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统治”与治国方略的统一——邓小平法治思想的特征
>其二,大力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
惩治腐败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迫切需要解决又难以解决的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针对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贪污腐化、滥用权力的情况,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48页。);两者中法律更为重要,“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379页。)。就是说,必须把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纳入到法治轨道,以法制为重点,使教育与法制相结合,发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预防性和稳定性的功能。
廉政建设应与法治相结合,在反腐败中要抓大案、要案。“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52页。)为此,就要尽快建立防腐预防机制、权力约束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制定与实施反腐法律、法规,加大治腐打击力度;同时,遏制腐败滋生源流,营造社会抑腐气氛,提高拒腐自律意识,等等。这些思想,对当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其三,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要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邓小平提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决不能实现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二版,第360页。)。在全民的法制教育中,重点抓好三类人的法制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二是执法人员;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63页。)通过法制教育,既要求公民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责任,使越来越多的人不犯法,又要求公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行使监督权,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对全民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可以逐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民的法律感情,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
* * *
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全球一体化浪潮、网络信息社会的挑战,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进行重大转变。最重要的是,要认清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即“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转变观念,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法治化与国际惯例、国际规则(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相统一,法治化与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现代化(网络化)相统一,把我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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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迫切需要解决又难以解决的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针对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贪污腐化、滥用权力的情况,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48页。);两者中法律更为重要,“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379页。)。就是说,必须把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纳入到法治轨道,以法制为重点,使教育与法制相结合,发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预防性和稳定性的功能。
廉政建设应与法治相结合,在反腐败中要抓大案、要案。“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52页。)为此,就要尽快建立防腐预防机制、权力约束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制定与实施反腐法律、法规,加大治腐打击力度;同时,遏制腐败滋生源流,营造社会抑腐气氛,提高拒腐自律意识,等等。这些思想,对当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其三,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要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邓小平提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决不能实现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二版,第360页。)。在全民的法制教育中,重点抓好三类人的法制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二是执法人员;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第163页。)通过法制教育,既要求公民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责任,使越来越多的人不犯法,又要求公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行使监督权,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对全民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可以逐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民的法律感情,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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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全球一体化浪潮、网络信息社会的挑战,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进行重大转变。最重要的是,要认清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即“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转变观念,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法治化与国际惯例、国际规则(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相统一,法治化与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现代化(网络化)相统一,把我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的统治”与治国方略的统一——邓小平法治思想的特征(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