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药监空白点工作情况汇报
体体现。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用药现状关系全国医药事业水平;农民健康关系整个中华民族的健康水平。因此,药监部门一定要把农民的用药和健康问题时刻放在心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切实代表、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监、帮、促并举,为建立体系健全、健康有序的农村药品市场,而搞好帮、促;为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实惠而抓好监管。
同时,药监部门的干部、职工应时刻牢记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首都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清醒地认识到不尽快解决农村医药卫生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依然缺医少药的问题,就不能完成“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这一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而没有包括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在内的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首都现代化。由此而增强消除偏远地区药监空白点,搞好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针对农村医药市场需求旺、农民用药不方便的现状,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引导药品经营企业把经营重点放到农村,因地制宜,重新布置农村药品零售网点,改变医疗机构对农村药品市场的垄断局面,形成医、药并重,使用单位的“药房”与经营企业的“药店”相互竞争的市场经济格局。
随着京郊经济发展和农村用药需求上升这一商机的逐渐显露,药监部门应引导、推动药品销售热点从城市向乡村转移,鼓励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办店建点,尽快形成新形式下新农村的新的药品销售网络。
联系密云县农村药品市场的实际,重新布置零售网点的具体措施是:一镇(乡)设一店,一店带几点。即:在镇(乡)所在地设立一个药品零售店,在乡镇1500人口以上的行政村,各设一个药品销售点,由零售店负责管理零售点的经营行为。另外,针对多数村卫生室一证多医用,以行医为名,行卖药之实的现实情况,还可与新办药品零售店统一标准,以自愿为原则,引导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摘掉行医的帽子,打出卖药的招牌,改医为药,弃医从药。
不可否认,当前农村方方面面的条件都比较差,对新设店或点或卫生室改为药店、点的标准、条件,既不可因陋就简,也不能因简而废。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店”、“点”标准和条件。比如: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点,只要具备“三专一训”条件,即:专屋、专柜、专人,从业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培训,即可准许营业,在经营中逐步完善提高。
密云19个镇(乡)中,除密云镇外,已有10个镇(乡)设立或正在设立药品批发或零售店,但全县15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却没有一个设立药品零售点的。因此,除补齐其余8个镇(乡)的零售店外,还可在每个镇(乡)选择3—5个行政村设立零售点,形成17、8个店、70个左右点的销售网络,使农村药品市场体系得到初步健全。如此对策可行,即可以敞开县门、公开竞标为首选,以县药材公司为基本力量,先从与河北省滦平、兴隆眦邻的古北口、大城子两镇做起,建店布点,抓好试点后,再逐步推开。
实施这一对策,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可以在镇(乡)卫生院药房与零售药店之间和村卫生室与零售药点之间形成竞争态势,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推动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方便、及时,让农民在药品消费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还可夺回不法游医药贩赖以生存的“根据地”。
(三)完善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监管空白点。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密云分局已组建了有县人大、政府、公安、工商、技监、卫生等方面人员参加的特邀监督员队伍。这支队伍的作用除对全县药品市场秩序进行监督外,更主要的是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监督。之后,分局又倡导部分药品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分别建立了内部药品监管机制,其作用一是单位、企业的自监自管,二是使用单位之间,经营企业之间,使用单位与经营企业之间的互监互管。
针对当前农村镇(乡)以下地区出现的监管空白,拟再采取建立特邀“药情观察员”队伍的办法,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具体作法,是在县、镇(乡)两级人大、政府的支持下,聘请镇(乡)人大专职副主任或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领导,镇计生专职干部,镇(乡)卫生院专业从药人员,部分村委会主任或妇联干部,组成每个镇5人左右的镇(乡)村两级“药情观察员”队伍,委以当地药品进货渠道是否正常、游医药贩活动踪迹及规律、药品使用和经营单位行为是否规范、农民用药是否安全有效、方便等事责,签订相应的责任、义务书后,作为药监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随时搜集药情,一般情况一月一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药监部门则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他们认真“观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这样,县级的“特邀监督员”,镇村级的“药情观察员”,县、镇、村三级药品使用、经营单位内部及相互间的监督机制,再加上群众举报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乡)不漏村,村不漏点,上下联动,辖区统一”的药品监管网络便可形成,只要各自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就一定能够增加监管工作的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
(四)从增加从药人员数量、提高从药人员专业水平入手,增强从药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药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必将对从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扩大从药人员队伍,提高从药人员整体素质将成为历史的必然。药监部门从肩负的“监、帮、促”职责出发,应采取专题讲座,专家上课、综合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向新的从药人员灌输专业知识,并组织已从业人员更新专业知识,以提高从药人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针对农村从药人员数量少、专业水平低的现状,密云分局拟推行从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不管是使用、经营单位现有的从药人员 《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药监空白点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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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药监部门的干部、职工应时刻牢记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首都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清醒地认识到不尽快解决农村医药卫生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依然缺医少药的问题,就不能完成“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这一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而没有包括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在内的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首都现代化。由此而增强消除偏远地区药监空白点,搞好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针对农村医药市场需求旺、农民用药不方便的现状,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引导药品经营企业把经营重点放到农村,因地制宜,重新布置农村药品零售网点,改变医疗机构对农村药品市场的垄断局面,形成医、药并重,使用单位的“药房”与经营企业的“药店”相互竞争的市场经济格局。
随着京郊经济发展和农村用药需求上升这一商机的逐渐显露,药监部门应引导、推动药品销售热点从城市向乡村转移,鼓励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办店建点,尽快形成新形式下新农村的新的药品销售网络。
联系密云县农村药品市场的实际,重新布置零售网点的具体措施是:一镇(乡)设一店,一店带几点。即:在镇(乡)所在地设立一个药品零售店,在乡镇1500人口以上的行政村,各设一个药品销售点,由零售店负责管理零售点的经营行为。另外,针对多数村卫生室一证多医用,以行医为名,行卖药之实的现实情况,还可与新办药品零售店统一标准,以自愿为原则,引导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摘掉行医的帽子,打出卖药的招牌,改医为药,弃医从药。
不可否认,当前农村方方面面的条件都比较差,对新设店或点或卫生室改为药店、点的标准、条件,既不可因陋就简,也不能因简而废。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店”、“点”标准和条件。比如: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点,只要具备“三专一训”条件,即:专屋、专柜、专人,从业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培训,即可准许营业,在经营中逐步完善提高。
密云19个镇(乡)中,除密云镇外,已有10个镇(乡)设立或正在设立药品批发或零售店,但全县15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却没有一个设立药品零售点的。因此,除补齐其余8个镇(乡)的零售店外,还可在每个镇(乡)选择3—5个行政村设立零售点,形成17、8个店、70个左右点的销售网络,使农村药品市场体系得到初步健全。如此对策可行,即可以敞开县门、公开竞标为首选,以县药材公司为基本力量,先从与河北省滦平、兴隆眦邻的古北口、大城子两镇做起,建店布点,抓好试点后,再逐步推开。
实施这一对策,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可以在镇(乡)卫生院药房与零售药店之间和村卫生室与零售药点之间形成竞争态势,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推动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方便、及时,让农民在药品消费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还可夺回不法游医药贩赖以生存的“根据地”。
(三)完善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监管空白点。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密云分局已组建了有县人大、政府、公安、工商、技监、卫生等方面人员参加的特邀监督员队伍。这支队伍的作用除对全县药品市场秩序进行监督外,更主要的是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监督。之后,分局又倡导部分药品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分别建立了内部药品监管机制,其作用一是单位、企业的自监自管,二是使用单位之间,经营企业之间,使用单位与经营企业之间的互监互管。
针对当前农村镇(乡)以下地区出现的监管空白,拟再采取建立特邀“药情观察员”队伍的办法,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具体作法,是在县、镇(乡)两级人大、政府的支持下,聘请镇(乡)人大专职副主任或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领导,镇计生专职干部,镇(乡)卫生院专业从药人员,部分村委会主任或妇联干部,组成每个镇5人左右的镇(乡)村两级“药情观察员”队伍,委以当地药品进货渠道是否正常、游医药贩活动踪迹及规律、药品使用和经营单位行为是否规范、农民用药是否安全有效、方便等事责,签订相应的责任、义务书后,作为药监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随时搜集药情,一般情况一月一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药监部门则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他们认真“观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这样,县级的“特邀监督员”,镇村级的“药情观察员”,县、镇、村三级药品使用、经营单位内部及相互间的监督机制,再加上群众举报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乡)不漏村,村不漏点,上下联动,辖区统一”的药品监管网络便可形成,只要各自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就一定能够增加监管工作的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
(四)从增加从药人员数量、提高从药人员专业水平入手,增强从药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药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必将对从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扩大从药人员队伍,提高从药人员整体素质将成为历史的必然。药监部门从肩负的“监、帮、促”职责出发,应采取专题讲座,专家上课、综合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向新的从药人员灌输专业知识,并组织已从业人员更新专业知识,以提高从药人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针对农村从药人员数量少、专业水平低的现状,密云分局拟推行从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不管是使用、经营单位现有的从药人员 《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药监空白点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