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的导向研究
nbsp; 目前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难以取得利润或微利的行业、企业所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可采取流转税和所得税相结合的方式对有需要鼓励的产业和行业进行税收优惠,以刺激这类企业的发展和促进资金流向这类企业。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如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签定税收饶让协定,给予减免税优惠,外商在我国投资的所得即使在我国没有课税,回国后还是要进行课税。我国给予外商投等,因此,税收优惠政策不可当做万能药,而是要资者税收优惠利益,外商实际上没有得到的,这不仅削约了税收优惠对外资的吸引力,而且损害了国家经济权益,对跨国纳税人而言,流转税优惠更加实惠。因此,应扩大流转税优惠范围,采取流转税和所得税优惠相结合的形式,更好地实现税收优惠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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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刘宇 杨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