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改章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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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货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市场失灵”程度不同,后者更受“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逆选择”(adverse selection)的影响。[17]因此,“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当前,IMF关于修改章程的主张,旨在把原来关于“经常帐户”的条款扩展到“资本帐户”上,这反映了他们没有考虑到前者对应的货物市场与后者对应的金融市场,有着重大的区别。从不完全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我们有充分理由,将“经常帐户”与“资本帐户”区别对待。
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罗得克(Dani Rodrik)对1973年以来实行“资本帐户自由化”的23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了统计分析,没有发现资本帐户开放与经济成功之间有任何相关性。[18]退一步说,即使“资本帐户自由化”是经济成功的必要条件,也完全可以由各国政府决定何时开放,怎样开放,不必通过修改IMF章程,将“资本帐户”列入IMF的管辖范围。
正如罗德克教授指出:“资本流动是一剂有时有大负作用的药。经验证明我们没有很好的办法来控制负作用。此时,如果主张取消对于该药的销售和使用的控制,会是一个好的政策吗?”此话值得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