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WTO,应对国际税收竞争
收政策问题》,解决了技术特征、政策原则、税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其核心是从便于管理的角度考虑,认为地域管辖权应让位于居民管辖权。(2)1997年4月5日,在美国哈佛大学展开的电子商务税收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对国际互联网贸易等电子贸易形式税务处理的基本方针是:既要防止偷漏税,又要保护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在税收管辖权分配问题上,各国应加强合作与协调。(3)1998年10月8—9日,OECD在加拿大渥太华展开的部长级会议上,各国政府和企业就电子商务课税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内容包括:现行的税收原则将继续使用以电子商务课税,而不能采取任何新的非中性税收形式;课征消费税应遵循消费地原则,对数字化商品应视为提供劳务课税,而不能作为销售商品课税;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的识别标准,应与从事传统商务活动的纳税人相同,但是需要采取不同的识别方法。先行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应继续适用,但需重新考虑其适用方法并加以澄清。
8、 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日益受到重视。进入90年代以来,众多国家的环抱政策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就是逐渐减少对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代之以各种间接干预的经济手段,其中环境税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也是各国在生态保护上的一种税收竞争。环境税,亦称生态税、绿税,它体现了“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目前,许多欧美国家征收的环境税概括起来有:(1)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包括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及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等。(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对固体废物处理征税。如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等。(3)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时、土壤保护税。(4)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等。(5)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等。(6)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
9、 社会保障税比重大幅上升。资本主义国家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途径就是征收社会保障税,它最早由美国在1935年开征,在当代税制中一个最年轻的税种。1929—1933年,世界范围的经济大危机使得雇员大量失业,许多国家政府乃至私人企业都无力支付职工的失业救济和起码的生活保障,老年人退休养老金计划更是无法实施,严重地威胁到社会稳定,美国受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影响,认为通过国家征收社会保障税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反危机措施,,可以解决老年救济、失业保险等社会问题,以维持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于是,社会保障税应运而生,随后,西方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效仿。根据IMF统计,目前实行此税或类似税收的国家已有80多各,在有些国家(如法国、德国、瑞士、瑞典等),社会保障税已称为头号税种。实际上,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税收竞争。目前,社会保障税的课征制度有许多不同,但就共性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课征范围大,包括工资、薪金收入者以及自营人员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是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2)课征对象是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和自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额;(3)适用税率水平取决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纯收益的大小,其趋势是逐渐上升的;(4)课征与管理多采用“以源课征”法,通过雇主这个渠道课征。而且,社会保障税也是“专税专用”的税种,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但税款入库后则是集中到负责社会保障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专门用于各项社会保障支付;(5)社会保障税与其他税种由两个显著不同,一是税负一般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失业保险税除外,只由雇主负担),二是其带有有偿性特征,只有参加社会保障的人现在纳税,将来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的利益。
三、 结合我国国情及税制现状提出应对措施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部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这些都是带由阶段性、根本性的变化。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尚有千万人在温饱线上挣扎,东西部发展极不平衡,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如不尽快加以解决,长此以往,必形成“马太效应”,不仅使我国经济发展缺乏后劲,更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更与我们的共同富裕目标背道而驰,所幸,我们的党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以加入WTO和西部开发为契机,促使我国经济真正腾飞。
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迈出的决定性的一步。它使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基本接轨,并融入世界经济之中。但是,我们应看到,我国的现行税制与市场经济有诸多不适应之处,也与WTO原则有诸多背离之处,而税收竞争不可避免,我们应在竞争中发现我们的不足,提出措施,具体是以下几点,使我们在国际税收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促使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 、顺应税收国际化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税制的趋同和一些世界性税种改革正缓慢向全球蔓延(这在各国应对税收竞争的措施中已提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我国将加快经济全球化的步伐,随之税收制度和国外的依存度增强,所以,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直面税收国际化和税收竞争是我们的明智选择。
(二) 、完善税收法制,迎接WTO
首先,按国际惯例调整、完善税收立法,体现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主流对税收法制的要求。
1、提高税收立法的效力层次,增强税收立法的体系化、程序化。法的权威性、稳定性与法的效力层次密切相关,而税收立法的质量、税法的明晰程度靠立法体系化、程序化来保障。我国税收立法层次低,体系繁杂,与WTO所要求的透明度原则相悖,而现行税法中真正称得上法得只有三个,其余的均是条例,甚至是通知,约束力不强,尤其是外商可以
2、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消除身份差别立法,体现税负公平。我国依纳税主体身份不同有不同的立法,造成不同主体间税负上的差别待遇,违背WTO所要求的非歧视性原则引伸而来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公平原则。改革开放之初,为吸引外资,我国确立了以税收优惠为主的对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突出表现在企业所得税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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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日益受到重视。进入90年代以来,众多国家的环抱政策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就是逐渐减少对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代之以各种间接干预的经济手段,其中环境税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也是各国在生态保护上的一种税收竞争。环境税,亦称生态税、绿税,它体现了“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目前,许多欧美国家征收的环境税概括起来有:(1)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包括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及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等。(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对固体废物处理征税。如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等。(3)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时、土壤保护税。(4)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等。(5)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等。(6)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
9、 社会保障税比重大幅上升。资本主义国家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途径就是征收社会保障税,它最早由美国在1935年开征,在当代税制中一个最年轻的税种。1929—1933年,世界范围的经济大危机使得雇员大量失业,许多国家政府乃至私人企业都无力支付职工的失业救济和起码的生活保障,老年人退休养老金计划更是无法实施,严重地威胁到社会稳定,美国受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影响,认为通过国家征收社会保障税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反危机措施,,可以解决老年救济、失业保险等社会问题,以维持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于是,社会保障税应运而生,随后,西方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效仿。根据IMF统计,目前实行此税或类似税收的国家已有80多各,在有些国家(如法国、德国、瑞士、瑞典等),社会保障税已称为头号税种。实际上,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税收竞争。目前,社会保障税的课征制度有许多不同,但就共性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课征范围大,包括工资、薪金收入者以及自营人员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是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2)课征对象是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和自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额;(3)适用税率水平取决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纯收益的大小,其趋势是逐渐上升的;(4)课征与管理多采用“以源课征”法,通过雇主这个渠道课征。而且,社会保障税也是“专税专用”的税种,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但税款入库后则是集中到负责社会保障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专门用于各项社会保障支付;(5)社会保障税与其他税种由两个显著不同,一是税负一般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失业保险税除外,只由雇主负担),二是其带有有偿性特征,只有参加社会保障的人现在纳税,将来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的利益。
三、 结合我国国情及税制现状提出应对措施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部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这些都是带由阶段性、根本性的变化。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尚有千万人在温饱线上挣扎,东西部发展极不平衡,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如不尽快加以解决,长此以往,必形成“马太效应”,不仅使我国经济发展缺乏后劲,更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更与我们的共同富裕目标背道而驰,所幸,我们的党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以加入WTO和西部开发为契机,促使我国经济真正腾飞。
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迈出的决定性的一步。它使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基本接轨,并融入世界经济之中。但是,我们应看到,我国的现行税制与市场经济有诸多不适应之处,也与WTO原则有诸多背离之处,而税收竞争不可避免,我们应在竞争中发现我们的不足,提出措施,具体是以下几点,使我们在国际税收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促使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 、顺应税收国际化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税制的趋同和一些世界性税种改革正缓慢向全球蔓延(这在各国应对税收竞争的措施中已提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我国将加快经济全球化的步伐,随之税收制度和国外的依存度增强,所以,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直面税收国际化和税收竞争是我们的明智选择。
(二) 、完善税收法制,迎接WTO
首先,按国际惯例调整、完善税收立法,体现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主流对税收法制的要求。
1、提高税收立法的效力层次,增强税收立法的体系化、程序化。法的权威性、稳定性与法的效力层次密切相关,而税收立法的质量、税法的明晰程度靠立法体系化、程序化来保障。我国税收立法层次低,体系繁杂,与WTO所要求的透明度原则相悖,而现行税法中真正称得上法得只有三个,其余的均是条例,甚至是通知,约束力不强,尤其是外商可以
以其不是法而不遵守。税法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可考虑把现有的税收条例由全国人大讨论重新通过,上升为法。现在有不少支持者认为应将税收立法权部分赋予地方人大,对此,本人不敢苟同。因为,一方面,它脱离了一个现实,我国是社会主义单一制国家,赋予地方立法权,必然削弱中央的权力,某些地方会因权力和财力过大而不服从中央,甚至与中央对抗,使政令不通,使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难以办好,更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和平演变”提供了绝佳机会,进而导致国家分裂,社会主义事业遭受重大挫折;另一方面,它也与WTO原则相悖,WTO 有两个重要的原则:可预见性原则和促进公平竞争原则。如果赋予地方立法权,各地均可根据需要随时制定颁布实施或取消(暂停)千差万别的税法,一地一策,不仅严重地损害税法的严肃性,更使政策不稳定而缺乏预见性,使市场竞争扭曲,使资源配置不当,也使投资者无所适从,导致资金外流,不仅造成经济衰退,而且使政局动荡,导致社会全面退步。而当一个国家的政策稳定并且有可预见性时,才会吸引更多的投资,就业机会就会增多,消费者就会更充分地享受竞争带来的好处,即有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而在我国,尤其是在社会主义事业关键时期,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起始阶段,只有将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全盘考虑,兼顾部分地区利益,才能使政策稳定而有预见性,才能吸引投资,增加就业,才能形成促进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市场规则体系。
2、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消除身份差别立法,体现税负公平。我国依纳税主体身份不同有不同的立法,造成不同主体间税负上的差别待遇,违背WTO所要求的非歧视性原则引伸而来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公平原则。改革开放之初,为吸引外资,我国确立了以税收优惠为主的对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突出表现在企业所得税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