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
门的平均利润就是r·(28P[,i]+14W),56单位铁的生产价格就是(1+r)(28P[,i]+14W)。因此,斯蒂德曼的方程(1+r)(28P[,i]+14W)=56P[,i],进而(1+r)(P[m]A+ma)=P[m],与马克思的利润率平均化的转形理论毫不相干。它不过是重商主义用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售来说明利润来源理论的翻版。甚至最多也没有逾越重商主义的科学复制者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注:马克思认为,詹姆斯·斯图亚特没有触及剩余价值本身的性质和起源,但他关于“让渡利润”是“财富的天平在有关双方之间的摆动”的理论,对考察剩余价值在不同阶级之间按利润、利息、地租这些不同项目进行分配,有重要意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分册,第12页))因此斯蒂德曼所得出的r=52.08%不过是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售时的高出率,它和马克思的科学的平均利润率毫不相干。
现在来看斯蒂德曼的方程式mL=P[m]·w,或更具体的80w=5P[,c]。从这个方程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德曼对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一窍不通。根据付出80单位劳动的劳动力需要得到5单位的谷物,斯蒂德曼就得出80单位的劳动的价格等于5单位谷物的价格的结论,由此写出了80w=5P[,c]这个方程。但按照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在斯蒂德曼的数字例子中,80单位的劳动显然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5单位谷物所决定的,等于20劳动单位。因此,马克思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解决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斯蒂德曼则相反,他是用不等价交换来解决剩余价值产生的。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80w=SP[,c],进而mL=P[m]·w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最后,关于平均利润率及其近似值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斯蒂德曼的价值转化模型中利润率r是没有定义的,他所谓的利润率不过是商品高于价值出售的一个高出率,他和马克思科学的利润率毫不相干。现在我们来看斯蒂德曼是怎样攻击马克思的利润理论的。斯蒂德曼说:“马克思是根据商品中凝结的劳动来确定它们的价值,由价值尺度分别将这三组商品表达为剩余价值S、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然后按照价值形式的S/C+V来定义利润率。然而,如果要得到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利润率,人们必须依据商品价格定值这三组商品,随后再用总资本来除利润。……现在假设这两种利润率不同,哪一个更为有意义呢?哪一个将影响资本家的决策和行为呢?哪一个将是一个竞争经济中的各部门间的一般利润率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影响决策和趋于均等化的是货币利润率。资本家既不知道也不关心马克思所用的‘价值利润率’,经济中也不存在使各部门间的价值利润率趋于相等的力量。其内含是清楚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S/(
第一,如果单纯地就价值度量单位(例如劳动时间)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和以货币的度量单位(例如英镑)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那么,价值利润率和货币利润率二者是没有区别的。利润率是一个以百分比表示的相对数,不存在价值利润率,也不存在货币利润率问题。第二,如果是就以价值为基础,还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来计算利润率,或者说就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按价值出售时利润率和商品经济发达时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时的利润率来说,那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存在的。马克思所强调要记住成本价格的修改了的涵义,说的就是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对成本价格、价值和生产价格计算上的影响,当然也涉及到对利润率的影响。我在《转形问题研究》一文中将平均利润率写成r=∑S/∑(αC+βV)。这也是一个有条件的计算公式,这里的条件就是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我们看到在商品按价值出售和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两种不同情况下,利润率的分子都是相同的,这是因为转形的出发点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也不是无条件地以(C+V)作为分母计算利润率的。实际上,r=S/(C+V)必须在许多限定条件下才能被看作是马克思的利润率公式。马克思始终以全部预付资本作为分母来计算利润。马克思说,“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剩余价值率;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利润率。”(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在这里,马克思显然是把总资本作为利润率计算的分母的。在另一个地方马克思说得更加清楚。马克思说“在m/C这个表现中,剩余价值是按照为生产它而预付的总资本的价值计算的,总资本在这个生产中一部分完全被消费掉,一部分只是被使用了。”因此不存在马克思只讲价值利润率r=S/(C+V)的问题。利润率公式r=S/(C+V)只是马克思在假设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的情况下分析转形问题时的一个简化公式。第三,斯蒂德曼显然不懂得经济规律作用的特点。经济规律是以一种在经济现象发展过程起支配作用的趋势发挥作用的。现象和它的概念不是直接同一的,因此,概念不能直接等同于把它从中抽象出来的现象。事实上,作为经济规律的平均利润率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资本家直接关心得到的。恩格斯认为,一般利润率“在每一个瞬间都只是近似地存在着。……在现实中,利润率是根据各行各业、各个年度的各种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般利润率只是作为许多行业和许多年度的平均数而存在。但是,如果我们竟想要求利润率(比如说是14.876934……)在每一行业和每一年度直到第一百位小数都完全一样,不然就把它贬低为虚构,那我们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注: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7~578页。)。我们同样可以说,斯蒂德曼根据马克思的利润率r=S/(C+V)资本家不关心来否定马克思的利润率和转形理论,说明他“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
以上我们分别就实物关系方程、价值转化模型和利润率等各个方面对斯蒂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我们的结论是:按照马克思的思想来研究斯蒂德曼,劳动价值论不仅不是多余的、必须放弃的理论,而且,恰恰相反,通过对斯蒂德曼这一反面教材的分析,进一步警示人们: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刻不容缓!
[收稿日期]2002-10-08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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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斯蒂德曼的方程式mL=P[m]·w,或更具体的80w=5P[,c]。从这个方程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德曼对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一窍不通。根据付出80单位劳动的劳动力需要得到5单位的谷物,斯蒂德曼就得出80单位的劳动的价格等于5单位谷物的价格的结论,由此写出了80w=5P[,c]这个方程。但按照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在斯蒂德曼的数字例子中,80单位的劳动显然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5单位谷物所决定的,等于20劳动单位。因此,马克思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解决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斯蒂德曼则相反,他是用不等价交换来解决剩余价值产生的。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80w=SP[,c],进而mL=P[m]·w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最后,关于平均利润率及其近似值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斯蒂德曼的价值转化模型中利润率r是没有定义的,他所谓的利润率不过是商品高于价值出售的一个高出率,他和马克思科学的利润率毫不相干。现在我们来看斯蒂德曼是怎样攻击马克思的利润理论的。斯蒂德曼说:“马克思是根据商品中凝结的劳动来确定它们的价值,由价值尺度分别将这三组商品表达为剩余价值S、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然后按照价值形式的S/C+V来定义利润率。然而,如果要得到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利润率,人们必须依据商品价格定值这三组商品,随后再用总资本来除利润。……现在假设这两种利润率不同,哪一个更为有意义呢?哪一个将影响资本家的决策和行为呢?哪一个将是一个竞争经济中的各部门间的一般利润率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影响决策和趋于均等化的是货币利润率。资本家既不知道也不关心马克思所用的‘价值利润率’,经济中也不存在使各部门间的价值利润率趋于相等的力量。其内含是清楚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S/(
C+V)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利润率,而且它也不等于实际的货币利润率。”(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17~18页。)在这里,斯蒂德曼混淆了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按价值出售时利润率和商品经济发达时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时的利润率以及所谓的货币利润率的关系。
第一,如果单纯地就价值度量单位(例如劳动时间)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和以货币的度量单位(例如英镑)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那么,价值利润率和货币利润率二者是没有区别的。利润率是一个以百分比表示的相对数,不存在价值利润率,也不存在货币利润率问题。第二,如果是就以价值为基础,还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来计算利润率,或者说就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按价值出售时利润率和商品经济发达时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时的利润率来说,那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存在的。马克思所强调要记住成本价格的修改了的涵义,说的就是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对成本价格、价值和生产价格计算上的影响,当然也涉及到对利润率的影响。我在《转形问题研究》一文中将平均利润率写成r=∑S/∑(αC+βV)。这也是一个有条件的计算公式,这里的条件就是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我们看到在商品按价值出售和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两种不同情况下,利润率的分子都是相同的,这是因为转形的出发点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也不是无条件地以(C+V)作为分母计算利润率的。实际上,r=S/(C+V)必须在许多限定条件下才能被看作是马克思的利润率公式。马克思始终以全部预付资本作为分母来计算利润。马克思说,“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剩余价值率;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利润率。”(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在这里,马克思显然是把总资本作为利润率计算的分母的。在另一个地方马克思说得更加清楚。马克思说“在m/C这个表现中,剩余价值是按照为生产它而预付的总资本的价值计算的,总资本在这个生产中一部分完全被消费掉,一部分只是被使用了。”因此不存在马克思只讲价值利润率r=S/(C+V)的问题。利润率公式r=S/(C+V)只是马克思在假设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的情况下分析转形问题时的一个简化公式。第三,斯蒂德曼显然不懂得经济规律作用的特点。经济规律是以一种在经济现象发展过程起支配作用的趋势发挥作用的。现象和它的概念不是直接同一的,因此,概念不能直接等同于把它从中抽象出来的现象。事实上,作为经济规律的平均利润率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资本家直接关心得到的。恩格斯认为,一般利润率“在每一个瞬间都只是近似地存在着。……在现实中,利润率是根据各行各业、各个年度的各种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般利润率只是作为许多行业和许多年度的平均数而存在。但是,如果我们竟想要求利润率(比如说是14.876934……)在每一行业和每一年度直到第一百位小数都完全一样,不然就把它贬低为虚构,那我们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注: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7~578页。)。我们同样可以说,斯蒂德曼根据马克思的利润率r=S/(C+V)资本家不关心来否定马克思的利润率和转形理论,说明他“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
以上我们分别就实物关系方程、价值转化模型和利润率等各个方面对斯蒂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我们的结论是:按照马克思的思想来研究斯蒂德曼,劳动价值论不仅不是多余的、必须放弃的理论,而且,恰恰相反,通过对斯蒂德曼这一反面教材的分析,进一步警示人们: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刻不容缓!
[收稿日期]2002-10-08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