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分析
一、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的历史演进
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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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
又进一步降到4%,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的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