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邓小平对我党执政合法性转型的探索
化。”[21]一定要“使马克思主义的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宣传,特别是在一切重大理论性、原则性问题上的正确观点,在思想界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克服软弱涣散的状态,已经成为全党的一个迫切的任务。……在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加强党的思想工作,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22]“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区搞建设,花了十几年时间才有现在这个样子,垮起来可是一夜之间啊。垮起来容易,建设就很难。在苗头出现时不注意,就会出事。”[23]
事实证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不彻底纠正‘左’的错误,坚决转移工作重点,就不会有今天的好形势。同样,不认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能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还会把纠‘左’变成‘纠正’社会主义和马列主义,也不会有今天的好形势。……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24]“现在中国局势稳定,一个是由于处理一九八九年那场动乱时坚持社会主义,一点也不动摇;……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25]从合法性角度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价值取向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保证了政治结构的合法性基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保证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基础。
三、改变权威的型态:从个人权威到集体与法理权威
政治合法性不排斥个人权威。在某种程度上,领袖的个人权威为一个党,一个政权奠定政治合法性基础。在我党历史上,毛泽东的个人权威就是如此。邓小平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这丝毫不排斥人民对于杰出的个人的尊敬;而尊敬,当然不是迷信,不是把他当作神。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永远不可磨灭的。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们党能够平安度过,某种程度上也因为“我们党和毛主席由于长期斗争历史形成的威望很高”。[26]在总结党的历史时,邓小平一再指出,毛主席多次从危机中把党和国家挽救过来。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对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的批评不能过分,不能出格,因为否定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意味着我们国家的一段重要历史。这就会造成思想混乱,导致政治不稳定。”[27]
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这种个人权威必须转型。邓小平一再告诫:“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任何事情都不是一个人做得出来的。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我从来不赞成给我写传。”[28]“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我认为,过会夸大个人作用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死的。哪一天我不在了,好像中国就丢了灵魂,这种看法不好。我在有生之年还可以做一些事,但希望自己从政治舞台上慢慢消失。”[29]在对待自己的评价上,邓小平为后人作出了榜样。“现在看来,我的分量太重,对国家和党不利,有一天就会很危险。国际上好多国家把对华政策放在我是不是病倒了或死去了上面。我多年来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30]“一九八七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我是出了力的,但不只是我一个人。所以,不能把九年来的成绩都写在我个人的账上,可以写我是集体的一分子。过分夸大一个人的作用并不有利。”[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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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不彻底纠正‘左’的错误,坚决转移工作重点,就不会有今天的好形势。同样,不认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能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还会把纠‘左’变成‘纠正’社会主义和马列主义,也不会有今天的好形势。……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24]“现在中国局势稳定,一个是由于处理一九八九年那场动乱时坚持社会主义,一点也不动摇;……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25]从合法性角度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价值取向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保证了政治结构的合法性基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保证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基础。
三、改变权威的型态:从个人权威到集体与法理权威
政治合法性不排斥个人权威。在某种程度上,领袖的个人权威为一个党,一个政权奠定政治合法性基础。在我党历史上,毛泽东的个人权威就是如此。邓小平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这丝毫不排斥人民对于杰出的个人的尊敬;而尊敬,当然不是迷信,不是把他当作神。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永远不可磨灭的。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们党能够平安度过,某种程度上也因为“我们党和毛主席由于长期斗争历史形成的威望很高”。[26]在总结党的历史时,邓小平一再指出,毛主席多次从危机中把党和国家挽救过来。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对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的批评不能过分,不能出格,因为否定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意味着我们国家的一段重要历史。这就会造成思想混乱,导致政治不稳定。”[27]
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这种个人权威必须转型。邓小平一再告诫:“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任何事情都不是一个人做得出来的。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我从来不赞成给我写传。”[28]“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我认为,过会夸大个人作用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死的。哪一天我不在了,好像中国就丢了灵魂,这种看法不好。我在有生之年还可以做一些事,但希望自己从政治舞台上慢慢消失。”[29]在对待自己的评价上,邓小平为后人作出了榜样。“现在看来,我的分量太重,对国家和党不利,有一天就会很危险。国际上好多国家把对华政策放在我是不是病倒了或死去了上面。我多年来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30]“一九八七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我是出了力的,但不只是我一个人。所以,不能把九年来的成绩都写在我个人的账上,可以写我是集体的一分子。过分夸大一个人的作用并不有利。”[31]
《试析邓小平对我党执政合法性转型的探索(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