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指数编制研究大纲
债券指数的种类很多,但编制指数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债券指数可分为两大种类、三项用途。两大种类是:一是总指数(all-bond index),包括市场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适合于那些持有债券类别较为复杂,并会投资流动性差的债券的投资者,能客观反映一国或地区或某一市场的债券总体情况。中国债券指数全样本债券选择原则说明它属于此类;二是可复制或可追踪指数(Tracker Index)。从总体债券指数中进行抽样选择债券编制而成,或给以流动性调整所编制的债券指数均可称为可复制指数。该指数适合国内职业投资者和QFII投资者及其它基金管理者使用。中国债券总指数中的分指数就属于此类。三项用途是:一是用于揭示市场表征特征,反映债券市场总体状况的指标,可用作宏观经济的分析参考依据之一;二是衡量机构投资业绩的指标,可为机构投资者复制投资之用,用以衡量业绩和投资组合基准;三是基于指数基础上的衍生品种之用。
债券指数的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债券指数化发展仍方兴未艾。至今,国际上已有了成熟的债券指数,并且还在不断的发展研究之中。从比较研究中我们不难领会国际上最新的债券指数发展趋势:
一是指数编制覆盖面的国际化趋势。在债券市场日趋国际化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给投资者提供与其投组完全可比的基准,指数也必须完成自身的国际化。表现为增加新的国际债券指数,新兴国家市场细分指数。比如2000年所罗门新增加的指数中包含了大量的国际性的债券指数,如所罗门全球综合投资级债券指数(Word Broad Invesment-Grade Bond Index,World BIG),所罗门全球货币市场指数等。
二是客户化服务趋势。除了保留总指数及不断完善编制方法外,指数的板块越分越细,指数也越编越多,不断出现针对特定投资者的特征指数。
三是“指数家族”的系统化设计思路。综合指数由各子指数板块组成,而同一子指数板块可以是不同综合指数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方便了指数的跟踪和新指数的创建,而且综合指数的板块划分方式趋同,使指数投资者能更好更快地接受新指数。
四是流通规模不断提升趋势。国际指数发展变化的一个趋势是提高进入指数中的债券流通额的下限。
五是指数编制规则的细化和统一化趋势。由于固定收益工具本身的特点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异同,尽管人们一直强调指数的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适用,但因编制对象的复杂和不断创新而使指数编制规则不得不细化。由于各国或各机构编制债券指数所用的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为此欧洲金融债券分析师协会(EFFAS)和欧洲债券委员会觉得有理由要重新检查债券指数建立的基本规则,并努力统一规则和方法,期望能确定一个类似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计算债券收益公式的标准方法,以便于各指数间的比较和复制。当然由于债券市场呈现极不相同的证券产品、市场惯例和操作规章,要达到一致所需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不过这倒为新兴市场国家编制债券指数提供了借鉴意义。
编制中国债券指数的主要目的和原则
主要目的
中央结算公司编制债券指数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总体情况,并提供有可比性的、稳定的并易于复制的市场参照基准,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具体指标有:指数水平,当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偿期、平均修正久期及总回报等;
2、为基金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理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以间接导向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及规范化;
3、为资金监护人,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准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和评估其投资业绩提供科学依据;
4、为未来推出指数衍生产品,如期货和期权等创造条件,以完善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工具;
5、为不同债券市场的比较提供基础,同时也是为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窗口;
6、推动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债券报价和定价的合理化。
主要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我们在指数编制中遵循如下六条原则:
1、反映市场原则。既反映和揭示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也反映市场细分状况;
2、公开原则。将样本选择原则、指数计算公式、流动性调整标准等定期公布,以利于投资者验证;选择和加工数据客观,债券的选择标准公开;
3、简单客观的原则。指数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实用、易于理解,并且可以运用同种方法来计算某种特征指数,并可与发布指数相比较;
4、可复制性原则。中国债券总指数中的系列债券指数具备可复制性,并能反映完全追踪(复制)该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帮助投资者实现其所遵循的一种现实的基础投资战略。
5、持续性和稳定性原则。指数必须保持稳定,不能改变太频繁,且指数的所有变更应是简单易懂和可测,但指数有时也不得不进行修正以准确反映市场结构。指数的计算必须考虑其构成债券的不断变动,如新券的加入,增发,剔除或赎回等,但成份债券的这种变动在价格未变时不应引起指数计算的大幅变动。
6、实用性原则。在实践中接受市场投资评判,同时指数既能反映市场相关时间段的百分比变化,也能反映不同期限结构的变化。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的种类
对于整个债券市场而言,只计算一个指数并假设所有人都可参照它进行比较是远远不够的,如国内的一些长期投资者既可能投资变现性强的债券,也可能投资变现性差的债券,他们会要求编制一个“总体债券指数”;而一些积极型的机构投资者或国际投资者会投资于变现性强的债券,据此编制的指数可称为“领头指数”。国际上通常对一“族”债券指数编制有若干种类指数,借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债券特性。总结起来,应对每“族”债券分别计算下述若干种指数:(1)全价指数,反映总体增长或回报水平;(2)净价指数,仅反映原本金的业绩;(3)总收益指数,将所有的利息再投资在该指数上;(4)本年付息指数,本年收到的利息总数,以便于投资者申报收入和纳税。此外,还可编制收益率指数,用以揭示债券的收益变动情况。
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是一套体系(见表一)。表一所列的债券指数体系,总体上可分为两类:总指数和特征指数。首期推出共有十四条指数线,供各类投资者选择使用。这十四条指数线都是按照同一个编制规则进行的,只是选样和编制目的不同。同时,我们又针对每一类指数按其样本券的待偿期不同划分为五段,并提供相应的指数,因此投资者实际将要看到的是很多种指数曲线。
表一:中国债券指数系列族谱
体系 选样
中国债券总指数 所有流通的符合指数设计原则的记账式国债
(固定、浮动)、金融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指数 固定利率国债、固定利率金融债,基期共46
只
浮动利率债券指数 浮动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基期共
34只
国债总指数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基期共43只
中短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10年;不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基
期共76只
长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0-20年:基准日共4只
银行间债券总指数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国债、金融债,基期
共72只
银行间国债指数 银行间市场流通的国债,包括固定、浮动品
种,基期共37只
交易所国债总指数 全部取自上海交易所国债,包括固定、浮动
品种,基期共12只
固定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固定利率国债,
基期共35只
浮动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浮动利率国债,
基期共10只
金融债券总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可流通债券,基期
40只
固定利率金融债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固定利率可流通债券
,基期共16只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研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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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指数的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债券指数化发展仍方兴未艾。至今,国际上已有了成熟的债券指数,并且还在不断的发展研究之中。从比较研究中我们不难领会国际上最新的债券指数发展趋势:
一是指数编制覆盖面的国际化趋势。在债券市场日趋国际化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给投资者提供与其投组完全可比的基准,指数也必须完成自身的国际化。表现为增加新的国际债券指数,新兴国家市场细分指数。比如2000年所罗门新增加的指数中包含了大量的国际性的债券指数,如所罗门全球综合投资级债券指数(Word Broad Invesment-Grade Bond Index,World BIG),所罗门全球货币市场指数等。
二是客户化服务趋势。除了保留总指数及不断完善编制方法外,指数的板块越分越细,指数也越编越多,不断出现针对特定投资者的特征指数。
三是“指数家族”的系统化设计思路。综合指数由各子指数板块组成,而同一子指数板块可以是不同综合指数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方便了指数的跟踪和新指数的创建,而且综合指数的板块划分方式趋同,使指数投资者能更好更快地接受新指数。
四是流通规模不断提升趋势。国际指数发展变化的一个趋势是提高进入指数中的债券流通额的下限。
五是指数编制规则的细化和统一化趋势。由于固定收益工具本身的特点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异同,尽管人们一直强调指数的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适用,但因编制对象的复杂和不断创新而使指数编制规则不得不细化。由于各国或各机构编制债券指数所用的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为此欧洲金融债券分析师协会(EFFAS)和欧洲债券委员会觉得有理由要重新检查债券指数建立的基本规则,并努力统一规则和方法,期望能确定一个类似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计算债券收益公式的标准方法,以便于各指数间的比较和复制。当然由于债券市场呈现极不相同的证券产品、市场惯例和操作规章,要达到一致所需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不过这倒为新兴市场国家编制债券指数提供了借鉴意义。
编制中国债券指数的主要目的和原则
主要目的
中央结算公司编制债券指数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总体情况,并提供有可比性的、稳定的并易于复制的市场参照基准,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具体指标有:指数水平,当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偿期、平均修正久期及总回报等;
2、为基金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理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以间接导向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及规范化;
3、为资金监护人,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准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和评估其投资业绩提供科学依据;
4、为未来推出指数衍生产品,如期货和期权等创造条件,以完善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工具;
5、为不同债券市场的比较提供基础,同时也是为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窗口;
6、推动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债券报价和定价的合理化。
主要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我们在指数编制中遵循如下六条原则:
1、反映市场原则。既反映和揭示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也反映市场细分状况;
2、公开原则。将样本选择原则、指数计算公式、流动性调整标准等定期公布,以利于投资者验证;选择和加工数据客观,债券的选择标准公开;
3、简单客观的原则。指数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实用、易于理解,并且可以运用同种方法来计算某种特征指数,并可与发布指数相比较;
4、可复制性原则。中国债券总指数中的系列债券指数具备可复制性,并能反映完全追踪(复制)该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帮助投资者实现其所遵循的一种现实的基础投资战略。
5、持续性和稳定性原则。指数必须保持稳定,不能改变太频繁,且指数的所有变更应是简单易懂和可测,但指数有时也不得不进行修正以准确反映市场结构。指数的计算必须考虑其构成债券的不断变动,如新券的加入,增发,剔除或赎回等,但成份债券的这种变动在价格未变时不应引起指数计算的大幅变动。
6、实用性原则。在实践中接受市场投资评判,同时指数既能反映市场相关时间段的百分比变化,也能反映不同期限结构的变化。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的种类
对于整个债券市场而言,只计算一个指数并假设所有人都可参照它进行比较是远远不够的,如国内的一些长期投资者既可能投资变现性强的债券,也可能投资变现性差的债券,他们会要求编制一个“总体债券指数”;而一些积极型的机构投资者或国际投资者会投资于变现性强的债券,据此编制的指数可称为“领头指数”。国际上通常对一“族”债券指数编制有若干种类指数,借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债券特性。总结起来,应对每“族”债券分别计算下述若干种指数:(1)全价指数,反映总体增长或回报水平;(2)净价指数,仅反映原本金的业绩;(3)总收益指数,将所有的利息再投资在该指数上;(4)本年付息指数,本年收到的利息总数,以便于投资者申报收入和纳税。此外,还可编制收益率指数,用以揭示债券的收益变动情况。
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是一套体系(见表一)。表一所列的债券指数体系,总体上可分为两类:总指数和特征指数。首期推出共有十四条指数线,供各类投资者选择使用。这十四条指数线都是按照同一个编制规则进行的,只是选样和编制目的不同。同时,我们又针对每一类指数按其样本券的待偿期不同划分为五段,并提供相应的指数,因此投资者实际将要看到的是很多种指数曲线。
表一:中国债券指数系列族谱
体系 选样
中国债券总指数 所有流通的符合指数设计原则的记账式国债
(固定、浮动)、金融债券,
基期共80只;
固定利率债券指数 固定利率国债、固定利率金融债,基期共46
只
浮动利率债券指数 浮动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基期共
34只
国债总指数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基期共43只
中短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10年;不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基
期共76只
长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0-20年:基准日共4只
银行间债券总指数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国债、金融债,基期
共72只
银行间国债指数 银行间市场流通的国债,包括固定、浮动品
种,基期共37只
交易所国债总指数 全部取自上海交易所国债,包括固定、浮动
品种,基期共12只
固定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固定利率国债,
基期共35只
浮动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浮动利率国债,
基期共10只
金融债券总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可流通债券,基期
40只
固定利率金融债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固定利率可流通债券
,基期共16只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研究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