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向
正是劳 动人民而显露其局限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据的 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并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使法的全面引导功能、有效规范 功能和保障与制约功能充分发挥。因此,依法治国必须反映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民主的社 会主义本质,才是社会主义的法治。
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应当看到,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还任重道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普法 等各个方面作不懈的努力。实行依法治国,特别要注重在法制建设中贯注法治精神。根 据我们的实际,在这方面有两点尤其重要。一是立法内容中相关强化对政府行为的规范 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二是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 权。如果允许这种特权存在,就难有法的权威。宪法和法律拥有权威的关键不在于公民 是否服从它,恰恰在于要求公众守法的执掌权力者自身是否服从它,因而公民要守法, 政府更要守法。总之,法治是民主之治,我们一定要把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贯穿于社会 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三、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现代政治过程中,政党是最活跃、最重要的主体。在社会主义的我国,共产党在国 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根本的保证。
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国家的政党条件。毛泽东指出:“政治社会 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5页)工人阶级的阶 级要求和政治活动,必须通过自己的政党来领导和实现。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把实现 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奋斗目标,领导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建 立了人民共和国,赢得了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旧中国缺少的两件主要东西:独立和民主。 人民选择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同党在历史上的作用分不开的,更是因为人民选择了社 会主义道路。共产党代表了社会主义。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 级处于领导地位,而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实现的。是否坚持共产 党的领导是关乎国家性质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是由共产党领导建立的, 而且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不懈地进行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现代民主国 家中,通常通过选举由政党提供担任政府的人员;组织这些人员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 以及在个人与政府之间起桥梁作用。民主政治离不开政党政治。当今世界的各种政党中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共产党是代表着人类崇高理想和最大公无私的政党。我们党以 真正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在复杂的内外历史条件下,担负起抵御种种压力,巩固人民 民主专政和不断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历史重任。在当代中国,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政治 力量都无法代替共产党承担这个历史重任。
正是由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使得党如何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方式和 执政方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他特别强调: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 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
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根本上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领导体制问题。第一个社会主 义国家苏联就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把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党的权力又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人手中,而且没有监督。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带来的流弊,一是党在国家政权机关以外掌握着事实上的国家权力,法定的国家权 力机关不能正常行使职能而流于形式,宪法权威也不复存在;二是使党国家化、行政化 ,严重削弱了党的自身建设和降低了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其结果是党并不是作为政党在 实行对国家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得不到建设,经济和社会都缺乏活力,苏共作 为执政党的合法性递减,成为政治和社会危机不断乃至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意大利学 &n
要通过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解决好党与政、党与法的关系问题。江泽民同志鲜 明地指出:“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人民日报》,1989年9月 28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 式和活动方式也都有原则上的区别。政党是阶级的组织。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 按照共同的理想自愿结合起来的政治组织,是依靠自觉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系的 ,以政治活动为主旨和目标。国家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社会公共权力,国家政权 组织由公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产生,获得授权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 行使国家权力,以强力为依托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就全社会的范围和层次讲,政党力 量只是社会政治力量而不是公共政治权力,即使是执政党的权力,要成为社会公共权力 也必须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以党代政的做法,也就是混淆了政党同国家权力的不同性 质和不同的权力授受关系,由执政党权力直接承担社会公共权力的职能。党政分开就是 要在分清权力授受关系的基础上,党政职能分开,按法定程序实现权力转化和执政。党 政之间不具有组织上的包含和从属的关系,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 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依法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作为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共产党,比其余的工人阶级群众更了解工人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不仅代表运动的现在,而且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因而,党不仅必须而且能够对社会主 义政权机关实行政治领导。政治领导就是着眼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主要为社会政治 生活确定价值、方向、目标和原则。正因为如此,才事关全局,也才能总揽全局。以党 代政和以党代法,只能削弱而不能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我们党要以自己的纲领和方针政 策凝聚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集中人民的意志,并把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方针 政策转变为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以国家权力向社 会推行。党的主张的形成过程和变成国家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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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应当看到,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还任重道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普法 等各个方面作不懈的努力。实行依法治国,特别要注重在法制建设中贯注法治精神。根 据我们的实际,在这方面有两点尤其重要。一是立法内容中相关强化对政府行为的规范 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二是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 权。如果允许这种特权存在,就难有法的权威。宪法和法律拥有权威的关键不在于公民 是否服从它,恰恰在于要求公众守法的执掌权力者自身是否服从它,因而公民要守法, 政府更要守法。总之,法治是民主之治,我们一定要把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贯穿于社会 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三、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现代政治过程中,政党是最活跃、最重要的主体。在社会主义的我国,共产党在国 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根本的保证。
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国家的政党条件。毛泽东指出:“政治社会 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5页)工人阶级的阶 级要求和政治活动,必须通过自己的政党来领导和实现。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把实现 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奋斗目标,领导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建 立了人民共和国,赢得了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旧中国缺少的两件主要东西:独立和民主。 人民选择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同党在历史上的作用分不开的,更是因为人民选择了社 会主义道路。共产党代表了社会主义。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 级处于领导地位,而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实现的。是否坚持共产 党的领导是关乎国家性质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是由共产党领导建立的, 而且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不懈地进行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现代民主国 家中,通常通过选举由政党提供担任政府的人员;组织这些人员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 以及在个人与政府之间起桥梁作用。民主政治离不开政党政治。当今世界的各种政党中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共产党是代表着人类崇高理想和最大公无私的政党。我们党以 真正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在复杂的内外历史条件下,担负起抵御种种压力,巩固人民 民主专政和不断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历史重任。在当代中国,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政治 力量都无法代替共产党承担这个历史重任。
正是由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使得党如何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方式和 执政方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他特别强调: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 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
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根本上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领导体制问题。第一个社会主 义国家苏联就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把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党的权力又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人手中,而且没有监督。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带来的流弊,一是党在国家政权机关以外掌握着事实上的国家权力,法定的国家权 力机关不能正常行使职能而流于形式,宪法权威也不复存在;二是使党国家化、行政化 ,严重削弱了党的自身建设和降低了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其结果是党并不是作为政党在 实行对国家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得不到建设,经济和社会都缺乏活力,苏共作 为执政党的合法性递减,成为政治和社会危机不断乃至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意大利学 &n
bsp;者马斯泰罗内认为:“苏联的制度之所以垮台,并不是因为那里有太多的国家,而是因 为根本没有国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因为政党取代了国家。”(《当代欧洲政治思想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6页)苏联政治体制的模式几乎为其他社会主义国 家搬用,我国也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这种模式的影响。所以,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要 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 ,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
要通过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解决好党与政、党与法的关系问题。江泽民同志鲜 明地指出:“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人民日报》,1989年9月 28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 式和活动方式也都有原则上的区别。政党是阶级的组织。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 按照共同的理想自愿结合起来的政治组织,是依靠自觉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维系的 ,以政治活动为主旨和目标。国家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社会公共权力,国家政权 组织由公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产生,获得授权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 行使国家权力,以强力为依托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就全社会的范围和层次讲,政党力 量只是社会政治力量而不是公共政治权力,即使是执政党的权力,要成为社会公共权力 也必须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以党代政的做法,也就是混淆了政党同国家权力的不同性 质和不同的权力授受关系,由执政党权力直接承担社会公共权力的职能。党政分开就是 要在分清权力授受关系的基础上,党政职能分开,按法定程序实现权力转化和执政。党 政之间不具有组织上的包含和从属的关系,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 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依法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作为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共产党,比其余的工人阶级群众更了解工人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不仅代表运动的现在,而且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因而,党不仅必须而且能够对社会主 义政权机关实行政治领导。政治领导就是着眼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主要为社会政治 生活确定价值、方向、目标和原则。正因为如此,才事关全局,也才能总揽全局。以党 代政和以党代法,只能削弱而不能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我们党要以自己的纲领和方针政 策凝聚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集中人民的意志,并把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方针 政策转变为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以国家权力向社 会推行。党的主张的形成过程和变成国家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向(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