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思考
就不是单一的生产环节,而是包括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内的完整产业体系,即所谓“从田头到餐桌”,农业的效益来自这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段话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那就是推行农业产业化务必在它的实质、内容上下功夫,切不可徒有农业产业化之名,而无产业化之实。
综上所述,在人类社会初期,农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并没有生产、加工、流通之分;随着生产力发展,出现了与农业相对的工业和商业部门,农业由合到分;但是社会进步和农业的现代化,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工业、农产品加工和运销部门与农业又产生融合、联合的趋势,实现农业由分到合。
二、农业产业化是经济内部必然联系的反映
经济的内在联系是经济发展规律在某一经济领域、经济部门(或产业)的反映。经济规律主要指明经济如何发展、沿着什么方向发展,以及怎样由一种经济形式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形式,怎样从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个阶段。如农业发展为什么要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这样3 个阶段,这是经济规律回答的问题。农业经营组织、经营方式、管理体制,为什么由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再到家庭经营;从农业与其它产业关系分析,为什么经历农业、农工、农工商的发展顺序?这就是经济内在联系要回答的问题。经济内在联系主要指明某一部门或产业如何运作和经营才符合经济规律,才能处理好产业内部(如农业)及其派生的产业(如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产业部门)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体系。
从上述认识出发,不难看出我国原来的农业经营和农业管理体制违背了经济内在联系的规律。农业合作化以后怎样经营农业,是合作社经营、集中劳动,还是家庭经营,分散劳动?是合作社只办一家一户办不好的事,如提供良种、技术指导、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那些适合农户干的农活、手工制品等则让农户放手经营?这些问题由于指导思想的错误,不仅长期没有解决,而且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家庭经营被彻底否定,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完全丧失。这就割裂了农业与农户家庭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什么农业适合家庭经营,古今中外是普遍现象?这需要从农业的特点上找原因。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这是农业生产和基本特点。
这个特点说明,要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农民必须对整个生产过程负责,并能根据自然条件的特点和变化,根据动植物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精心照料和细致管理,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害为利。要做到这一切,生产者就必须有经营自主权,能够自主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相反,农业集中统一经营,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劳动力支配权,一切由别人指挥,其结果使主体(人)与客体(农作物)分离,使劳动者无法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或适应,以控制或促进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按照人们预定的目标发展,达到人们预期的最佳经济效益。这就是农业的特点使集中经营并不比小规模家庭经营优越的客观原因。
长期以来对农业经济内在联系的客观性认识不足,不仅把农户发展家庭副业或将产品拿到集市贸易出售,当作资本主义,弃农经商加以批判,而且把农业社组织一些专业组发展某种专业生产或从事手工业生产、农产品贸易活动,统统冠以集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名予以取缔。这从一个侧面回答了为什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只是代替农户经营农业,而没有发展专业生产、专业公司、专业市场,进而形成农业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的联合体或一体化经营。究其原因,是人为因素割裂了农业经济内部的必然联系,导致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营,既偏离农业经营固有的特点和方向,又没有承担起与农业相关的产前产后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化大生产的作用。
农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是密切联系的,农业经营的分割是同管理体制割裂经济内在联系分不开的。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由于受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思想影响,又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违背经济规律的情况更为严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在农村按行政区划分建立经济组织,实行自给自足小而全和行政割据的经济体制,一个社、一个队,就是一个“万事不求人”的小社会。这就从体制上割断了地区、部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之间的联系,为发展专业分工、社会化协作和联合设置了障碍。
二是农业与农业关联产业实行农工分离、农离分离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农业只能单一搞生产,而不能把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加工成半成品、制品,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在远离农村的城市;商业部门只管收购、销售,不过问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农业只管生产,也无权过问加工和流通,也不知道加工什么,收购什么。农、工、商各部门互不联系、互不关心,造成产销脱节,产需脱节,有的产品积压,有的供不应求。
三是部门分割、城乡分离,切断了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本来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是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而管理体制却将再生产过程分割成很多部门和很多层次,各部门、各层次又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单位,造成了相互扯皮,彼此推诿,妨碍再生产过程相互协调和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农业内部行业管理的分离,生产几个部门管,加工几个部门管,收购、销售几个部门管,每个部门虽有一个领导分管,却互争权利互不往来。这种体制既不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也不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应该看到,割断经济内部必然联系经营农业、管理农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它一方面阻止农业以更快速度发展;另一方面截断了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造成农业结构单一,粮食几乎就是农业的同义语,农村结构单一,农业几乎是农村唯一的产业。为什么我国农村、农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就多数地区来说,农村仍然处于贫困状态,大多数农民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难道我国广大农民就这样无能?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就落后到如此地步?回答是否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智慧的民族,我国农民经过长期的社会斗争、生产斗争的锻炼,他们积累了经验,增长了才干,他们人数最多,能量最大,是中华民族的主体部分,只要给他们一个用武之地,他们会演出农业丰收、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活剧来。在农业上,我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基本认识:
第一,只有按经济内在联系来经营农业,才能增强农业自身经济实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弱质性问题。
经常听到人们议论: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民不愿种田;社会各方面军的资金不愿投资于农业,工商企业也不愿到农村兴办农字号企业。为什么?说到底就是因为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缺乏吸引力。撇开其它因素不谈,造成农业弱质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农业经营方式没有把农业与关联产业有机地结合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能否解决这个问题是能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农业内部分割经营的主要弊端有二;其一是农业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无论通过计划收购,还是市场交换,都远远低于它的实际价值,甚至生产过程中活劳动、物化劳动的消耗都得不到补偿。其二,农业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农产品加工、流通部门。也就是说盈利部门不在农业,农产品通过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增加的价值有一部门是农业部门创造的,而这部份剩余价值完全落入其它部门。如何把农业、工业、商业连为一体?最有效的办法是将加工和流通增值的一部分利润返还于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已为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所证明。
第二,只有按经济内在联系来改革经济体制,才能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为农业产业化、持续农业、现代农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和环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即改革农村内部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这一改革突破了旧的经济体制,找到了在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公有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找到劳动者、经营者、受益者统一的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生产热情,很短时期内,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民温饱问题。但是家庭承包仍然带有小生产的色彩,与商品化、社会化农业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协调部门利益,在考虑各部门责、权、利基础上,解决经济内在联系问题,就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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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人类社会初期,农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并没有生产、加工、流通之分;随着生产力发展,出现了与农业相对的工业和商业部门,农业由合到分;但是社会进步和农业的现代化,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工业、农产品加工和运销部门与农业又产生融合、联合的趋势,实现农业由分到合。
二、农业产业化是经济内部必然联系的反映
经济的内在联系是经济发展规律在某一经济领域、经济部门(或产业)的反映。经济规律主要指明经济如何发展、沿着什么方向发展,以及怎样由一种经济形式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形式,怎样从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个阶段。如农业发展为什么要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这样3 个阶段,这是经济规律回答的问题。农业经营组织、经营方式、管理体制,为什么由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再到家庭经营;从农业与其它产业关系分析,为什么经历农业、农工、农工商的发展顺序?这就是经济内在联系要回答的问题。经济内在联系主要指明某一部门或产业如何运作和经营才符合经济规律,才能处理好产业内部(如农业)及其派生的产业(如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产业部门)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体系。
从上述认识出发,不难看出我国原来的农业经营和农业管理体制违背了经济内在联系的规律。农业合作化以后怎样经营农业,是合作社经营、集中劳动,还是家庭经营,分散劳动?是合作社只办一家一户办不好的事,如提供良种、技术指导、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那些适合农户干的农活、手工制品等则让农户放手经营?这些问题由于指导思想的错误,不仅长期没有解决,而且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家庭经营被彻底否定,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完全丧失。这就割裂了农业与农户家庭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什么农业适合家庭经营,古今中外是普遍现象?这需要从农业的特点上找原因。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这是农业生产和基本特点。
这个特点说明,要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农民必须对整个生产过程负责,并能根据自然条件的特点和变化,根据动植物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精心照料和细致管理,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害为利。要做到这一切,生产者就必须有经营自主权,能够自主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相反,农业集中统一经营,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劳动力支配权,一切由别人指挥,其结果使主体(人)与客体(农作物)分离,使劳动者无法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或适应,以控制或促进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按照人们预定的目标发展,达到人们预期的最佳经济效益。这就是农业的特点使集中经营并不比小规模家庭经营优越的客观原因。
长期以来对农业经济内在联系的客观性认识不足,不仅把农户发展家庭副业或将产品拿到集市贸易出售,当作资本主义,弃农经商加以批判,而且把农业社组织一些专业组发展某种专业生产或从事手工业生产、农产品贸易活动,统统冠以集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名予以取缔。这从一个侧面回答了为什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只是代替农户经营农业,而没有发展专业生产、专业公司、专业市场,进而形成农业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的联合体或一体化经营。究其原因,是人为因素割裂了农业经济内部的必然联系,导致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营,既偏离农业经营固有的特点和方向,又没有承担起与农业相关的产前产后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化大生产的作用。
农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是密切联系的,农业经营的分割是同管理体制割裂经济内在联系分不开的。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由于受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思想影响,又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违背经济规律的情况更为严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在农村按行政区划分建立经济组织,实行自给自足小而全和行政割据的经济体制,一个社、一个队,就是一个“万事不求人”的小社会。这就从体制上割断了地区、部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之间的联系,为发展专业分工、社会化协作和联合设置了障碍。
二是农业与农业关联产业实行农工分离、农离分离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农业只能单一搞生产,而不能把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加工成半成品、制品,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在远离农村的城市;商业部门只管收购、销售,不过问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农业只管生产,也无权过问加工和流通,也不知道加工什么,收购什么。农、工、商各部门互不联系、互不关心,造成产销脱节,产需脱节,有的产品积压,有的供不应求。
三是部门分割、城乡分离,切断了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本来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是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而管理体制却将再生产过程分割成很多部门和很多层次,各部门、各层次又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单位,造成了相互扯皮,彼此推诿,妨碍再生产过程相互协调和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农业内部行业管理的分离,生产几个部门管,加工几个部门管,收购、销售几个部门管,每个部门虽有一个领导分管,却互争权利互不往来。这种体制既不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也不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应该看到,割断经济内部必然联系经营农业、管理农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它一方面阻止农业以更快速度发展;另一方面截断了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造成农业结构单一,粮食几乎就是农业的同义语,农村结构单一,农业几乎是农村唯一的产业。为什么我国农村、农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就多数地区来说,农村仍然处于贫困状态,大多数农民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难道我国广大农民就这样无能?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就落后到如此地步?回答是否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智慧的民族,我国农民经过长期的社会斗争、生产斗争的锻炼,他们积累了经验,增长了才干,他们人数最多,能量最大,是中华民族的主体部分,只要给他们一个用武之地,他们会演出农业丰收、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活剧来。在农业上,我
们祖先靠人力加畜业,创造了“贞观之治”、“斗米三文”的奇迹,难道经过几十年代人努力之后还展示不出比以前人更辉煌的伟业?问题是不良的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捆住了农民大干的手脚,捆住了农业腾飞的翅膀。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基本认识:
第一,只有按经济内在联系来经营农业,才能增强农业自身经济实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弱质性问题。
经常听到人们议论: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民不愿种田;社会各方面军的资金不愿投资于农业,工商企业也不愿到农村兴办农字号企业。为什么?说到底就是因为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缺乏吸引力。撇开其它因素不谈,造成农业弱质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农业经营方式没有把农业与关联产业有机地结合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能否解决这个问题是能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农业内部分割经营的主要弊端有二;其一是农业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无论通过计划收购,还是市场交换,都远远低于它的实际价值,甚至生产过程中活劳动、物化劳动的消耗都得不到补偿。其二,农业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农产品加工、流通部门。也就是说盈利部门不在农业,农产品通过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增加的价值有一部门是农业部门创造的,而这部份剩余价值完全落入其它部门。如何把农业、工业、商业连为一体?最有效的办法是将加工和流通增值的一部分利润返还于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已为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所证明。
第二,只有按经济内在联系来改革经济体制,才能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为农业产业化、持续农业、现代农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和环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即改革农村内部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这一改革突破了旧的经济体制,找到了在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公有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找到劳动者、经营者、受益者统一的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生产热情,很短时期内,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民温饱问题。但是家庭承包仍然带有小生产的色彩,与商品化、社会化农业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协调部门利益,在考虑各部门责、权、利基础上,解决经济内在联系问题,就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思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