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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三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2010年10月,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规定》,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治理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以下简称“三项治理”)工作。根据规定,凡具有以上情形的人员,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用铁的纪律进行“三项治理”,显示了重庆市委、市政府预防和惩治腐败、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决心和信心。纵观近年来一些重大的腐败案件、腐败官员,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往往都是从收受“红包”、礼品,贪图享受高消费,利用手中职权违规经商办企业敛财,而逐步退化变质的。贪必腐,腐必贪,治贪、治腐就是要从这些看似礼尚往来、人之常情的源头做起。自重庆市“三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彭水县开展了针对公务人员收送“红包”、超标准用车、违规办企业等问题的“三项治理”工作,彭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三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检查,奖惩挂钩,大刀阔斧地从党政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自身纠正不正之风,表明了当地党委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争做《廉政准则》先行实践者的积极态度。“三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必将进一步优化本地发展环境,对本地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一年多来,彭水县“三项治理”工作查纠并举整体推进,成效显著,很大程度上纯洁了社会风气。

  但是违规收受“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普遍性、顽同性,决定了“三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将“三项治理”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才能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针对“三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从源头上防止反弹和回潮的对策。同时从体制上查找漏洞,分析原因,大胆探索,在建立“三项治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才能真正起到长足的涤净效果,才能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三项治理”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创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环境。当前,彭水县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尤其需要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凝神聚气谋发展。专项治理“红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商务成本和人际关系成本,提升企业投资和发展意愿;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激发全县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发展的工作激情;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利于预防公权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消除阻碍科学发展的因素,推动彭水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水平、增后劲、可持续。

  (二)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从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重大典型案件的当事人几乎都涉及收送“红包”问题,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普遍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时有发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参与“三项治理”工作,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目前,一些党员干部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贪图享乐、崇尚私利,有的利用节假日、婚丧嫁娶、新居落成等大肆收送“红包”,助长“人情风”“关系网”;有的直接以权力、资金入股经商办企业,为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与民争利;有的讲排场、比阔气,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奢侈浪费现象严重。这些问题如果不从严纠正和治理,我们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规范从政行为,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三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三项治理”工作所要解决的都是沉疴痼疾,而且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只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为了打好这场“攻坚战”,彭水县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进行专题研究,成为的高压态势,将“三项治理”建设成为长效机制,成为一种让群众、舆论有效开展监督和上级部门严肃查处的途径,同时,还要善于抓住一些反面典型,组织力量,快查快处,并公开曝光,这样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使违纪违规的人不敢有侥幸心理,取而代之的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效果。

  (四)反腐倡廉,取信于民,增强群众对治理腐败的信心

  “三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得力之举,将此作为长效机制来抓,将有效遏制收受“红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群众反腐倡廉必胜的信心。有些群众认为,这怕又是走个过场,风头一过,这些行为又会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像烧过的野草死灰复燃,因而对有些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是敢怒不敢言,出现“群众不敢监督”的现象。只有将“三项治理”建设成为长效机制,才能使想言能言的群众敢于走到台前,形成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营造有利的反腐败社会环境,增强群众对治理腐败行为的信心。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以“三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简介]魏树林(1979-),男,土家族,湖北巴东人,重庆市彭水县纪委检查室主任科员,法学硕士。重庆409600。 《浅析“三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必要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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