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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方法的本土化实践


态对待身患残疾的孩子,以正确的方法配合医生的治疗,这对弱儿的康复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此外,希望家庭资源中心给弱儿提供了一个温暖并充满希望的社会生活与交往的空间,弱儿康复过程中的每一点进步都能得到外界充分的肯定,这对弱儿自信心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经过中心社工一年来的努力,有些弱儿的生理与心智功能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从不能上学到可以进入专为残疾人开办的学校读书。
    四、“同路人”家长小组工作的启示
  中国社会对残疾人提供的帮助,由于受政府社会福利体制与水平的影响,其服务内容和质量都十分有限,更多的必须依赖家庭。因此,一旦家庭内有残疾人,这个家庭在物质和精神上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同路人”家长小组的有效实践,使我们认识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有必要总结中国社会工作的传统经验,认清我国社会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探索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本土化的途径。
    1.对中国传统社会工作方法与特点的反思
  长期来,我国社会工作的服务模式以政府推动和单位提供为主,而民间的社会福利机构十分缺乏。这样,除了政府(通过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的福利,只剩下家庭对其成员的关护了,这种助人体制与方法呈现出以下特点:
  (1)强调家庭系统内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中国人对家庭伦理观念的注重,一方面来自传统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得益于这种一旦个人有难首先必须向家庭求助的支持系统。传统社会中个人一旦缺乏家庭系统的援助和支持,社会对他的需要的满足是极其有限的。对残疾人的救助,则更是如此。
  我国有残疾人517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5%。其中,听力语言残疾1770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4%;智力残疾1020万人,占20%;肢体残疾760万人,占15%;视力残疾760万人,占15%;精神病残疾190万人,占4%;综合性残疾670万人占12%。这些残疾人牵涉到我国大约18%左右的家庭。其中,有1名残疾人的家庭占86.5%,有2名残疾人的家庭占11.7%,有3名残疾人的家庭占1.5%,有4名及4名以上残疾人的家庭占0.3%。
  在我国6岁以上的残疾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有350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7%;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有1710万人,占34%。两者相加,共计2060万人。同时,在我国1.56亿(1990年人口普查数)儿童中,先天致残的占1.1%,约170万人;后天致残的占0.5%,约80万人。这些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在生活上或多或少都需要家人照料。另外,我国68%的残疾人在经济上要靠家庭或亲属供养。(注:唐均(1998):“中国社会福利服务改革研究报告”,载时正新、朱勇主编:《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1998年版,第31页,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这种助人模式对于适应社会需要,满足个人需求,解决社会问题,维护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它将社会问题隐藏于家庭系统之内,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家丑不外扬”,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由家庭成员自己来解决,社会不易直接感受到因家庭问题而造成的动荡。
  然而,对残疾人家庭来说,则必须在生理和心理,经济与社会等各个方面承受巨大的压力。这就导致有些家庭因此而解体,有些家庭则遗弃残疾儿童。相对于如此数量的残疾人群体,一旦家庭供养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将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2)政府以行政性手段和组织推行社会工作。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张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积极介入,目的在于社会控制。因此,一旦个人和家庭及社会支持系统出现障碍,政府会充当“最后出场的角色”给个人以支持,这种社会福利思想延续到近代直至新中国建立。50年代以来,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孕育了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社会工作在工会、妇联、青年团、民政等不同系统内展开,个人或家庭问题的解决与协助很多时候是通过组织或行政机构的行政的手段加以解决。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就收养了450个孤儿、弃儿,其中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疾。
  政府以行政性的手段来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资源的调动和运用方面,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它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集中社会的力量在很大范围内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个人或家庭,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福利的社会化和制度化,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与手段则显得比较简单化。如:①在社会福利目标的定位上,采取的是一种救急性的、救济性的救助方法,多以短期目标为主,以解决当前问题为原则,很少考虑如何确立提高残疾人参与与自身发展能力这样一些比较长期而根本的工作目标,其工作成效很难实现并持久保持。②在管理方法上,从福利资金的发放到使用乃至工作效果的评估,都缺乏科学而合理的手段。这使得我们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投入与效能相比,差距较大。③在拓展社会服务的新领域方面,很少有对残疾儿童家长所做的诸如心理支持、婚姻关系调适等辅导,而这对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来说是十分必要的。④在对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进行系统和科学的研究方面,则更是少之又少。⑤康复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我国康复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素质一直处于经验层次,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和助人技术的培训。虽然目前这支队伍随着人们对社会服务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素质也在不断完善,但因缺乏专业化的训练,仅仅凭着一种社会责任感,或一颗助人为乐的爱心,其工作效果也是很有限的。就康复社会工作来说,它需要工作者具备正确的专业价值观,系统的社会学、心理学、康复医疗等学科的知识、敏锐洞察和分析残疾人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残疾人改善自身问题的信心和潜能的技术。我国目前的康复社会工作者队伍尚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素质。
    2.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本土化实践的思考
  就社会工作来说,西方社会在其不到一百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工作,为案主提供的是一种区别于一般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工作的专业服务,其服务理念所体现的人道主义内涵,服务体系的科层制管理以及服务方式的高度技巧性,充分保证了社会工作的工作效果,并因此为西方社

会大众所接受。鉴于中国社会工作面临的问题,政府一些机构如民政、团中央、全国妇联以及教育界的一些学者以其对科学的高度敏感,意识到在中国存在着以专业伦理和技术为支持的社会工作施展的空间。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有没有必要借鉴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以及如何将西方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与中国的具体社会实践相结合,这是摆在中国社会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难题。“同路人”小组工作是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本土化实践的一次有益尝试,它带给我们以下两方面的思考:
  (1)西方社会工作体制与方法的引入可以有效促进传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体制与观念的转变。就南京儿童福利院的这一案例来看,具体表现为:
  ①促成相关机构的建立。根据国际上为残疾人提供的三种服务模式,我国过去只存在医疗方面的服务,后两种服务几乎是空白。然而,仅靠医疗方法的康复显然是不够的。有些手术成功的康复者,因为心理上不能适应残疾引起的限制,终于以自杀来解决问题。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来说,如没有家长的配合,其康复的过程同样是很艰难的。因此,在香港杨震社会服务处的帮助下(他们从日本及德国募得一笔捐款),借鉴香港康复社会工作的模式,成立了希望家庭资源中心。这个机构的成立,弥补了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空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机构自身的不断成长,必将对我国其他城市的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服务内容和方法产生积极的影响。可以肯定,海外社会工作机构的资金的投入及社会工作模式的运作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②促成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海外慈善资金的妥善使用,最终依赖于机构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的素质。为此,香港杨震社会服务处特别派出专业社会工作者从这个项目实施开始,就常驻南京三个月(尤其是头两

《社会工作方法的本土化实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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