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坚持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几点思考
邓小平人权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人权思想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它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开创了正确的道路。在邓小平人权思想的指引下,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人权状况呈现出全面改善和进步的良好态势。人权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斗争的一个重要焦点和热点。邓小平同志晚年反复多次论及人权,足见其相当重要。为什么美国的“人权外交”在苏联收到成效,而在中国却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为什么我国的人权建设成绩卓著受到举世称赞,而美国支持的反华人权提案屡遭败北?就是因为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人权思想。在21世纪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和发展邓小平人权思想,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周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实践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击西方敌对势力的“人权外交”攻势和国内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要“少数人的人权”、不要国格人权叫嚣的需要。哪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攻击社会主义不讲“全国人民的人权”的无耻污蔑必须及早粉碎。二是国内实行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需要。文化大革命那种无法无纪、无视社会主义人权的不正常局面必须及早结束。三是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强调人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和协调,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因此,当时的极“左”思潮猖獗、视人权为禁区的思想僵化局面必须及早打破。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洞察秋毫,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无畏气魄和战略家的胆略,首先开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人权问题。邓小平同志拨乱反正、打破人权禁区之举令人振奋鼓舞。我国理论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很快掀起了人权研究热潮,理直气壮地宣传社会主义人权,涌现了《世界人权约法总览》和《人权论集》等一批新成果。这批新成果有力地证明:人权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是十分关心人权的。这批新成果划清了两种人权的本质区别,指出资产阶级人权“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以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 [1],“是少数人的人权”;而社会主义人权是“多数人的人权”和“全国人民的人权”,只有社会主义人权才破天荒地第一次真正把人权扩大成为劳动人民的权利。通过对比,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人权无论在人权实现的深度、广度和速度上,都高于和优越于资产阶级人权。
令人高兴的是党的十五大上明确提出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促进人权和依法治国作为重要目标纳入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使人权由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意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治国理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使我国人民民主宪政更加完善,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笔者概括起来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不准任何人利用人权干涉中国内政。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人们思想比较僵化,极“左”思潮猖獗。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反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提出并打着资产阶级人权的旗号,企图把中国引向脱离四项基本原则的歧途。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同志明察秋毫,及时尖锐指出;“他们还耸人听闻地提出‘反饥饿’,‘要人权’等口号,在这些口号下煽动一部分人游行示威,蓄谋让外国人把他们的言论拿到世界上去广为宣传。有个所谓‘中国人权小组’,居然贴出大字报,要求美国总统‘关怀’中国的人权。这种公然要求外国人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是我们能够允许的吗?” [2]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是对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的当头棒喝,也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对此提高了警觉,为粉碎资产阶级自由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首开先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两种人权具有本质区别。
面对当时理论界思想僵化视人权为禁区,存在着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专利的错误认识;面对国内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人的“人权”叫嚣和西方国家的“人权外交”攻势,邓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无畏气魄和战略家的胆略,首先开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人权问题。他说:“你们对处理这几个人有不同的意见,从人权的观点提出问题。这就要问,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3]这就从根本上为社会主义人权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是坚持人权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国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
邓小平同志高明和高超之处在于他不被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所误导,始终坚持人权的正确方向,提出按照中国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针。他说:“你们注意看一些香港的议论,一些外国资产阶级学者的议论,大都是要求我们搞自由化,包括说我们没有人权。我们要坚持的东西,他们反对,他们希望我们改变。我们还是按照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 [4]正是因为我们坚持自己的东西,正是因为我们按照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我国的改革开放才没有受到影响,我国的人权建设才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四是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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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击西方敌对势力的“人权外交”攻势和国内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要“少数人的人权”、不要国格人权叫嚣的需要。哪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攻击社会主义不讲“全国人民的人权”的无耻污蔑必须及早粉碎。二是国内实行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需要。文化大革命那种无法无纪、无视社会主义人权的不正常局面必须及早结束。三是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强调人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和协调,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因此,当时的极“左”思潮猖獗、视人权为禁区的思想僵化局面必须及早打破。
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洞察秋毫,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无畏气魄和战略家的胆略,首先开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人权问题。邓小平同志拨乱反正、打破人权禁区之举令人振奋鼓舞。我国理论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很快掀起了人权研究热潮,理直气壮地宣传社会主义人权,涌现了《世界人权约法总览》和《人权论集》等一批新成果。这批新成果有力地证明:人权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是十分关心人权的。这批新成果划清了两种人权的本质区别,指出资产阶级人权“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以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 [1],“是少数人的人权”;而社会主义人权是“多数人的人权”和“全国人民的人权”,只有社会主义人权才破天荒地第一次真正把人权扩大成为劳动人民的权利。通过对比,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人权无论在人权实现的深度、广度和速度上,都高于和优越于资产阶级人权。
令人高兴的是党的十五大上明确提出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促进人权和依法治国作为重要目标纳入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使人权由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意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治国理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使我国人民民主宪政更加完善,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笔者概括起来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不准任何人利用人权干涉中国内政。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人们思想比较僵化,极“左”思潮猖獗。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反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提出并打着资产阶级人权的旗号,企图把中国引向脱离四项基本原则的歧途。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同志明察秋毫,及时尖锐指出;“他们还耸人听闻地提出‘反饥饿’,‘要人权’等口号,在这些口号下煽动一部分人游行示威,蓄谋让外国人把他们的言论拿到世界上去广为宣传。有个所谓‘中国人权小组’,居然贴出大字报,要求美国总统‘关怀’中国的人权。这种公然要求外国人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是我们能够允许的吗?” [2]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是对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的当头棒喝,也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对此提高了警觉,为粉碎资产阶级自由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首开先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两种人权具有本质区别。
面对当时理论界思想僵化视人权为禁区,存在着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专利的错误认识;面对国内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人的“人权”叫嚣和西方国家的“人权外交”攻势,邓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无畏气魄和战略家的胆略,首先开河,打破禁区,正面提出人权问题。他说:“你们对处理这几个人有不同的意见,从人权的观点提出问题。这就要问,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3]这就从根本上为社会主义人权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是坚持人权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国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
邓小平同志高明和高超之处在于他不被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所误导,始终坚持人权的正确方向,提出按照中国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针。他说:“你们注意看一些香港的议论,一些外国资产阶级学者的议论,大都是要求我们搞自由化,包括说我们没有人权。我们要坚持的东西,他们反对,他们希望我们改变。我们还是按照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 [4]正是因为我们坚持自己的东西,正是因为我们按照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我国的改革开放才没有受到影响,我国的人权建设才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四是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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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国权和人权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对此十分重视,反复多次地进行了论述和强调。他说:“我不说西方国家的政府,但至少西方有一些人要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只能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感,使中国人奋发图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 [5] “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贫弱国家、第三世界国家的国权经常被他们侵犯。他们那一套人权、自由、民主,是维护恃强凌弱的强国、富国的利益,维护霸权 《新世纪坚持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