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分析评价初探
①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信息数据提供者的利益关系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计算流(速)动比率的数据常常被扭曲。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由于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冲突,经济人的逐利本质和契约的不完备性、部分契约关系人便有动机和机会通过改变会计数据进行利润操纵,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计算流(速)比率的数据被扭曲。
信息经济学理论也告诉我们,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总是比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当这种信息是会计信息时,代理人便有动机进行利润操纵,将信息优势转化为利益优势,因此,存在通过某些会计处理和交易活动来美化企业财务指标的可能,即所谓粉饰效应。用于美化企业财务指标的这些会计处理和交易活动,也将导致计算流(速)动比率的数据被扭曲。
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笔者曾以1998年度被CPA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被CPA出具有说明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为切入点,对A股公司的利润操纵进行实证研究和分析,发现有利润操纵的现象不少,其中通过虚列应收帐款,少提准备、提前确认销售或将下一年度赊销提前列帐,少转销售成本增加存款金额等操纵利润方式为最多,其结果都将是导致计算流(速)比率的数据被扭曲,最终导致流(速)动比率的计算值被扭曲。
②流(速)动比率不能量化地反映潜在的变现能力因素和短期债务。
流(速)动比率是通过流(速)动资产规模与流动负债规模之间的关系,来衡量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大小,判断企业短期债务到期前可以转化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而实际上,由于计算流(速)动比率指标值的数据都是来自会计报表,有一些增加企业变现能力和短期债务负担的因素没有在报表的数据反映出来,会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有的甚至影响比较大。
增加企业变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
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银行已同意、企业未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贷款限额,可以随时增加企业的现金,提高支付能力。这一数据不反映在报表中,必要时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可能将一些长期资产很快出售变为现金,增加短期偿债能力。企业出售长期资产,一般情况下都是要经过慎重考虑的,企业应根据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辩证关系,正确决定出售长期资产的问题。
偿债能力的信誉:如果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一贯很好,有~定的声誉,在短期偿债方面出现困难时,可以很快地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办法解决资金的短缺,提高短期偿债能力。这个增加变现能力的因素,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信誉和当时的筹资环境。
增加企业短期债务的因素:
记录的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有可能发生的债务,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这些或有负债并不作为负债登记入帐,也不在报表中反映。只有已办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附注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下端,其他的或有负债,包括售出产品可能发生的质量事赔偿、尚未解决的税额争议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诉讼案件和经济纠纷案可能败诉并需赔偿等等,都没有在报表中反映。这些或有负债一旦成为事实上的负债,将会加大企业的偿债负担。
担保责任引起的负债:企业有可能以自己的一些流动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如为他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为他人购物担保或为他人履行有关经济责任提供担保等。这种担保有可能成为企业的负债,增加偿债负担。
2.改进方法
为弥补流(速)动比率的局限性,较为客观地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建议改用以下三个指标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①超速动比率。用企业的超速动资产(货币资金十短期证券十应收票据十信誉高客户的应收款净额)来反映和衡量企业变现能力的强弱,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计算公式如下:(略)
由于超速动比率的计算,除了扣除存货以外,还从流动资产中去掉其他一些可能与当前现金流量无关的项目(如待摊费用)和影响速动比率可信性的重要因素项目办信誉不高客户的应收款净额),因此,能够更好地评价企业变现能力的强弱和偿债能力的大小。
②负债现金流量比率。负债现金流量比率是从现金流动角度来反映企业当期偿付短期负债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我们知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来源于现金流量表,年末(初)流动负债来源于资产负债表。由于有利润的年份不一定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债务,所以利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负债现金流量比率指标,能充分体现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证当期流动负债的偿还,直观地反映出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实际能力,因此,用该指标评价企业偿债能力更为谨慎。
③现金支付保障率:它是从动态角度衡量公司偿债能力发展变化的指标,反映公司在特定期间实际可动用现金资源能够满足当期现金支付的水平。其公式为:
本期可动用现金资源包括期初现金余额加本期预计现金流入额,本期预计的现金支付数即为预计的现金流出量。
现金支付保障率高,说明企业的现金资源能够满足支付的需要,如果该比率达100%,意味着可动用现金刚好能用于现金支付,按理说这是一种理想的保障水平,既吁保证现金支付需要,又可使保有现金的机会成本降至最低,如果该比率超过100%,意味着在保证支付所需后,企业还能保持一定的现金余额未满足预防性和投机性需求,但若超过幅度太大,就可能使保有现金的机会成本超过满足支付所带来的收益,不符合成本一效益原则;如果该比率低于100%,显然会削弱企业的正常支付能力,有可能引发支付危机,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评价偿债能力的认识误区和评价标准
1、认识误区
资产负债率作为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一般认为其值越低表明企业债务越少,自有资金越雄厚,财务状况越稳定,其偿债能力越强。其实,适当举债经营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规模的扩大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一些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前景广阔的企业在其能力范围内通过举债,取得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报酬率高的项目,从长远看对其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是十分有利的。相反,一些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的企业,其资产负债率可能很低,但并不能说明其偿债能力强。因此,对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不光要看资产负债率,还要考察资产报酬率的大小。若其单位资产获利能力强,则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也是允许的。但并非所有的项目一经投资就会立即有回报,尤其是报酬率高同时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其获得的利润不能在当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