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
结合,才能构成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
第四,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是先富带后富而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第486页。)。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同时富、同步富、同样富。要求全国人民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以同等速度达到同等程度的富裕,不允许有先有后、有快有慢,这是对共同富裕的曲解。这种观念实践的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而不可能是共同富裕。这已为我国1958-1978年整整20年的事实所证明。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全新思想和主张。他指出:“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374页。)他还指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
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因为:首先,共同富裕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实现。生产发展是扩大分配、人民富裕的前提。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收入,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我国是一个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决定了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实现共同富裕,而必须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率先发展先富起来,不仅为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而且通过竞争和示范,能够大大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产品总值,提高全体人民的富裕程度。可以说,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量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先导,是共同富裕的局部实现。因此,邓小平指出:“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6。)其次,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之间自然条件、文化因素、原有基础及经济增长速度存在很大差别。看不到或者不承认这些差别,就不利于消灭差别;只有承认差别,允许和鼓励有条件发展的地区率先发展,率先致富,影响、带动和支持条件差的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才能缩小差别,最终消灭差别。再次,我国现阶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各种经济成份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总收入、纯收入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此外,就每一个劳动者来说,人们的劳动能力不同,所处地域、环境和单位不同,再加上家庭人口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会一样。总之,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和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规律,符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和成效也充分证明,这一政策是正确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
二、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一)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表现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的居民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贫富差距逐步拉大。西部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10个省(市、自治区)人口2.58亿,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东5个省(市)的人口总数差不多,而两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之比1980是第1:1.87,到了1999年拉大到1:2.77。1999年,东部地区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是3786元,而西部地区则为2000元。广东城镇居民家庭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达到8900元,是全国最高的地区,而最低的宁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只有4137元,前者是后者的2.15倍。1999年上海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5480元,是西藏农牧民家庭每人平均纯收入1258元的4.35倍,在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中,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要显著地高于城市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
2.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可统计的收入差距经历了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再扩大的阶段,目前呈进一步拉大趋势。1999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前者是后者的2.65倍,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要更大一些。
3.不同阶层、行业、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2000年初对全国15万户城镇居民进行的抽样调查,全国城镇居民不同阶层、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明显拉大。如果按户人均收入由低到高分组,计算各组户人均收入及其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其中20%的高收入户占总收入的42.4%,户人均收入达992元;20%的低收入户仅占总收入的6.5%,户人均收入为124元,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户人均收入比为8:1,差距相当大。从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来看,据资料显示,在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中,80%的储蓄存款被20%的少数高收入者所掌握,另外20%的存款由80%的人所掌握。
行业之间的差距亦呈拉大趋势。1978年我国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工资之比是1.38:1,1998年则上升为2.35:1。一些垄断行业、新兴产业部门,如金融、烟草、电信、电力部门收入增长很快,各种福利、奖金很多,而一些传统产业部门如冶金、煤炭、纺织等行业的职工收入增长就相对缓慢。目前高收入阶层和职业主要包括:著名影星、歌星、时装模特、作家和运动员,部分个体和私营企业主,外企中的中高级雇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商,部分技术人股者,知名经济学家、律师等。这些人不到总人群的1%,家庭年总收入一般在20万元以上。低收入者主要包括: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早退休或内定退休人员、停产或半停产
(二)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原因之一:市场化改革效应。我国的改革开放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市场经济规律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价值规律为基本规律的市场经济规律本身就具有使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动力。特别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更快、更强的财富积累和裂变效应,使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更加明显。
原因之二,生产力水平不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横向比,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没有摆脱不发达的落后状态,政府还没有力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无法完全消除贫困。同时,生产力水平不高,也是产生分配秩序混乱、政府行为不规范和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不廉洁的根源。
原因之三,新旧两种体制摩擦。在社会转型期,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必然导致社会收入分配的一时失控与无序。社会运行机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改革是对原有机制的改造,是对新的运行机制的重建,不可能各方面都齐头并进,必须有先有后。这样,由于改革步骤上的差异,使有的先放开,先搞活,先得到实惠;有的则后放开,后搞活,后得到实惠;甚至有的还没有搞活,没得到实惠。就劳动者而言,在社会转型期,也往往缺乏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条件。有的需要较少知识和技能的相对简单的劳动获得了较高收入,而有的需要较多知识和技能的相对复杂的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所以,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导致了人们之间的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
原因之四:二元经济结构并存。城 《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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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是先富带后富而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第486页。)。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同时富、同步富、同样富。要求全国人民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以同等速度达到同等程度的富裕,不允许有先有后、有快有慢,这是对共同富裕的曲解。这种观念实践的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而不可能是共同富裕。这已为我国1958-1978年整整20年的事实所证明。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全新思想和主张。他指出:“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374页。)他还指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
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因为:首先,共同富裕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实现。生产发展是扩大分配、人民富裕的前提。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收入,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我国是一个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决定了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实现共同富裕,而必须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率先发展先富起来,不仅为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而且通过竞争和示范,能够大大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产品总值,提高全体人民的富裕程度。可以说,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量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先导,是共同富裕的局部实现。因此,邓小平指出:“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6。)其次,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之间自然条件、文化因素、原有基础及经济增长速度存在很大差别。看不到或者不承认这些差别,就不利于消灭差别;只有承认差别,允许和鼓励有条件发展的地区率先发展,率先致富,影响、带动和支持条件差的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才能缩小差别,最终消灭差别。再次,我国现阶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各种经济成份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总收入、纯收入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此外,就每一个劳动者来说,人们的劳动能力不同,所处地域、环境和单位不同,再加上家庭人口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会一样。总之,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和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规律,符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和成效也充分证明,这一政策是正确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
二、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一)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表现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的居民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贫富差距逐步拉大。西部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10个省(市、自治区)人口2.58亿,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东5个省(市)的人口总数差不多,而两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之比1980是第1:1.87,到了1999年拉大到1:2.77。1999年,东部地区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是3786元,而西部地区则为2000元。广东城镇居民家庭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达到8900元,是全国最高的地区,而最低的宁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只有4137元,前者是后者的2.15倍。1999年上海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5480元,是西藏农牧民家庭每人平均纯收入1258元的4.35倍,在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中,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要显著地高于城市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
2.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可统计的收入差距经历了先缩小后扩大,再缩小再扩大的阶段,目前呈进一步拉大趋势。1999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前者是后者的2.65倍,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要更大一些。
3.不同阶层、行业、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2000年初对全国15万户城镇居民进行的抽样调查,全国城镇居民不同阶层、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明显拉大。如果按户人均收入由低到高分组,计算各组户人均收入及其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其中20%的高收入户占总收入的42.4%,户人均收入达992元;20%的低收入户仅占总收入的6.5%,户人均收入为124元,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户人均收入比为8:1,差距相当大。从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来看,据资料显示,在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中,80%的储蓄存款被20%的少数高收入者所掌握,另外20%的存款由80%的人所掌握。
行业之间的差距亦呈拉大趋势。1978年我国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工资之比是1.38:1,1998年则上升为2.35:1。一些垄断行业、新兴产业部门,如金融、烟草、电信、电力部门收入增长很快,各种福利、奖金很多,而一些传统产业部门如冶金、煤炭、纺织等行业的职工收入增长就相对缓慢。目前高收入阶层和职业主要包括:著名影星、歌星、时装模特、作家和运动员,部分个体和私营企业主,外企中的中高级雇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商,部分技术人股者,知名经济学家、律师等。这些人不到总人群的1%,家庭年总收入一般在20万元以上。低收入者主要包括: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早退休或内定退休人员、停产或半停产
企业职工,因疾病、年老等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者。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到1999年底,我国仍然有3400万农村贫困人口。由于近几年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其他因素,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欠佳,下岗和失业人员增多,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也陷入了贫困状态。这一部分城市贫困人口在1000万左右。这就表明,我国目前城乡贫困人口有4400万以上。
(二)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原因之一:市场化改革效应。我国的改革开放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市场经济规律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价值规律为基本规律的市场经济规律本身就具有使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动力。特别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更快、更强的财富积累和裂变效应,使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更加明显。
原因之二,生产力水平不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横向比,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没有摆脱不发达的落后状态,政府还没有力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无法完全消除贫困。同时,生产力水平不高,也是产生分配秩序混乱、政府行为不规范和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不廉洁的根源。
原因之三,新旧两种体制摩擦。在社会转型期,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必然导致社会收入分配的一时失控与无序。社会运行机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改革是对原有机制的改造,是对新的运行机制的重建,不可能各方面都齐头并进,必须有先有后。这样,由于改革步骤上的差异,使有的先放开,先搞活,先得到实惠;有的则后放开,后搞活,后得到实惠;甚至有的还没有搞活,没得到实惠。就劳动者而言,在社会转型期,也往往缺乏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条件。有的需要较少知识和技能的相对简单的劳动获得了较高收入,而有的需要较多知识和技能的相对复杂的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所以,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导致了人们之间的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
原因之四:二元经济结构并存。城 《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