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行政管理 >> 管理科学论文 >> 正文

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关机构的领导下制订的几个伦理原则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即: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平等和公正原则;尊重自决权原则。其中不伤害原则最为重要。然而,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严重地违背了这些原则。比如:利用细胞核移植手术,把男同性恋者其中一人的精子改造为雄性卵子,然后与另一人的精子相结合,形成受精卵,再利用代理母亲,生下的孩子不仅有3个人的基因,而且可能受到伤害,因为他一出生就没有传统意义的父母,在目前的文化环境和伦理道德体系中生存,他们会感受到周围的压力,甚至是嘲笑和排斥,这就是对新生儿的伤害。克隆人,经过基因修改和筛选的儿童,是在父母和医生的决定下而出生的,他们的先天自由权和自决权被剥夺;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他们还易患遗传缺陷病,这又意味着:他们未出生,就被推向危险的境地,这也是对人的尊严和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允许一些人充当另一些人出生时的控制者和设计者,不仅违反伦理的基本原则,而且政治上可能会带来危险,希特勒的“优生学”有可能死灰复燃。
  以传统的自然人伦关系为基础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受到了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的严重冲击。比如:提供克隆细胞的人与克隆人之间的关系无法用传统的血亲关系来界定,长幼之间、同辈之间的血缘关系等代际关系将被打乱,一个孩子有特殊的父母关系在第一部分已表述,在此不再论述。除此之外,现在还出现了是否乱伦的问题。
  科学家和医生自身的道德问题同样令人忧虑,美国的科研人员把人和熊的精子混合起来进行人工受精;中国四川的一名人工受精医生把自己的精子向很多妇女受精,据报道,他的100多名骨肉已降临人世,这很可能造成他的后代直接通婚,从而形成乱伦和近亲结婚,导致人口素质低下。
  总之,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进一步加深了科学技术与传统伦理道德之间的矛盾,许多学者认为:“如果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科学中伦理、道德法则的作用不以几何的速度增长的话,则整个人类以及科学本身,连以算术级数的速度发展都办不到。”
    2.4 社会和法律问题
  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产生了一些令人忧虑的社会和法律问题,第一,多胞胎增多。利用试管婴儿受孕的母亲,为了提高怀孕率,一般植入3~5个受精卵,结果是:世界各地出生的双胞胎明显增多,多胞胎使母、婴均处以危险境地。随着胎数的增加,母亲发生严重的并发症和孩子如脑瘫、先天性智力障碍等严重疾病的机率会比单胞胎高出许多倍。多胞胎会对人口素质、社会发展造成危害。在我国,多胞胎还会增加人口压力,破坏计划生育的国策。第二,基因检测技术确定受精卵的性别。有意识地选择将来婴儿的性别,不仅违反了许多国家的法律,而且会破坏整个社会的性别结构平衡。如果一个社会喜欢生男孩,并且男性过多,必然使男女比例失调,最终破坏社会的稳定。第三,婴儿刚一出生,就成为孤儿或可能成为孤儿。由于精子、卵子和胚胎冷冻技术的发展,即便父母死亡数年后,通过代理母亲,他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然而这却意味着这个孩子没有出生,就已成为孤儿了一旦出生,就可能增加社会负担、产生社会问题。另外,利用试管婴儿技术,一法国妇女和一位意大利妇女都是在62岁时才生育了自己的孩子。在基因技术的帮助下,50多岁才生育自己孩子的人,在世界更是屡见不鲜。高龄妇女生育孩子会带来许多社会隐患,由于她们年龄过大,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照顾自己的孩子,难以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更严重的是,高龄妇女所生之子,有可能在童年就成为孤儿,被人送进孤儿院。不仅如此,大龄母亲怀孕,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危险会增高,孩子患小儿糖尿病的可能性相应增加,染色体异常的危险性也会增加。大龄父亲同样会给孩子带来危险,孩子患某些罕见癌症、先天性白内障和上肢缺陷的危险较高,同性恋的机率也较高。由于以上原因,世界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超过45岁的妇女不能生育,甚至不能领养孩子。第四,代理母亲。专门替别人生育孩子的代理母亲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与此同时,代理母亲制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法律问题。代理母亲制使妇女沦落为生育工具,伤害了传统道德文明,并产生了一系列商业化的弊端。在美国,一系列由代理母亲制引起的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比如客户要女孩,她却生了男孩,反之亦然;客户要一个,她却生了两个;以及代理母亲最终反悔,不愿交出孩子等等。最后,克隆人也会对目前有关抚养、养老、继承的法律体系产生冲击。
  从长远看,设计、修改人类基因、克隆人等科学技术活动,最终将改变人的大部分生理基础。而现有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关系以及整个上层建筑都是在自然生育的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一基础的改变,有可能使整个人类世界产生前所未有的真正变革。也许经过基因改造的人与保持自然状态的人会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从此使整个人类社会走向分裂。总之,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今天已经引起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明天将会引起更多的问题,这需要人们认真思考,采取正确的对策。
    3 利用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的对策
  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生育辅助技术对人类生殖方式的干预,目前还处于开始阶段,对人类生理基础的变革还没有真正开始,有些干预所引起的后果,还不能完全给予肯定或否定,所以,在此只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对策。
    3.1 理论上应提倡“以人为本”和宽容思想;与此同时,哲学、伦理观念应该与时俱进
  “以人为本”,就是要看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最终是否有利于人。如果基因克隆技术最终在总体上能够提高人的智力和体力,能够提高人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就应该加以应用。传统的哲学观念,某些伦理原则或宗教思想均不应成为反对的理由,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对不利于人,甚至有害于人的干预生殖技术,则应该坚决禁止。试管婴儿的最新技术,基因鉴别和修改技术,可以防止残疾和有遗传疾病婴儿的诞生,保证生出健康的婴儿,这会使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得到提高,并且避免家庭悲剧的重演,随着这些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其弊端会进一步减少,安全性会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人的一面会越来越明显。所以人们没有理由对干预人类生殖的所有技术一概加以反对。
  宽容精神,主要指: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

殖,是否对人类有利,是否对人类而言利大于弊,目前在难以最终下结论的情况下,应该允许这类技术在一定范围内试行。比如:克隆人技术,目前至少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方赞成克隆人,另一方坚决反对。如果不进行多次试验,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其最终结果对整个人类而言是利或是弊,武断地完全禁止,可能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其次,宽容精神还包括以下内容:在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的问题上,应允许各种哲学观点、伦理观点,以及宗教观点之间进行自由地争论,这种争论是十分必要的,争论的过程,就是辨别是非的过程,也是调整和重建人类的价值观、自然观和生育观等一系列文化理念的过程。各种观点(当然也包括科学家和政治人物的观点)之间广泛和自由的争论,有利于广大群众和政治人物认清生殖技术的本质和真相,从而理性思考,正确决策,避免过激行为的产生。目前,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把克隆人试验视为犯罪行为,他们是否遵循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是否在无知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判断,其结论令人深思。
  哲学观念、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不能随着时代而发生变化的价值体系,不仅会成为社会进步和科技进步的障碍,而且其本身也会消亡。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是社会存在的一个方面,它要求重新确立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和生育观。事实证明,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哲学观念,诸如宇宙观、价值观和生育观都在发生变革。比如宇宙观,从天圆地方、地心说、日心说,再到今天对整个宇宙的认识也还在变化之中,我们的宇宙观,随着科学的进步,将来还会不断地调整变化。这说明对于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我们不能仅仅以现有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衡量其是非曲直,我们还应该对现有的价值观念进行反思,分清哪些是合理的,应该坚持,哪些是落后于现实的,而应加以改变,否则,曾经是进步的思想理念,也会变成社会进步和科技进步的绊脚石。
  总之,不论人们是否承认,哲学观念都在影响着人们的一切活动,其中也包括科学技术活动。目前,全世界许多国家把克隆人类胚胎的合法性规定在14天之内,就是在哲学观念、价值观以及宗教观念的影响下而得出的结果,这

《基因技术干预人类生殖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1891.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管理科学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