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债规模:现状、趋势及对策
我国1981-1996年的国债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实际数据如表7。
根据表7的数据,进行一元回归分析,计算结果:
a=-274.68 b=0.0293则:
Z=-274.68+0.0291Y (3)
(R2=0.914,相关系数r=0.956)
常数a的T检验值-3.952,参数b的T检验值12.23,Z的方差585.6,Y的方差19399,Z均值373.6,Y的均值22387。
据此,我们如果假设国内生产总值按预计的每年9%的速度递增,就可以推算出1997-2000年的理论国债规模。见表8。
显然,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估计。事实上,未来几年的GDP还有可能超过9%的增长率,那么,从理论上讲,国债发行规模每年保持在22000-2800亿元的的水平上完全是可能的。这样,“九五”末期国债总余额将达到10000亿元。如果到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能提高到15%,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能提高到55%左右,国债规模按照我们预计的理论值增长,那么,到本世纪末既可以使国债规模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又可以把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从现在的57.7%降低到35%以下。此事如解决得好,无疑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表7 历年国债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 单位:亿元
三、解决财政债务重负和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宽松矛盾的思路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陷入了一个两难选择的矛盾之中:从国家财政负担来看,国债规模已相当大,财政债务重负已不堪忍受;从国民经济全局来看,继续扩大国债规模的余地还较大。这个矛盾只能说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严重扭曲,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太小,因此,解决这个两难选择的关键是“振兴财政”,在提高“两个比重”或国家财政可支配财力水平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国债规模。同时,要继续调整国债政策,完善国债市场,使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得到较好释放。
1.扩大国债规模必须与“振兴财政”同时进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不必只拘泥于通过税收来取得收入,还应通过国债集中相当一部分资金。问题是,国债是需要还本付息的,而且在当前的中国是由中央财政来还本付息的。因此,国债的发行规模要充分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我国1997年的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是28.2%,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是57.7%,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债务依存度过高既是当前中国财政的主要风险,也是继续扩大国债发行规模的主要障碍。既要降低债务依存度,又要继续扩大国债的发行规模,两全其美的办法首先就是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清理、整顿各种预算外收入和非税收入渠道,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等,力争到2000年,使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5%,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5%左右。其次是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总量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支出重点,加强成本-效益考核,缓解支出压力。
2.扩大国债规模要建立在国债结构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合理的债务结构既有利于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也有利于国家降低筹资成本,减轻财政未来负担。建立合理的国债结构,当前似乎亟待解决三个问题:
(1)调整国债的期限结构,适当增加长期国债的比重。事实上,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现在宏观经济形势日渐好转,金融市场体系正日趋完善,特别是通货膨胀率现在已降低到2%以内,而且未来几年内返弹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居民持有长期国债收益较高而风险又不大,不失为理性的选择。
(2)国债品种结构应进一步多样化,如财政债券、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储蓄债券等。这既可以满足国家财政的不同的需要,又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余地,适应了不同的、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投资偏好的购买者的需求,并使国民应债能力得到充分的释放。对于减轻巨额国债发行的压力,充分挖掘国债的经济功能是非常有意义的。
(3)调整国债持有者结构,增加各经济主体对国债的需求。国债的持有者包括中央银行、专业银行、机构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和国外持有者等。当前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允许商业银行更大规模地直接进入国债市场。因为这将不仅有助于扩大国债发行规模,降低国债发行成本,也有利于调节其资产结构,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商业银行持有足够份额的国债是形成规模化的公开市场业务的基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前提。其次,着力培育国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作为以规避风险、追求最大收益为经营目标的
专业投资组织机构,它的培育、成长及成熟将带来国债投资运用技术的不断提高与投资战略多元化,并由此促使国债市场发生质的飞跃和量的拓展。再次,可考虑允许国外投资者持有一定比例的国债。到1996年底,中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客观上为向国外投资者开放资本市场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通过对国债持有者结构的上述调整,可以改变国债市场始终在财政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这样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循环的格局,可较大幅度地扩大国债市场的发行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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