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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的主要创立历程及其科学性


【关 键 词】邓小平/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共同富裕 
【 正 文 】 
在我国这样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物质产品还不太丰富的国家,究竟应推行怎样的收入分配政策,才能既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又有利于调动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导致共同贫穷,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真正搞清楚。实践证明,从1958年左右开始至“文革”期间直到“三中全会”前盛行的“大锅饭”、平均主义,绝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政策,而是对社会主义,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正确的收入分配政策的严重扭曲,是极“左”。它绝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邓小平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特别是在拨乱反正及改革发展的历程中,既大胆破除脱离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实际、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扭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错误的收入分配理论,又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真正符合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正确的收入分配理论,从而创立了让一部分地区、单位、个人先富,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的收入分配理论。这一科学的收入分配理论是怎样一步步创立形成的?其科学性在哪里?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限于篇幅,本文仅考查邓小平从“文革”中期复出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工作至《南方谈话》这一历史时期。这一期间也正是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创立的最主要、最重要时期。文中所引用的邓小平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系列讲话、文献,也仅限于公开、正式出版的《邓小平文选》。 
一、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基本形成阶段(1978年12月前) 
“文革”中期,全国各方面的工作陷入了严重混乱之中,在林彪倒台后,邓小平受命于危难之际,复出担任党、国家和军队的重要领导工作。针对当时“大锅饭”、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他于1975年8月18日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发表《关于发展工业的几点意见》时指出:“坚持按劳分配。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大家要动脑筋想一想。所谓物质刺激,过去并不多。人的贡献不同,在待遇上是否应当有差别?同样是工人,但有的技术水平比别人高,要不要提高他的级别、待遇?技术人员的待遇是否也要提高?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我看高温、高空、井下、有毒的工种,待遇应当跟一般的工种有所不同。工资政策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要研究。”[1](第30-31页)这一谈话是邓小平在“文革”中期复出后就收入分配问题(笔者所看到的)最早的一次专门论述。 
这一论述虽然还远未达到邓小平成熟的收入分配理论的高度,但其至少已显示这样几点思想:(1)按劳分配、工资政策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复杂的问题,大家要动脑筋想一想,要研究。(2)人的贡献不同,待遇是否应当有所差别?(3)不论贡献大小,收入都一样,看似平均,其实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4)这种平均主义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5)不同的工作、岗位、贡献,应该有不同的收入。可见,这与邓小平后来成熟的收入分配理论的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这说明邓小平的收入分配理论此时已经从过去的探索、思考到正式凸现了。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似乎已不算什么,但在“文革”那种极“左”盛行的年代却是多么难能可贵! 
正是有邓小平一系列谈话及大刀阔斧的治理整顿,我国各方面的工作有了极大的好转,但这却遭到了“四人帮”的嫉恨。不久,邓小平再次受到错误批判。“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四人帮”终于被彻底粉碎。邓小平再次复出后对收入分配问题展开了更加系统的改革探索。 
1978年3月28日,邓小平向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专门发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谈话。他讲:“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1](第101页)他又讲:“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报酬。我们要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1](第102页)他同时还就许多收入分配中的其它问题发表了意见,并强调这样做,“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1](第102页) 
1978年9月18日,邓小平在听取鞍山市委负责同志汇报时,发表《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的谈话。在谈到收入分配时,他讲:“合格的管理人员、合格的工人,应该享受比较高的待遇,真正做到按劳分配。这个并不是资产阶级的,平均一百元二百元的工资,变不成资本家。这会不会打击其他人的积极性?讲怪话的人会有的,但可以刺激大家努力向上。”[1](第130页) 
1978年底,召开了一个多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于12月13日闭幕。在闭幕会上,邓小平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谈话。邓小平讲:“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1](第152页)他并指出:“这是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1](第152页) 
综观这段时期邓小平有关收入分配的一系列谈话,特别是这次重要论述,邓小平已经形成这样一些思想:(1)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2)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单位(企业)、一部分个人先富起来并产生示范作用;(3)先富带后富,促进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4)使全国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些思想已经不仅是在工作中就正确的收入分配方针作某些探索、思考,不仅是初步地涉及到收入分配的某些问题,而是比较系统化、理论化了。至此,邓小平的收入分配理论已初步形成。 
二、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不断完善阶段(1978年—1985年3月) 
“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并呈现出一片生机;而邓小平初步形成的收入分配理论也应用于实践之中并取得成效,同时也正接受实践的检验并不断完善。1980年8月21日、23日,邓小平在《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问》时,就法拉奇对我国推行的收入分配政策的不理解,回答说:“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

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1](第351页) 
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向国家计委、经委和农业部负责同志发表《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谈话。就收入分配问题,他指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2](第23页)他同时对几年的实践情况给予肯定地讲:“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2](第23页)如果说此前邓小平认为让一部分人先富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那么这次他已认识到“勤劳致富是正当的”;如果说此前让一部分人先富只是邓小平等部分同志的意见,那么这时这一政策已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如果说此前这一新办法只是提出来试验,那么这时已可以肯定“新办法比老办法好”。 
针对社会上对试办不久的经济特区的种种疑虑,邓小平于1984年春首次到经济特区考察,在“有了点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回到北京于2月24日召集几位中央负责同志,提出《办好经济特区,增加对外开放城市

《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的主要创立历程及其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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