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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邓小平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贡献


【关 键 词】邓小平/政治体制/历史地位 
【 正 文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思考和艰难的探索,形成了比较完整、科学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他创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上,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系列新突破;在实践中,它推进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今天,我们在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和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重新回顾和认真学习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进一步阐明这一科学理论的重大意义及历史地位,对于总结和吸取二十多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认识和肯定邓小平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作的巨大贡献,对于在新世纪进一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前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邓小平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分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这就突破了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具体的领导制度等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从而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前提 
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一般来说,政治制度包括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具体的政治制度两个部分,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一个社会形态阶级本质的内在反映,而具体的政治制度就是指政治体制,它包括机构和人事设置、决策程序和机制、各个权力机构之间职权的划分和相互关系以及权力运行的形式和机制。或者说,政治体制是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规范的总称。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基本政治制度的制约,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外在表现和日常实施。同基本政治制度相比,政治体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对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为直接,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的程度影响着基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在一个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形态的变更而发生根本的变革,一旦建立则具有相对稳定性,而政治体制则具有多样性和多变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政治体制与基本政治制度往往存在着不大适应或不协调的现象,尤其是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制度建立的初期或者尚未巩固和健全的时期,政治体制往往弊病较多,使二者出现不适应的状态。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对政治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使之不断完善,以便与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相适应。对政治体制的弊端,如果长期不进行调整和改革,将最终导致基本政治制度的扭曲以至蜕变。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基本政治制度对政治体制的根本制约性,又要看到政治体制对基本政治制度的巨大反作用。通过调整和改革,使二者基本相适应。 
我国建国以后,基本上是照搬原苏联那一套由列宁始创、后又经斯大林进一步强化的中央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似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就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必然要坚持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政治体制问题成为难以触动的禁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尤其是邓小平,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邓小平谙熟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联系和区别,对此作了精辟的分析。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具有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1]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不存在改革的问题,必须继续坚持,这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基本性质。与此同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2],“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3]。邓小平这里讲的“具体做法”和“具体制度”就是指政治体制,也就是说政治体制可以改革而且必须要改革,否则会影响基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 
邓小平提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相区别的观点,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这一观点的理论贡献在于,既触动了以往在制度问题上形成的禁区,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同时,明确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和联系,也为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既可以避免有人因思想僵化,借口否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而抵制改革的“左”的错误倾向,又可以避免有人以为我们的政治体制有弊端,进而趁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右的错误倾向,从而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提供了思想武器。 
二、邓小平深刻地分析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与领导者个人作用的关系,指出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为体制问题是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根本问题,这就切中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要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突破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建立以后,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政治制度来保障和巩固,这些具体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运行和发展的法定规范,它对于保证领导核心决策科学化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有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党在建国以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制度建设并没有引起重视。十年动乱结束以后,邓小平对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邓小平在制度建设与个人作用的关系上,明确地肯定了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总结“文革”这一全局性严重错误的历史经验教训时,许多人偏重从个人责任方面进行总结,有此人甚至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邓小平敏税地发现了这一错误倾向。他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成因时指出:“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4],“我们过去发生的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因此,制度总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6]。邓小平由此得出结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7]因此必须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制度约束才是具有根本性的约束。邓小平以上这些重要论述,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科学地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我国“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对于正确地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起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有利于统一全党对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为此,邓小平深入地研究了制度建设的根本内容,就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及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设想。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监督制度

和生活制度等。二是在实际操作中明确提出了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如干部的考核奖惩制度、离退休制度、选举聘任制度、回避制度、交流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等。并提出把注重实绩的平等竞争机制公开引入干部人事制度,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三是重申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党内各项制度,指出党中央要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尤其是加强对党的领导人的制约和监督,“关键是形成集体领导”[8]。 

《试论邓小平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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