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的基本特点
中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煽动动乱,妄图颠覆中国国家主权的事实真相,邓小平指出:“这次动乱从反面教育了我们。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对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清楚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8页)。邓小平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联在一起,把它们放在国家战略问题的首要地位,充分体现了他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坚强决心。一个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可分割。丧失了主权,安全就失去了基础;丧失了安全,主权就得不到保障。中国共产党人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为己任,既继承了民族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基于同样的道理,当中英两国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时,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挟“马岛战争”胜利者之余威,提出了历史上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坚持在1997年以后用香港的主权交换香港的治权的主权。对这个无理要求,邓小平斩钉截铁地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00)
其次,邓小平认为,中国强大了,就可以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人类的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4页)“如果说中国是一个和平的力量、制约战争的力量的话,现在这个力量还小。等到中国发展起来了,制约战争的和平力量将会大大增强。”(同上书第105页)。中国人民历来酷爱和平,现在已经是一支制约战争的重要力量,而且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对消除战争威胁,保持国际局势的稳定,维护世界和平,肯定会起到更加显著的作用,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按照国际政治学的观点,责任也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学者们将它称之为“责任利益”(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第208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责任利益”将在对外政策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1994年,江泽民在与美国总统克林顿会谈时说:“两国对维护世界和平负有越来越多的责任。”(《CHINA DAILY》November 15th 1994)随着责任的扩大,影响也就扩大,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也就越重要。如在联合国安理会扮演一种更活跃、更有建设性的角色;在各种主要的国际组织中获得充分的发言权和代表权;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起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各种维和行动,难民救援行动,打击毒品走私、有组织犯罪和邪教组织中起到积极的全球性作用,等等。就亚太地区安全而言,这种利益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地区大国,努力维护本地区的经济安全和军事稳定,减少和化解军事冲突、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增进相互信任和合作,促进本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可以说,亚太地区所有的潜在冲突,都与我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它不仅涉及到所在国的国家利益,也影响到我国的国家利益。
第三,维护国家利益不能损害别国的利益。国家利益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利益,这是邓小平与西方现实主义政治家在国家利益观上的主要区别。一些西方政治家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不可避免地要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早在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就认为,三大自然原因——竞争、猜疑以及荣誉感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绝对的争斗,是普遍地和持续不休地“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出版社第94—96页)。邓小平则认为,实现国家利益的前提之一,应是承认其他国家也有合法的国家利益,不能以损害他国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要尊重对方的利益。邓小平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不仅强调中国的对外政策应从国家利益出发,而且意味着中国知道,其他国家也是从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对外政策的。所以,中国和其他国家都不应损害对方的利益。1989年,他对当时的泰国总理讲:“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8—329页)。所以邓小平强调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着眼于长远的战略利益,要互相尊重,胸襟宽广,不搞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他提出:“把中日关系放在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来发展”(同上书第53页),在中美关系中,“要彼此尊重对方,尽可能照顾对方,这样来解决纠葛。只照顾一方是不行的。双方都让点步,总能找到好的都可以接受的办法。”邓小平提醒外国友人:“历史最终会证明,帮助了我们的人,得到的利益不会小于他们对我们的帮助。至于政治上战略上的意义就更大了”(同上书第351、80页)。
第四,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而且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邓小平认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国内条件,这就需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维护安定的局面;二是国际条件,就是要争取维护世界和平。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本国来说,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不是假话,是真话。这不仅是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1页)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世界和平事业,是世界战争的根源。这不仅会损害中国人民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而且也给世界人民带来灾难。“现在有核武器,一旦发生战争,核武器就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损失。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6页)。
四、维护国家利益方式的创造性
邓小平强调国家利益与世界利益的统一性,并不是否定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在承认国与国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冲突的基础上,提出了既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新思想和新方法。>1.不结盟、不称霸、不当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一贯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首先,强调不结盟,不参加任何集团。邓小平说:“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同上书第57页)西方政治学家对联盟的定义是:在特定的时期内,为了打败共同的敌人,自私而理性的国家进行的合作。但任何联盟都不能确保永久安全,一旦共同敌人消失,各国出于自身的利益,必
2.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中国奉行不结盟、不称霸、不当头的外交政策,并不意味着中国是在消极被动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中国是一个大国,在世界上“怎么样也算一极”(同上书第353页),随着现代化事业的推进,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一地位决定了中国在国际上要有自己的声音和主张,要有所 《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的基本特点(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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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同样的道理,当中英两国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时,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挟“马岛战争”胜利者之余威,提出了历史上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坚持在1997年以后用香港的主权交换香港的治权的主权。对这个无理要求,邓小平斩钉截铁地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00)
其次,邓小平认为,中国强大了,就可以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人类的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4页)“如果说中国是一个和平的力量、制约战争的力量的话,现在这个力量还小。等到中国发展起来了,制约战争的和平力量将会大大增强。”(同上书第105页)。中国人民历来酷爱和平,现在已经是一支制约战争的重要力量,而且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对消除战争威胁,保持国际局势的稳定,维护世界和平,肯定会起到更加显著的作用,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按照国际政治学的观点,责任也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学者们将它称之为“责任利益”(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第208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责任利益”将在对外政策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1994年,江泽民在与美国总统克林顿会谈时说:“两国对维护世界和平负有越来越多的责任。”(《CHINA DAILY》November 15th 1994)随着责任的扩大,影响也就扩大,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也就越重要。如在联合国安理会扮演一种更活跃、更有建设性的角色;在各种主要的国际组织中获得充分的发言权和代表权;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起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各种维和行动,难民救援行动,打击毒品走私、有组织犯罪和邪教组织中起到积极的全球性作用,等等。就亚太地区安全而言,这种利益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地区大国,努力维护本地区的经济安全和军事稳定,减少和化解军事冲突、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增进相互信任和合作,促进本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可以说,亚太地区所有的潜在冲突,都与我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它不仅涉及到所在国的国家利益,也影响到我国的国家利益。
第三,维护国家利益不能损害别国的利益。国家利益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利益,这是邓小平与西方现实主义政治家在国家利益观上的主要区别。一些西方政治家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不可避免地要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早在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就认为,三大自然原因——竞争、猜疑以及荣誉感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绝对的争斗,是普遍地和持续不休地“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出版社第94—96页)。邓小平则认为,实现国家利益的前提之一,应是承认其他国家也有合法的国家利益,不能以损害他国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要尊重对方的利益。邓小平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不仅强调中国的对外政策应从国家利益出发,而且意味着中国知道,其他国家也是从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对外政策的。所以,中国和其他国家都不应损害对方的利益。1989年,他对当时的泰国总理讲:“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8—329页)。所以邓小平强调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着眼于长远的战略利益,要互相尊重,胸襟宽广,不搞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他提出:“把中日关系放在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来发展”(同上书第53页),在中美关系中,“要彼此尊重对方,尽可能照顾对方,这样来解决纠葛。只照顾一方是不行的。双方都让点步,总能找到好的都可以接受的办法。”邓小平提醒外国友人:“历史最终会证明,帮助了我们的人,得到的利益不会小于他们对我们的帮助。至于政治上战略上的意义就更大了”(同上书第351、80页)。
第四,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而且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邓小平认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国内条件,这就需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维护安定的局面;二是国际条件,就是要争取维护世界和平。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本国来说,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不是假话,是真话。这不仅是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1页)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世界和平事业,是世界战争的根源。这不仅会损害中国人民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而且也给世界人民带来灾难。“现在有核武器,一旦发生战争,核武器就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损失。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6页)。
四、维护国家利益方式的创造性
邓小平强调国家利益与世界利益的统一性,并不是否定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在承认国与国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冲突的基础上,提出了既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新思想和新方法。>1.不结盟、不称霸、不当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一贯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首先,强调不结盟,不参加任何集团。邓小平说:“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同上书第57页)西方政治学家对联盟的定义是:在特定的时期内,为了打败共同的敌人,自私而理性的国家进行的合作。但任何联盟都不能确保永久安全,一旦共同敌人消失,各国出于自身的利益,必
将重新返回完全的自然状态(Doyle:《Ways of war and Peace》P.125)。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适合中国的情况。20世纪50年代我国同苏联结盟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70年代我们又同美国结成事实上的同盟反对苏联。这有当时特定的国际环境,但事实证明也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现在我们坚持不结盟方针,对任何国际问题,都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确定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说公道话,办公道事;过头话不讲,过头事不做;朋友要交,但心中有数;同谁都往来,谁也不得罪,但对谁也不怕。坚持这样的独立自主路线,增强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在目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其次,不称霸。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能称霸”(《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12页)。霸权主义是世界动荡和战争的根源,不符合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利益。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反对霸权主义,而且自己坚决不能称霸。现在不称霸,今后发展起来了也不能称霸,“这是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制定的对外政策,我们要用来教育子孙后代。”(同上)。再次,不当头。两极格局解体后,世界正在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但多极化的格局尚未形成,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都失掉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3页)。
2.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中国奉行不结盟、不称霸、不当头的外交政策,并不意味着中国是在消极被动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中国是一个大国,在世界上“怎么样也算一极”(同上书第353页),随着现代化事业的推进,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一地位决定了中国在国际上要有自己的声音和主张,要有所 《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的基本特点(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