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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若干思考


作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党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五审五看制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一审条件,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要把党章要求与高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起来看待;二审培养,看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对发展对象是否落实了培养教育措施,要注意避免培养教育的政治单一性,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学习引导和人格塑造等有机结合起来;三审表现,看发展对象的成长过程和现实表现与进步程度,要注意将其学习成绩与社会工作和服务广大同学等表现相结合,全面考察,动态观察;四审程序,看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是否严格、完善,推优、政审和培养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程序的缺失、倒置或错乱;五审材料,看培养发展过程的相关记录和材料是否齐全,撰写是否规范,数据和日期是否清晰,相关人员是否签名和盖章等。
  
  3.预审制度:发展大学生入党工作宜实行党支部和系(院)党总支(党委)两级预审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证系数。预审重点内容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群众关系,遵纪守法情况,入党程序是否规范,有无程序缺失、倒置或错乱,培养时间、培养人和培养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政审是否合格,入党材料是否齐备、撰写是否规范,公示结果是否符合发展要求。
  
  预审要坚持“十不发展”,即:培养不足一年的不发展,未被列入本年度计划者不发展,没有经过校级党校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发展,团员没有通过推优的不发展,入党动机不端正和模范带头作用不佳者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要求者不发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合格者不发展,未经公示或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较大者不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达不到班级中等以上水平者不发展,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入党程序缺失错乱者不发展。
  
  4.票决制度: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表决方式有两种,一是举手表决,二是无记名投票,两种方式无论选择哪种都可以。为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有表决权的党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行使合法权利,表达真实意愿,应强化程序把关,对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在充分酝酿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确定发展对象由基层党总支(党委)实行差额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由支部大会实行等额票决。在每个环节的票决中,赞成票都必须超过50%,否则不能通过决议,使发展对象和新党员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现实表现上再次接受检验和新的考验,有利于提高培养发表工作的真实度。
  
  5.督查制度: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基层系(院)发展员工作起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作用,各系(院)党总支(党委)对所属党支部也如此。通过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内容:一是发展党员相关档案,如支部大会和系(院)党总支(党委)会议原始记录、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二是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如公示平台、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时间以及公示结果;三是党外群众意见征求情况,如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意见形式、征求意见内容、征求意见记录.
  
  督查可通过电话回访与会人员、随机抽查会议记录和相关档案材料、找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等形式进行。督查结果可作为对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还应该包括防止和杜绝发展“领导指定”、“人情关系”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和违规发展党员等不正之风。
  
  6.责任追究制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确实存在着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偏低以及审核把关不严和新党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应考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失误追究制”——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审核、准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从党组织到培养人、介绍人、材料审核人分别落实责任制,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责任缺失或出现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
  
  对因入党培养人、介绍人没有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错误的,追究培养人和介绍人责任;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或没有公示的,追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程序缺失或错乱、政审不严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追究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员的责任。
  
  (二)保障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1.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量化考核机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引入量化考核机制,是新形势下创新高校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能够赋予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以有形抓手,目标更明确,责任更具体。有利于增强支部成员尤其是书记的责任心,使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既有压力也有动力更有责任,促进工作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促进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引入量化考核机制后,可以在更高层面上规划党支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培育全员育人意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再只是支委等少数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将指标逐项落实到每个党员,责任到人,从而把党员的个人目标与党支部的整体目标统一起来,保证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2.定期轮训基层党务干部和培养人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保证。要重视对党务干部进行轮训,定期举办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党建研究、参观考察等,增强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除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轮训外,各系、二级学院党组织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各类培训、轮训要以解决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根本,务实有效,尤其是一些屡次反复发生的常识性错漏和必须避免的问题,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根本解决。
  
  培养联系人的素质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培养对象的素质,在重视做好党务干部轮训的同时,须同时做好对培养联系人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素质。
  
  3.完善党员监督奖罚制度
  
  院系党组织应设立党员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畅通群众监督的途径;完善党员考核监督制度,定期在师生中进行党员满意度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以营造适当的压力机制。党支部要及时将学生党员的测评和评议情况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使大学生党员随时置身于广大师生的监督和评价中,使感受到压力,激发其动力,并逐渐转化为一种自律行为。
  
  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和违规违纪党员。对测评中师生反映大、民主评议意见比较集中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帮助,责令整改。对党性意识淡薄、严重违党规党纪政纪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4.加强党校建设培育精品课程提升教育效果
  
  加强高校两级党校建设,发挥党校在大学生党建中的普及教育和重要引导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并能够满足分级培训需要的党校教师队伍。要建立统一的师资库。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应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注意结构的优化,从“内部挖掘”、“外部借力”两个层面和“专”、“兼”、“聘”三个角度着手。师资由学校党校精选、聘任和管理。
  
  要克服党课教育中存在的条块分割、师资和管理水平参差、教育效果不佳等弊端,建议把传统党课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管理轨道,统一教学大纲,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效果。要改变传统的单向灌输教育模式,采用“听、读、议、看、写”五法并举,改革党校教育中理论教育与社会实际脱节和教育形式单调、教学方法陈旧的弊端,丰富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精炼教学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做到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保障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若干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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