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行政管理 >> 邓小平理论 >> 正文

论邓小平的民主政治思想


一就是广大人民充分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同样,也只有民主的充分发展,才有社会主义的发展。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民主的发展水平与程度,既受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同时又给他们以巨大的反作用。没有民主,没有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就不会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他指出:我们过去在理论上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在民主的实践方面,做得不够好并且犯过错误;民主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6]把民主看作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民主,这就明确了民主政治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 
?     第二,提出要肃清封建主义遗毒。邓小平认为,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7]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的色彩,“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8]因此,他指出,要克服这些弊端,就“应该明确提出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9]为完成这一任务,他提出,首先,要对封建主义遗毒的表现,进行具体、准确、如实的分析,“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的界限”,搞清思想上、制度上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既“不允许借反封建主义之名来反社会主义,也决不允许用假社会主义来搞封建主义”。[10]其次,“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对广大干部和群众来说,是一种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是为了从封建主义遗毒中摆脱出来,解放思想,提高觉悟,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1]其中的关键是要提高全体干部和人民的民主意识。再次,“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成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2]其四,肃清封建主义遗毒,要注意划清民族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同封建性糟粕的界限,谨防把民主性精华当作封建主义遗毒抛弃掉或者把封建性糟粕当作民主性精华而继承,同时也要划清封建主义遗毒同我们制度不健全、工作方法不科学的界限,以免让表面的东西掩盖了事物的本质。其五,在肃清封建残余的同时,还必须警惕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和自由化思潮对我们的侵蚀,并时刻保持对它们的批判。邓小平关于肃清封建主义遗毒的思想,是其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     第三,提出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在指出我国民主政治中的弊端的同时,又深刻分析了其根源。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3]正因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并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所以邓小平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建设来革除流弊,“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4]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法制化的民主政治制度。为达到这一目标,邓小平提出:首先,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以保证党内生活民主化。其次,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这种制度最适合我国国情,一是它体现了我国的国体,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它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邓小平把“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5]看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再次,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因为这是符合我国国情、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6]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各民主党派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保持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联系,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各方面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其四,建立表决、选举、招考、考核、轮换以及监督、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等制度。因为这些制度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的必要保障。[17]有了这些制度,那些搞特权、破坏民主与法制,以及违法乱纪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能及时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也能及时受到法纪制度上的处理。  
?     第四,必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邓小平一方面指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严重失误,留下了值得人们牢记的深刻教训,一再强调要加强民主建设,但另一方面又指出,我们讲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它“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18]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可同日而语。首先,民主的阶级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制度和国家制度,能充分保障劳动人民管理社会的权利,而资本主义民主则主要是少数资本家的民主、个人主义的民主。其次,民主的基础不同,服务的目的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巩固这个制度服务的,而资本主义民主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巩固私有制服务的。其三,民主的具体体制和形式不同。邓小平说:“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是垄断资本家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19]“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

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20]他认为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之上的我国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21]所以,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绝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一套。但另方面邓小平又指出,对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的某些合理形式和做法,我们则完全可以借鉴,比如权力监督制度、选举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机制等。 
?     第五,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体,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内容,后者是前者的体现和保障。他说:“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22]“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23]邓小平认为,法制不仅仅要保障经济建设,还要首先保障民主,没有民主固然没有法制,但同样,没有法制也就没有民主。因为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才能进行;而且受历史传统影响,我国现实政治体制中还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24]因此,“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5]? 
?    邓小平所讲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两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又有不同的内涵。所谓制度化,是讲民主建设说到底是个制度建设问题,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到实处,因为各种制度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载体。所谓法律化,是讲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必须有法律做保障,通过及时地制定各种法律、法则

《论邓小平的民主政治思想(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3806.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邓小平理论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