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协议中的“反向通知”
织品与服装协定》规定任何成员均有权就GATT1994的正当理由或就可能未根据本条规定进行通知的任何限制向纺织品监督机构(Textile Monitoring Body,简称TMB)做出反向通知,供其参考。任何成员可根据GATT1994的有关规定或WTO有关机构的程序对此类通知采取行动。各成员应将第1款所指的、对本协定的执行有影响的措施通知TMB。如此类措施已向WTO其他机构做出通知,则提供关于原通知的概要即可满足本款的要求。任何成员均可向TMB做出反向通知。
二、反向通知的目标与必要性
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在WTO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乃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协议中,不能构成各成员方基础性、实体性的义务,也不是协议中各国目光的焦点。但在WTO有关协议过去的执行的经验和协议中有关通知或反向通知的规定表明:如果希望WTO有关的重要原则(如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及有关重要制度(贸易评审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这一程序性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反向通知制度的直接目标
1.相互监督机制
为了实现WTO协议中有关非歧视、透明度等基本的贸易原则。有关协议中规定了成员方的通知与公布其国内相关法规、措施的义务。但是要求各国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完全自觉、充分地履行此义务是较困难的。为此,WTO协议中规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制度。反向通知正是充分利用了各成员国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为弥补通知制度的不足,强化程序性措施。完善通知体系,堵塞程序上的遗漏而产生的。
2.完成WTO有关机构的设立和工作目标
在关于国营贸易企业的有关谅解中规定成立一个对所有成员都开放的工作组,由它来执行评审工作,包括接受通知与反向通知。工作组还应写出一个解析表来说明政府与这类单位之间关系的种类,以及这类单位从事的与第17条有关的活动情况。货物贸易理事会据此工作组的评审,在无损第17条第4款(C)项条件下,得对这些通知与报告是否充分以及是否需要加以补报。WTO秘书处通过工作组,提供一个政府专控产品贸易单位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营运情况的总背景报告。而反向通知制度正可以提供上述机构所需的信息,是其重要来源。因此,反向通知制度是此类工作组、委员会及WTO秘书处完成其设立与工作目标的重要凭仗之一。
3.一种非正式解决争端的方式
在《农产品协议》中,协议为各成员方提供了一种不需要诉诸DSB的非正式争端解决方式,这种方式是农业委员会的审议程序主要是通过通知与反向通知为各国的相关争议提供了一个讨论与磋商的场所。此外,农业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允许成员方要求委员会主席对它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但这一方式不影响成员方寻求正式的方式争端解决。
(二)反向通知制度的最终目标
1.完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Trade Policy ReviewSystem,简称TPRS)作为强化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其目的在于:审核各成员方贸易政策与实际做法对整个WTO贸易体制的影响并通过透明性有助于改进对WTO规则的遵守。在评审过程中,各成员方政府自己提交报告,同时WTO秘书处也出具一份报告。因此,建立在通知制度上的反向通知所提及的信息及WTO有关机构因采取此措施而获得信息,将成为WTO贸易评审机制的根据之一。所以,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为畅通信息渠道,弥补程序上的遗漏,捕捉审查视线的死角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其最终目标之一是完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提高贸易评审的有效性。
2.按非歧视原则经营贸易
非歧视原则的精神表现在各成员方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间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每个成员方都必须平等地对待与其它成员方的贸易,即要求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以平等待遇。为了使此原则得到落实,仅依靠各成员方对本国的贸易措施与法规自觉的公布或通知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各国在利益的差别与驱使下不能自觉地充分地履行这一义务,实现公平的贸易环境。而WTO有关的职能机构的察觉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依靠其他成员方的敏锐的察觉与监督能力,以弥补WTO有关的职能机构的察觉能力的不足。再由WTO有关机构采取下一步的措施。这是使非歧视原则实现的有效途径之一。
3.落实透明度原则
贸易政策透明度是GATT创立之初就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成员方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规及条例,以及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关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政策的现行协议都必须公布,都必须使其他成员方与WTO有关机构能够知晓。因此,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也是实现透明度原则的有效手段。
4.实现公平贸易原则
反向通知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农产品协议》等规范影响国际贸易公平竞争措施的协议中,通过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实现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使不当的国内贸易措施得以消除或纠正,维护国际贸易中公平的竞争环境,使WTO协议中针对出口贸易而确立的基本原则得到切实的执行,这正是反向通知的终极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 赵维田著:《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版
[2] 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
[3] 索必成、胡盈之译:《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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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向通知的目标与必要性
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在WTO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乃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协议中,不能构成各成员方基础性、实体性的义务,也不是协议中各国目光的焦点。但在WTO有关协议过去的执行的经验和协议中有关通知或反向通知的规定表明:如果希望WTO有关的重要原则(如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及有关重要制度(贸易评审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这一程序性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反向通知制度的直接目标
1.相互监督机制
为了实现WTO协议中有关非歧视、透明度等基本的贸易原则。有关协议中规定了成员方的通知与公布其国内相关法规、措施的义务。但是要求各国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完全自觉、充分地履行此义务是较困难的。为此,WTO协议中规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制度。反向通知正是充分利用了各成员国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为弥补通知制度的不足,强化程序性措施。完善通知体系,堵塞程序上的遗漏而产生的。
2.完成WTO有关机构的设立和工作目标
在关于国营贸易企业的有关谅解中规定成立一个对所有成员都开放的工作组,由它来执行评审工作,包括接受通知与反向通知。工作组还应写出一个解析表来说明政府与这类单位之间关系的种类,以及这类单位从事的与第17条有关的活动情况。货物贸易理事会据此工作组的评审,在无损第17条第4款(C)项条件下,得对这些通知与报告是否充分以及是否需要加以补报。WTO秘书处通过工作组,提供一个政府专控产品贸易单位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营运情况的总背景报告。而反向通知制度正可以提供上述机构所需的信息,是其重要来源。因此,反向通知制度是此类工作组、委员会及WTO秘书处完成其设立与工作目标的重要凭仗之一。
3.一种非正式解决争端的方式
在《农产品协议》中,协议为各成员方提供了一种不需要诉诸DSB的非正式争端解决方式,这种方式是农业委员会的审议程序主要是通过通知与反向通知为各国的相关争议提供了一个讨论与磋商的场所。此外,农业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允许成员方要求委员会主席对它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但这一方式不影响成员方寻求正式的方式争端解决。
(二)反向通知制度的最终目标
1.完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Trade Policy ReviewSystem,简称TPRS)作为强化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其目的在于:审核各成员方贸易政策与实际做法对整个WTO贸易体制的影响并通过透明性有助于改进对WTO规则的遵守。在评审过程中,各成员方政府自己提交报告,同时WTO秘书处也出具一份报告。因此,建立在通知制度上的反向通知所提及的信息及WTO有关机构因采取此措施而获得信息,将成为WTO贸易评审机制的根据之一。所以,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为畅通信息渠道,弥补程序上的遗漏,捕捉审查视线的死角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其最终目标之一是完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提高贸易评审的有效性。
2.按非歧视原则经营贸易
非歧视原则的精神表现在各成员方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间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每个成员方都必须平等地对待与其它成员方的贸易,即要求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以平等待遇。为了使此原则得到落实,仅依靠各成员方对本国的贸易措施与法规自觉的公布或通知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各国在利益的差别与驱使下不能自觉地充分地履行这一义务,实现公平的贸易环境。而WTO有关的职能机构的察觉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依靠其他成员方的敏锐的察觉与监督能力,以弥补WTO有关的职能机构的察觉能力的不足。再由WTO有关机构采取下一步的措施。这是使非歧视原则实现的有效途径之一。
3.落实透明度原则
贸易政策透明度是GATT创立之初就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成员方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规及条例,以及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关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政策的现行协议都必须公布,都必须使其他成员方与WTO有关机构能够知晓。因此,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也是实现透明度原则的有效手段。
4.实现公平贸易原则
反向通知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农产品协议》等规范影响国际贸易公平竞争措施的协议中,通过通知与反向通知制度,实现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使不当的国内贸易措施得以消除或纠正,维护国际贸易中公平的竞争环境,使WTO协议中针对出口贸易而确立的基本原则得到切实的执行,这正是反向通知的终极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 赵维田著:《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版
[2] 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
[3] 索必成、胡盈之译:《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