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程
公共财政产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它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们对于政府在市场中作用的认识的发展过程。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西欧从封建社会末期过渡到自由资本主义初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亚当。斯密崇尚经济自由主义,把市场经济描述为“看不见的手”调节的经济,他认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每个人各自理性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带来整个经济的高效率,因此,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竞争,极力要求缩小国家活动的范围,提出“守夜人”、“廉价政府”的口号以及“最好的财政计划是节支,最好的赋税制度是税额最小”等观点。因此,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此后,约翰。穆勒、威克塞尔、林达尔都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创立和福利经济学的兴起使得公共财政理论越来越丰富,职能范围也有所拓宽。
本世纪30年代初,西方资本主义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从而宣告了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的破产,从罗斯福“新政”和随后应运而生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开始,政府必须干预经济逐步获得了人们的共识,各国政府和财政开始对经济进行大规模干预,以便弥补市场缺陷,充分利用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收入和财富的合理分配以及经济的稳定运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出自身的缺陷,70年代的“滞胀”使得人们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对国家干预提出了责难和质疑,开始主张减少国家干预,恢复自由经济。进入90年代以来,又开始重新重视国家干预政策。在这个过程之中,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调整,但是,从大的趋势来看,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增强。
随着许多经济学新领域的开拓,特别是随着宏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和成熟,财政学经历了一个从公共财政学到公共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与传统经济学相比,公共经济学更注重财政收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当然,公共经济学仍然是围绕着财政而展开的,是对公共财政学的继承和发展。
(二)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主要内容
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应性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失灵”主要 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物品和劳务):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它由它的使用价值所覆盖的全体消费者占有,而不能由个别消费者占有,它的使用价值由其使用价值所覆盖的全体消费者共同享有。也就是说,公共物品和劳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便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从而也就使得这些公共产品无法通过市场来有效提供。另外,介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也无法通过市场来有效配置。
第二,无法解决“外部效应”问题。所谓“外部效应”,是指一定的生成者或消费者的行为意外地影响了他人利益,却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来进行调节的情形。单纯依靠市场,无法使受益者付费或使受害者获得补偿,导致了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之间差异的产生,也就使得市场机制本身无法实现这类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三,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周期、经济波动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伴随者经济衰退和萧条的是收入水平的下降和失业率的上升,而伴随着经济过热的又是通货膨胀,这是市场经济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病。
第四,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于历史条件、竞争能力的差别,收入分配过程中通常会出现社会难以承受的不平等现象,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也是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缺陷。
第五,垄断问题。市场的有效运行是以自由竞争为条件的,然而许多行业在市场条件下又很容易形成垄断,垄断便会限制竞争,以致于引起产量不足、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了市场效率的发挥。
第六,信息不对称问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供求双方对同一个产品或服务了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这很容易造成交易量过小甚至市场消失,引起市场缺陷的产生。
由于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也就有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的问题,而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这些职能的主要手段,而且其他手段的运作也都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基于这样一种分析,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就可以界定为以下三个:第一是资源配置职能,它是由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所产生的,它的作用和特点是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提供财力,引导资源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第二是收入分配职能,财政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全社会范围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第三是经济稳定职能,由于市场在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经济周期问题,政府必须推行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经济稳定又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供给收支平衡等多重含义。
公共财政理论还认为,公共财政是为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用的财政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是盈利性的市场运营主体,不能参与市场的盈利竞争,因而也就决定了公共财政的非盈利性。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不能超出这一领域而损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三)关于公共财政的争论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财政改革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82年关于“大财政,小银行”和“小财政,大银行”的问题曾经进行过激励的争论;83年初提出财政要不要转型,即财政要不要退出再生产领域的问题。90年代初
期,有人提出要调整财政的范围,并逐步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但是,对于改革的模式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这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公共财政问题。对于公共财政的争论的背后,分歧的实质在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财政的范围要不要变化,要不要继续对国有企业投资,特别是盈利性的行业,是否要从经营性行业中退出来,财政涉及的领域要增加什么,减少什么。而争论中却过多地涉及了阶级性的问题,我认为对于公共财政,关键不在于其是否在谈阶级性,我们又该如何去批判它的缺点,而在于它对于我们的财政改革有什么借鉴意义,我们该如何去学习它的优点,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探索我国财政改革的出路。
二、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改革的关系
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