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制研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制研究 摘 要:本文探讨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市场假说信息披露管制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在现实非有效市场环境下,必须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管制的根源性诱因是由于会计信息不对称、投资者经验能力不丰富、不均衡,会计程序、方法在公司之间运用上的差异,无意义会计数据的存在及其干扰,内幕信息、粉饰乃至虚假性行为的存在以及信息披露成本的存在等因素综合造成的信息失真、决策无效,投资者及一般证券市场难于在效益不同的企业之间作出区分。 笔者在对帕累托法则、公共产品理论、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信息披露的垄断性的研究基础上,认为政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管制是比较符合客观现实的做法。但笔者进一步认识到:政府对信息披露管制的效率和弊端难以克服,单一形式的强制披露、严格管制终非长久之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信息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披露成本的增长,信息在当代社会显示出其巨大的价值潜能等经济条件及社会环境的变迁,都为会计信息商品化和会计信息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大力发展有偿信息市场,将信息披露融入市场运作,将是信息披露发展的最佳选择。
关键字:信息披露、有效市场、信息披露管制、公共产品、会计信息市场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有效运行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质、量及表现形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然而,我们仍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会自觉或自发地披露符合证券市场有效运行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还需不需要政府以各种形式实施信息披露管制?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信息披露管制
信息披露(Disclosure),所谓信息披露就是用公开的方式,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用一定的格式,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各种资料公布于众。信息披露是证券所有权市场化和信息需求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实施信息披露基于这样的认识:证券市场各参与者都能够利用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决策,从而使证券价格反映信息的基本特征。信息披露的本质是信息的公开,在证券市场中,通过传递财务和其他经济数据是企业广泛筹集资本的重要条件。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是通过一定的制度来实现的,这就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证券市场的根本前提。美国大法官路易斯· 布兰戴斯(Louis Brandeis)早在1914年就指出:"(信息)披露才能矫正社会及产业上的弊病,因为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莫茨和夏洛夫(Mautz & Sharaf)也指出,"信息披露本身就是限制舞弊和差错,这样做的理论依据是公众有知情权,要求通过立法来预防盘剥行为"。 通常意义上的管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管制依据其主体不同,可分为"私人管制"和 "公共管制"。私人管制是由私人来约束私人的行为,公共管制是由社会公共机构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等对私人以及经济主体的行为实施的管制。戴奈尔F·斯巴尔珀在《管制与市场》一书中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为直接或通过改变消费者和厂商供求决策而间接干预市场分配机制所颁布的法规或采取的特定行动。"信息披露管制即为政府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干预,包括对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披露要求及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表现形式的管制。从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看,信息披露管制包括对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全过程的管制。由于会计确认、计量是会计披露的基础,因而,信息披露管制集中体现在对会计报告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及其内容与表达方式的管制上。
二、有效市场假说和信息披露管制
根据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在确定的条件下,竞争驱使经济利润(经济利润是扣除了资本市场投资报酬率后计算出来的)趋于零。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ama)1970年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EMH)。詹森(Jeson)把有效市场定义为:对于一组信息θt,如果根据该组信息从事交易而无法赚取到经济利润,那么市场就是有效的。具体来说,如果某组信息θt(譬如,《金融时报》上公布的上市公司会计赢利信息)被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广为了解,那么证券市场的竞争就会驱使证券价格处于这样的水平:投资者根据该组信息进行的交易只能赚取按风险调整的平均市场报酬率,即平均经济利润趋于零。"有效市场假说"理论认为有效证券市场是一种能够充分反映已知信息的市场。有效市场假说蕴含着信息竞争,有效市场假说本质上是由零利润均衡状态扩展为不确定性情况下竞争市场的动态价格行为。市场竞争驱使投资者和财务分析家从公司的财务报告、甚至公司之外的一切渠道获取公司的信息。在证券资本市场中,有无数的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作为资金的需求方进入市场,寻求合理成本的资金;同时,亦有无数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作为资金的供应方进入市场,寻求投资,获得盈利机会。如果证券市场的信息是畅通的,谁也不能操纵证券价格。"有效市场假说"理论把证券价格对不同信息的反映程度划分为三种形式:弱式市场、半强式市场和强式市场。在弱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反映了历史上的公开信息;在半强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完全反映所有公开信息;在强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完全反映所有公开和内幕的信息。法玛教授所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实质上是把信息披露作为左右证券行情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现存的证券资本市场都非纯粹的有效市场,往往存在着诸多信息不对称情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因此,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管制的根源性诱因便是投资者及一般证券市场无法在效益不同的企业之间作出区分。形成这种无法区分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1)公司管理当局对信息进行垄断性控制,形成会计信息不对称。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中交易各方掌握的信息存在差别,通常情况是:公司经营管理层依仗信息垄断地位和偏好采取有利于自己,不利于财产所有者的信息披露方式,而财产所有者又无法详细观察和监管经营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相比,他们更多地了解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当局提供的信息间接地评价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投资价值,因此他们在与投资者的博弈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
(2)投资者经验能力不丰富、不均衡。在有效市场中,披露的会计信息隐含着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平评估,即使那些经验不丰富的投资者也不会因不精通会计而受到损害,他们按照一种"市场公允价值"交易股票,便可获得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但是,在非有效市场中,不具丰富经验的投资者可能难于甄别信息的真伪,没有能力去区别不同会计程序所形成的会计结果,或者调整这些会计数据的代价太高而不值得,于是,这些投资者可能被误导。
(3)会计程序、方法在公司之间运用上的差异。会计程序与方法在运用上的差异是证券市场无法区别效益不同公司的另一个原因。在有效市场中,竞争激烈的态势
(4)无意义会计数据的存在及其干扰。关于无意义会计数据,许多投资者会抱怨其无益的干扰,证券市场上许多公司的赢利信息是通过不同的计量基础计算出来的,像市场价值、评估价值、历史成本及现行成本在会计核算中相互矛盾,并未统一,从而造成会计数据是难以理解的,正如六个橘子加两个苹果等于八个草莓一样,所产生的会计结果令人无所适从,从而以这些会计结果为基础的股票价格也无法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
(5)信息来源渠道较多,存在内幕信息、粉饰乃至虚假性行为。经营管理人员出于某些原因,可能会粉饰会计信息、,甚至以虚假会计信息欺骗信息使用者。企业的利润水平往往受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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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信息披露、有效市场、信息披露管制、公共产品、会计信息市场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有效运行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质、量及表现形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然而,我们仍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会自觉或自发地披露符合证券市场有效运行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还需不需要政府以各种形式实施信息披露管制?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信息披露管制
信息披露(Disclosure),所谓信息披露就是用公开的方式,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用一定的格式,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各种资料公布于众。信息披露是证券所有权市场化和信息需求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实施信息披露基于这样的认识:证券市场各参与者都能够利用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决策,从而使证券价格反映信息的基本特征。信息披露的本质是信息的公开,在证券市场中,通过传递财务和其他经济数据是企业广泛筹集资本的重要条件。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是通过一定的制度来实现的,这就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证券市场的根本前提。美国大法官路易斯· 布兰戴斯(Louis Brandeis)早在1914年就指出:"(信息)披露才能矫正社会及产业上的弊病,因为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莫茨和夏洛夫(Mautz & Sharaf)也指出,"信息披露本身就是限制舞弊和差错,这样做的理论依据是公众有知情权,要求通过立法来预防盘剥行为"。 通常意义上的管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管制依据其主体不同,可分为"私人管制"和 "公共管制"。私人管制是由私人来约束私人的行为,公共管制是由社会公共机构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等对私人以及经济主体的行为实施的管制。戴奈尔F·斯巴尔珀在《管制与市场》一书中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为直接或通过改变消费者和厂商供求决策而间接干预市场分配机制所颁布的法规或采取的特定行动。"信息披露管制即为政府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干预,包括对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披露要求及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表现形式的管制。从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看,信息披露管制包括对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全过程的管制。由于会计确认、计量是会计披露的基础,因而,信息披露管制集中体现在对会计报告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及其内容与表达方式的管制上。
二、有效市场假说和信息披露管制
根据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在确定的条件下,竞争驱使经济利润(经济利润是扣除了资本市场投资报酬率后计算出来的)趋于零。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ama)1970年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EMH)。詹森(Jeson)把有效市场定义为:对于一组信息θt,如果根据该组信息从事交易而无法赚取到经济利润,那么市场就是有效的。具体来说,如果某组信息θt(譬如,《金融时报》上公布的上市公司会计赢利信息)被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广为了解,那么证券市场的竞争就会驱使证券价格处于这样的水平:投资者根据该组信息进行的交易只能赚取按风险调整的平均市场报酬率,即平均经济利润趋于零。"有效市场假说"理论认为有效证券市场是一种能够充分反映已知信息的市场。有效市场假说蕴含着信息竞争,有效市场假说本质上是由零利润均衡状态扩展为不确定性情况下竞争市场的动态价格行为。市场竞争驱使投资者和财务分析家从公司的财务报告、甚至公司之外的一切渠道获取公司的信息。在证券资本市场中,有无数的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作为资金的需求方进入市场,寻求合理成本的资金;同时,亦有无数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作为资金的供应方进入市场,寻求投资,获得盈利机会。如果证券市场的信息是畅通的,谁也不能操纵证券价格。"有效市场假说"理论把证券价格对不同信息的反映程度划分为三种形式:弱式市场、半强式市场和强式市场。在弱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反映了历史上的公开信息;在半强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完全反映所有公开信息;在强式市场中,证券价格完全反映所有公开和内幕的信息。法玛教授所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实质上是把信息披露作为左右证券行情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现存的证券资本市场都非纯粹的有效市场,往往存在着诸多信息不对称情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因此,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管制的根源性诱因便是投资者及一般证券市场无法在效益不同的企业之间作出区分。形成这种无法区分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1)公司管理当局对信息进行垄断性控制,形成会计信息不对称。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中交易各方掌握的信息存在差别,通常情况是:公司经营管理层依仗信息垄断地位和偏好采取有利于自己,不利于财产所有者的信息披露方式,而财产所有者又无法详细观察和监管经营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相比,他们更多地了解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当局提供的信息间接地评价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投资价值,因此他们在与投资者的博弈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
(2)投资者经验能力不丰富、不均衡。在有效市场中,披露的会计信息隐含着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平评估,即使那些经验不丰富的投资者也不会因不精通会计而受到损害,他们按照一种"市场公允价值"交易股票,便可获得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但是,在非有效市场中,不具丰富经验的投资者可能难于甄别信息的真伪,没有能力去区别不同会计程序所形成的会计结果,或者调整这些会计数据的代价太高而不值得,于是,这些投资者可能被误导。
(3)会计程序、方法在公司之间运用上的差异。会计程序与方法在运用上的差异是证券市场无法区别效益不同公司的另一个原因。在有效市场中,竞争激烈的态势
使得企业不能通过截留、出售信息或调整会计程序来获取非正常报酬率,因为企业从内部交易赚取的预期利润将降低其相应的整体报酬率。而在非有效市场条件下,企业却会制造"内幕信息",改变会计程序和方法以造成信息披露的混乱而从中渔利。
(4)无意义会计数据的存在及其干扰。关于无意义会计数据,许多投资者会抱怨其无益的干扰,证券市场上许多公司的赢利信息是通过不同的计量基础计算出来的,像市场价值、评估价值、历史成本及现行成本在会计核算中相互矛盾,并未统一,从而造成会计数据是难以理解的,正如六个橘子加两个苹果等于八个草莓一样,所产生的会计结果令人无所适从,从而以这些会计结果为基础的股票价格也无法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
(5)信息来源渠道较多,存在内幕信息、粉饰乃至虚假性行为。经营管理人员出于某些原因,可能会粉饰会计信息、,甚至以虚假会计信息欺骗信息使用者。企业的利润水平往往受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