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应该培育合格股东
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时,出于对利益被侵害的担忧,小投资者没有积极性成为股东,只有大股东才有动力出资,并且也只有大股东才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抑制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结果就是股权集中度较高。反之则小股东有积极性成为股东,降低股权集中度。因此为降低股权集中度,有效抑制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要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并有效实施。
保护投资者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科学准确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使投资者能够对投资风险有更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其次是加强对债权人保护使债权人及时察觉企业绩效的变化,防止出现股东在企业不能支付股利的情况下采取风险过度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更重要的是破产威胁将从根本上降低股东、经营层等主体发动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力;第三、股东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完善有效的问责机制,使股东在利益受到侵害(不管是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还是来自经营者的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这包括明确控股股东的受托责任、为小股东提供多种维护权利的制度安排、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发挥作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3365.html
保护投资者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科学准确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使投资者能够对投资风险有更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其次是加强对债权人保护使债权人及时察觉企业绩效的变化,防止出现股东在企业不能支付股利的情况下采取风险过度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更重要的是破产威胁将从根本上降低股东、经营层等主体发动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力;第三、股东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完善有效的问责机制,使股东在利益受到侵害(不管是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还是来自经营者的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这包括明确控股股东的受托责任、为小股东提供多种维护权利的制度安排、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发挥作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我国证券市场应该培育合格股东(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