健康的科学理性,发展出人的自由需求,发展出现代法制和各种利益的观念,但它至少存在着两个盲点是不适应我国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发展的。一是在如何对待自然问题上,它是以征服自然为目的诉求的;二是缺乏对人的终极关怀,凡是涉及到人的精神世界的宗教思想都遭到了它的排挤。正是在后一点上,我们才称它是凡俗的人文主义,其对于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来说破坏是极大的,因为我国农村社会的几千年良好运行正是建立在对人的终极关怀和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首次完整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后,是对我国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价值观念的一种总体设计和要求。价值观念作为社会文化之核心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整合力,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念变迁冲突的趋势、其“多元 《新时期环境视角下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