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
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原因是目前仍然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主要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生产率大大低于城市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城乡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距必然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户籍制度等城乡壁垒又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制约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使收入差距处于相对刚性状态。
原因之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区位环境、历史文化、基础条件、人口素质、政策取向等因素,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的是由东向西的推进序列和在空间上的不平衡发展战略,这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拉大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差距的作用。
原因之六:宏观调控不到位。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渠道的多元化,原有的宏观调控体系难以发挥作用,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尚未形成。对少数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的问题,宏观调控不够及时;对少数高收入者的调控也不够到位。1999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330亿元,只占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50%,漏收300亿元以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对高收入层的评价贬大于褒。一个重要原因是,确有不少人是通过偷税漏税、不公平竞争进入高收入阶层的。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非法收入打击也不够有力。一些人用侵吞公有财产,搞权钱交易以及制假贩假、制毒贩毒、制黄贩黄、走私乃至贩卖人口等手段,获得了高额收入。对这些,我们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还不够。
(三)如何认识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现象
对我国现阶段区域和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认为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偏离了共同富裕的道路。
要弄清我国是否出现了两极分化,首先必须搞清楚两极分化的内涵。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人类社会历史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两极分化有其特定的内涵。它是指这样一种经济和社会现象:社会出现一个阶级,他们人数不多,但占有大量生产资料,能够作为“统治生产者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无偿占有别人创造的剩余劳动;同时,广大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除了出卖劳动力外一无所有。从而形成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和积累、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向多数人集中和积累的两极。两极分化是收入差距过大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它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从量的规定性来看,是指贫困阶层和富有阶层的财产和收入差距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界限分明而又对立的两极;从质的规定性来看,是指贫困阶层与富有阶层在财产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同时,两大阶层之间形成深刻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于确定“极”的人数比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是五等分法,即用20%的最高收入家庭与20%最低收入家庭对比。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贫富差距程度的度量问题,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越趋向于0,说明收入分配越平均;越趋向于1,说明贫富差距越大。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说明收入差距比较合理,数值0.5以上说明收入差距悬殊过大,0.6被定为两极分化的警戒线,表明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21-0.24,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16-0.18,说明当时我国居民收入的分配基本上处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到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为0.34,平均每年上升0.5到0.65个百分点;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27,平均每年上升0.45到0.55个百分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包括各种集体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内,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据世界银行测算,认为我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467。无论是国家统计部门的基尼系数的测算数值,还是其他调研机构的调查估计,都告诉我们,我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总体上处于合理差距向过大差距过渡的过程之中,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社会发展指标如教育、文化、科技、环境等方面的差距,无论从区域还是从城乡来看,都小于人均收入差距;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大大高于经济收入水平,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1999年为41.9%,“人类发展指数”亦位于世界前列。这是我们首先要认识的。
其次,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提高基础上产生的收入差距,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伴生现象,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先富后富的差别,而不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降低一部分人的收入为代价的。因此,这种差距是相对差距而不是绝对差距,在本质上它与中国人民的致富实践活动是同向的而不是逆向的。
再次,现阶段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绝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造成的什么恶果。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根本原则下进行的。我们提倡的是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任何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用歪门邪道坑害国家、坑害别人,都是政策和法律所不允许的。另外,我们党和政府一直提倡先富带动和支持后富。并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和
当然,我们说现阶段中国社会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贫富差距拉大。特别是从动态角度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基尼系数上升较快,幅度也比较大,分化的因素和危险确实存在。对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尽管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存在产生一个剥削阶级的条件,也不存在两极分化的生产关系基础,但收入差距过分悬殊与两极分化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江泽民同志曾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各方面的严重后果。”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而偏离、危害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正确地实施宏观调控,逐步调节贫富差距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一般在基尼系数0.6左右时,就会采取缩小差距的调控措施。而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是大多数劳动者的共同富裕,因此我们不能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贫富标准为是否合理的参照系,而必须从现在起逐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不断调节和控制贫富差距,切实防止两极分化。
第一,加快经济发展,集中力量把“蛋糕”做大。控制和缩小收入差距,既不能回到平均主义“大锅饭”、那一套,也不能搞“一平二调”,抑制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发展。因为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是经济发展中的差距,必须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逐步解决。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尽管我国贫富差距有明显的扩大,但贫困人口有了大幅度下降,从1978年的2.8亿下降到4400万左右。这就告诉我们,只有生产力发展了,“蛋糕”做大了,才能为减轻和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牢固的物质基础。
今后,除非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无论遇到什么情况,解决什么问题,我们都不能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都要集中力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所带来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同时,要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努力改变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壁垒,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商品化,通过城乡劳动力的充分竞争和流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以减少农民,减少农户,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缩小城乡差距。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如何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自我作用来实现,还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实现?在我国前一条路是不可取的。因为市场经济的自我作用,固然最终也能达到缩小地区差距的目的,但这 《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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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之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区位环境、历史文化、基础条件、人口素质、政策取向等因素,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的是由东向西的推进序列和在空间上的不平衡发展战略,这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拉大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差距的作用。
原因之六:宏观调控不到位。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渠道的多元化,原有的宏观调控体系难以发挥作用,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尚未形成。对少数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的问题,宏观调控不够及时;对少数高收入者的调控也不够到位。1999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330亿元,只占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50%,漏收300亿元以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对高收入层的评价贬大于褒。一个重要原因是,确有不少人是通过偷税漏税、不公平竞争进入高收入阶层的。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非法收入打击也不够有力。一些人用侵吞公有财产,搞权钱交易以及制假贩假、制毒贩毒、制黄贩黄、走私乃至贩卖人口等手段,获得了高额收入。对这些,我们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还不够。
(三)如何认识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现象
对我国现阶段区域和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认为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偏离了共同富裕的道路。
要弄清我国是否出现了两极分化,首先必须搞清楚两极分化的内涵。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人类社会历史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两极分化有其特定的内涵。它是指这样一种经济和社会现象:社会出现一个阶级,他们人数不多,但占有大量生产资料,能够作为“统治生产者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无偿占有别人创造的剩余劳动;同时,广大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除了出卖劳动力外一无所有。从而形成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和积累、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向多数人集中和积累的两极。两极分化是收入差距过大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它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从量的规定性来看,是指贫困阶层和富有阶层的财产和收入差距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界限分明而又对立的两极;从质的规定性来看,是指贫困阶层与富有阶层在财产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同时,两大阶层之间形成深刻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于确定“极”的人数比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是五等分法,即用20%的最高收入家庭与20%最低收入家庭对比。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贫富差距程度的度量问题,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越趋向于0,说明收入分配越平均;越趋向于1,说明贫富差距越大。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说明收入差距比较合理,数值0.5以上说明收入差距悬殊过大,0.6被定为两极分化的警戒线,表明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21-0.24,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16-0.18,说明当时我国居民收入的分配基本上处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到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为0.34,平均每年上升0.5到0.65个百分点;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27,平均每年上升0.45到0.55个百分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包括各种集体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内,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据世界银行测算,认为我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467。无论是国家统计部门的基尼系数的测算数值,还是其他调研机构的调查估计,都告诉我们,我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总体上处于合理差距向过大差距过渡的过程之中,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社会发展指标如教育、文化、科技、环境等方面的差距,无论从区域还是从城乡来看,都小于人均收入差距;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大大高于经济收入水平,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1999年为41.9%,“人类发展指数”亦位于世界前列。这是我们首先要认识的。
其次,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提高基础上产生的收入差距,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伴生现象,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先富后富的差别,而不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降低一部分人的收入为代价的。因此,这种差距是相对差距而不是绝对差距,在本质上它与中国人民的致富实践活动是同向的而不是逆向的。
再次,现阶段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绝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造成的什么恶果。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根本原则下进行的。我们提倡的是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任何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用歪门邪道坑害国家、坑害别人,都是政策和法律所不允许的。另外,我们党和政府一直提倡先富带动和支持后富。并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和
促进先富帮助和支持后富,所以,我们要坚持“致富光荣”而不能因为收入差距拉大而有所动摇。因为只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当然,我们说现阶段中国社会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贫富差距拉大。特别是从动态角度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基尼系数上升较快,幅度也比较大,分化的因素和危险确实存在。对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尽管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存在产生一个剥削阶级的条件,也不存在两极分化的生产关系基础,但收入差距过分悬殊与两极分化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江泽民同志曾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各方面的严重后果。”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而偏离、危害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正确地实施宏观调控,逐步调节贫富差距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一般在基尼系数0.6左右时,就会采取缩小差距的调控措施。而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是大多数劳动者的共同富裕,因此我们不能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贫富标准为是否合理的参照系,而必须从现在起逐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不断调节和控制贫富差距,切实防止两极分化。
第一,加快经济发展,集中力量把“蛋糕”做大。控制和缩小收入差距,既不能回到平均主义“大锅饭”、那一套,也不能搞“一平二调”,抑制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发展。因为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是经济发展中的差距,必须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逐步解决。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尽管我国贫富差距有明显的扩大,但贫困人口有了大幅度下降,从1978年的2.8亿下降到4400万左右。这就告诉我们,只有生产力发展了,“蛋糕”做大了,才能为减轻和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牢固的物质基础。
今后,除非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无论遇到什么情况,解决什么问题,我们都不能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都要集中力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所带来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同时,要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努力改变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壁垒,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商品化,通过城乡劳动力的充分竞争和流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以减少农民,减少农户,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缩小城乡差距。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如何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自我作用来实现,还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实现?在我国前一条路是不可取的。因为市场经济的自我作用,固然最终也能达到缩小地区差距的目的,但这 《论共同富裕目标与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兼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