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
工程课,培养了一批电子工程专家,为BIP的制定提供了政策顾问和支持者;另外巴西(主要是联邦政府,但也有州参与)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如派人员出国深造,为本国的R&D拨款等。
总的说来,到目前为止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历时30多年,经历了4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
1.初建时期:从“特别工作组(GTE)”到“电子数据处理统筹委员会(CAPRE)”(1971~1979)。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有两个基本原则,即“技术自立”和“创造一个国有企业控制的高技术部门”。(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208.)因此,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生产小型和微型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民族企业进行市场保护和控制进口就成为信息产业政策的灵魂。
1971年,由海军和国家经济发展银行共同成立的特别工作组,标志着巴西信息产业政策正式出台。它主要从事供海军应用的计算机的独立设计、开发和生产。同时,巴西计划部还设立了一个资助科学技术发展的财政部门——研究和计划财务部。但在CAPRE成立以前,巴西信息技术的发展还是三元模式(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197.),即政府、私人资本和外企三方相结合,外企主要是技术提供者。巴西政府还没有大规模实行极端市场保护政策。
1972年,巴西计划合作部成立了CAPRE,对计算机和其周边设备等实行进口控制、市场保护和政府订货,试图通过严格管理进口许可程序的办法吸引国内制造商进入受保护的市场,创造一个民族计算机工业,并在将来产生一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子综合产业”。这成为以后信息产业政策的基础。尽管巴西“第一个国家发展规划(1972~1974)”和“第一个科学技术规划(1973~1974)”将计算机工业,尤其是小型计算机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目标,但在这一时期巴西仍没有一个关于计算机业的正式政策,也没有设立一个具体管理计算机业的政府部门。
1975年,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面临新的挑战。国际和国内危机使政府试图通过发展信息技术来促进整个经济的复兴。1979年10月巴西创建了“信息产业特别秘书处(SEI)”,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个由军方控制的集权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随后,特别秘书处制定了《规范法》,具体包括:(1)控制计算机制成品、部件和元件以及资本设备的进口;(2)控制信息市场不同环节公司的进入及其规模的扩大;(3)严格管理政府内部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优先照顾国内生产者;(4)对国内生产和提供的数字控制设备、实验设备以及服务网络的管理等实行优惠政策。
2.第二阶段:制度化时期(1980~1985)。
这一阶段处于巴西政府的“第二个国家发展规划”时期。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大规模投资资本货来改善巴西的工业结构;扶持国内技术革新能力,限制多国公司的发展;鼓励国内的研究工作,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并大规模资助国有企业的技术革新能力,扩大它们的R&D中心;鼓励购买由国内设计生产的创新产品,严格限制技术的进口。由此可见,巴西旨在通过发展“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动力部门,即电讯、航空、核能和信息等高技术部门来实现工业化目标。
1984年10月《信息产
这两个阶段的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都是在军人政府的统治下实行集权管理模式。应该指出,对于像巴西这样的大型发展中国家来说,集权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积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巴西已经成功地创建了一个发展较为迅速的民族计算机工业。
3.第三阶段: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信息产业政策的衰落和破产(1986~1991)。
巴西信息产业政策在这一时期陷入政府各部门互相扯皮和社会各种力量的相互冲突中,举步维艰。1985年,萨尔内总统领导的文人政府上台,结束了巴西长达20年之久的军人统治,也结束了军人政府管理信息产业政策的模式。新政府规定,综合的信息产业政策由新建立的科学技术部负责,而有关电讯和消费电子的政策仍由不同部门制定和执行。由于各部门对信息产业政策的理解不同,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互相扯皮。另外,在军政府时期,军方一直是信息技术的坚定支持者。而文人政府上台大规模削弱军方势力,也意味着信息产业政策因缺乏支持者而衰弱。国内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使用者也怨声载道,因为在市场保护下的企业产品创新不够,而且价格比国际上高许多。
另外,外部因素的制约加快了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破产的步伐。其中最重要的是1985年9月至1989年10月长达5年之久的美国与巴西政府有关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的冲突,即著名的“巴西301事件”(注:Maria-Inès Bastos,The Interplay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tical Constrains on the
Informatics Policy of Brazil,UNU/INTECH Working Paper,No.6,June 1992,P.5.)。从70年代初开始,巴西对本国小型和微型计算机业实行极端市场保护政策,将国外生产这类计算机的公司排除在国内市场之外。而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正是发达国家小型计算机生产的高潮时期,发达国家试图打开发展中国家包括拉美各国的市场,冲突愈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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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来,到目前为止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历时30多年,经历了4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
1.初建时期:从“特别工作组(GTE)”到“电子数据处理统筹委员会(CAPRE)”(1971~1979)。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有两个基本原则,即“技术自立”和“创造一个国有企业控制的高技术部门”。(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208.)因此,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生产小型和微型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民族企业进行市场保护和控制进口就成为信息产业政策的灵魂。
1971年,由海军和国家经济发展银行共同成立的特别工作组,标志着巴西信息产业政策正式出台。它主要从事供海军应用的计算机的独立设计、开发和生产。同时,巴西计划部还设立了一个资助科学技术发展的财政部门——研究和计划财务部。但在CAPRE成立以前,巴西信息技术的发展还是三元模式(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197.),即政府、私人资本和外企三方相结合,外企主要是技术提供者。巴西政府还没有大规模实行极端市场保护政策。
1972年,巴西计划合作部成立了CAPRE,对计算机和其周边设备等实行进口控制、市场保护和政府订货,试图通过严格管理进口许可程序的办法吸引国内制造商进入受保护的市场,创造一个民族计算机工业,并在将来产生一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子综合产业”。这成为以后信息产业政策的基础。尽管巴西“第一个国家发展规划(1972~1974)”和“第一个科学技术规划(1973~1974)”将计算机工业,尤其是小型计算机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目标,但在这一时期巴西仍没有一个关于计算机业的正式政策,也没有设立一个具体管理计算机业的政府部门。
1975年,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面临新的挑战。国际和国内危机使政府试图通过发展信息技术来促进整个经济的复兴。1979年10月巴西创建了“信息产业特别秘书处(SEI)”,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个由军方控制的集权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随后,特别秘书处制定了《规范法》,具体包括:(1)控制计算机制成品、部件和元件以及资本设备的进口;(2)控制信息市场不同环节公司的进入及其规模的扩大;(3)严格管理政府内部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优先照顾国内生产者;(4)对国内生产和提供的数字控制设备、实验设备以及服务网络的管理等实行优惠政策。
2.第二阶段:制度化时期(1980~1985)。
这一阶段处于巴西政府的“第二个国家发展规划”时期。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大规模投资资本货来改善巴西的工业结构;扶持国内技术革新能力,限制多国公司的发展;鼓励国内的研究工作,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并大规模资助国有企业的技术革新能力,扩大它们的R&D中心;鼓励购买由国内设计生产的创新产品,严格限制技术的进口。由此可见,巴西旨在通过发展“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动力部门,即电讯、航空、核能和信息等高技术部门来实现工业化目标。
1984年10月《信息产
业法》的通过使巴西信息产业政策达到顶峰。该法创建了由总统领导,包括政府和非政府实体的代表在内的“国家信息产业和自动化委员会(CONIN)”,负责制定和修正“国家信息产业和自动化计划”。SEI正式成为CONIN的附属机构,对国内的企业实行技术和市场保护。另外,《信息产业法》对信息产业作了宽泛的定义,指所有与电子有关的领域,包括半导体电子和光电子元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进出口;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具有收集、处理、储存、转换、恢复、生产信息功能的机器、设备、仪器装备等产品的研究、制造、进出口贸易、操作;软件的进出口贸易、生产和操作;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产业法使国会首次参与到信息产业政策的制定,因为该法规定为期3年的“信息产业计划”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
这两个阶段的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都是在军人政府的统治下实行集权管理模式。应该指出,对于像巴西这样的大型发展中国家来说,集权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积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巴西已经成功地创建了一个发展较为迅速的民族计算机工业。
3.第三阶段: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信息产业政策的衰落和破产(1986~1991)。
巴西信息产业政策在这一时期陷入政府各部门互相扯皮和社会各种力量的相互冲突中,举步维艰。1985年,萨尔内总统领导的文人政府上台,结束了巴西长达20年之久的军人统治,也结束了军人政府管理信息产业政策的模式。新政府规定,综合的信息产业政策由新建立的科学技术部负责,而有关电讯和消费电子的政策仍由不同部门制定和执行。由于各部门对信息产业政策的理解不同,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互相扯皮。另外,在军政府时期,军方一直是信息技术的坚定支持者。而文人政府上台大规模削弱军方势力,也意味着信息产业政策因缺乏支持者而衰弱。国内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使用者也怨声载道,因为在市场保护下的企业产品创新不够,而且价格比国际上高许多。
另外,外部因素的制约加快了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破产的步伐。其中最重要的是1985年9月至1989年10月长达5年之久的美国与巴西政府有关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的冲突,即著名的“巴西301事件”(注:Maria-Inès Bastos,The Interplay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tical Constrains on the
Informatics Policy of Brazil,UNU/INTECH Working Paper,No.6,June 1992,P.5.)。从70年代初开始,巴西对本国小型和微型计算机业实行极端市场保护政策,将国外生产这类计算机的公司排除在国内市场之外。而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正是发达国家小型计算机生产的高潮时期,发达国家试图打开发展中国家包括拉美各国的市场,冲突愈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