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保证党的作风不断优化
年坐机关,不知道社会实际。难得下去考察,走马观花,还借口所谓:“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解情况主要靠数据统计和电脑分析”。偶尔到基层一走,还搞前呼后拥,警车开道,在群众中产生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深陷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最突出的有三种现象:一是文山会海,自上而下,一级照搬一级。用文件来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中央文件中的一段话几经“落实”,到县里就变成了好几页。增加的都是空话、套话,并无实际内容;召开会议,上一级地区、部门有几位领导参加,下一级少一个都不行。二是谎报实情,报喜不报忧。下面说上级喜欢看到社会全面进步,上面说下级的积极性要鼓励不要打击。谁都知道报来的数据有水分,但都不愿意捅破这层纸。三是到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中多数没有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投入大、产出小,甚至没有产出,有的还是“豆腐渣”工程。
民主集中制被扭曲。最主要的不良表现是“一把手”说了算。其常见的现象是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不经过个别酝酿,“一把手”突然提出动议,使其他委员不便当面提出反对意见,搞形式上的一致通过。更有少数地方,实际上党委成员中唯“一把手”说了算,以致形成书记与其他委员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上述情况表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虽有制度,但却没有执行或不严格执行。违背了制度,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党纪处罚,往往以“思想教育为主”为托词轻描淡写地予以批评。笔者认为,在严格执行制度方面应着实抓好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自上而下地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江泽民同志多次说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党中央的作风也是好的,关键是在领导班子。无数事实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的领导班子作风不正,那个地方下级的作风也不会正。反之,哪个地方的领导班子作风正,它所管理的地方的党风、民风、社会风气都会好。
对于自上而下地执行制度,最重要的是要使领导责任明晰化、具体化。对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应该负全责。什么问题什么人应该负什么责任,要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有人以为这是泛化领导责任,是“连坐”政策,会殃及无辜,其实不然。下级不长期执行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不正之风泛滥,上级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如果确是不知,说明上级官僚主义严重,这本身就是作风不正的一种表现。如果明知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禁止,那就更要承当领导责任。
二是要有严格完善的处罚制度。这是完善、健全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观念还不很强的国家里,一部分党员干部对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只要求党员和党的组织怎么做,而对不这么做却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显然不利于抑制上述现象的产生。因此,建立有关的处罚制度,特别是把这些处罚落实到干部的考核、任用方面,对于党的作风建设中制度的切实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制度建设保证党的作风不断优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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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最突出的有三种现象:一是文山会海,自上而下,一级照搬一级。用文件来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中央文件中的一段话几经“落实”,到县里就变成了好几页。增加的都是空话、套话,并无实际内容;召开会议,上一级地区、部门有几位领导参加,下一级少一个都不行。二是谎报实情,报喜不报忧。下面说上级喜欢看到社会全面进步,上面说下级的积极性要鼓励不要打击。谁都知道报来的数据有水分,但都不愿意捅破这层纸。三是到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中多数没有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投入大、产出小,甚至没有产出,有的还是“豆腐渣”工程。
民主集中制被扭曲。最主要的不良表现是“一把手”说了算。其常见的现象是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不经过个别酝酿,“一把手”突然提出动议,使其他委员不便当面提出反对意见,搞形式上的一致通过。更有少数地方,实际上党委成员中唯“一把手”说了算,以致形成书记与其他委员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上述情况表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虽有制度,但却没有执行或不严格执行。违背了制度,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党纪处罚,往往以“思想教育为主”为托词轻描淡写地予以批评。笔者认为,在严格执行制度方面应着实抓好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自上而下地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江泽民同志多次说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党中央的作风也是好的,关键是在领导班子。无数事实充分证明,哪个地方的领导班子作风不正,那个地方下级的作风也不会正。反之,哪个地方的领导班子作风正,它所管理的地方的党风、民风、社会风气都会好。
对于自上而下地执行制度,最重要的是要使领导责任明晰化、具体化。对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应该负全责。什么问题什么人应该负什么责任,要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有人以为这是泛化领导责任,是“连坐”政策,会殃及无辜,其实不然。下级不长期执行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不正之风泛滥,上级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如果确是不知,说明上级官僚主义严重,这本身就是作风不正的一种表现。如果明知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禁止,那就更要承当领导责任。
二是要有严格完善的处罚制度。这是完善、健全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观念还不很强的国家里,一部分党员干部对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只要求党员和党的组织怎么做,而对不这么做却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显然不利于抑制上述现象的产生。因此,建立有关的处罚制度,特别是把这些处罚落实到干部的考核、任用方面,对于党的作风建设中制度的切实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