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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姜”事件等时鲜素材多维解读


  “毒姜”事件等时鲜素材多维解读
  
  广东 陈新国
  
  一、 “毒姜”事件再曝食品安全监管漏洞
  
  农产品种植免不了要用农药,但是如果不按规范使用,就会使产品农药残留过高,危害健康。山东潍坊地区有些姜农置国家法律与人民健康于不顾,明目张胆滥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神农丹的主要成分是叫涕灭威的剧毒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所以不能直接用于蔬菜瓜果。涕灭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能够被植物全身吸收。滥用神农丹会造成生姜中农药残留超标,还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而在“剧毒姜”的生产地,神农丹不仅随处可买,并且高频率大剂量地用于生姜种植,施加了剧毒农药的生姜从山东销往全国。当地农民对神农丹的危害性心知肚明,使用过这种剧毒农药的姜,他们自己根本不吃。
  
  照潍坊市政府的说法,该市早在2006年就将“神农丹”涕灭威列入了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目录中,凡销售神农丹的,一律为非法经营。而据了解,不少农药企业会玩“游击战”,将旧的违禁农药改头换面,重新包装上市。据最新消息,违规销售神农丹的农药企业负责人已被刑拘,但是,这条毒姜产业链环节众多。
  
  【多维解读】
  
  1.诚信经营
  
  当地农民不吃用过这种药的姜,知道这个药厉害,自己吃的不使用这种药,另外种这些姜也只内销,可见种植户知道这种药的危害,明知故犯。种植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无视别人的生命健康,是严重的道德缺失,自古以来就有“在商言德”之说,劝诫行商者道德自律。诚信经营、加强自律让老百姓安心消费,这是商人责无旁贷的义务,但现在一些商人在利益的诱惑下,毫无良心可言,以至于现在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
  
  2.重刑严惩
  
  2013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正式施行。“剧毒姜”事件的出现正好撞在了“枪口”上。
  
  《解释》的颁布实施,为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生产、销售“剧毒姜”,如果符合《解释》所规定的要件,应当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报道, “剧毒姜”事件中,涉嫌销售剧毒农药神农丹的潍坊市峡山区某经理已于5日被潍坊警方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双重标准
  
  潍坊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与出口姜的严格管理不同,潍坊其他地区生产的内销姜对农药残留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一年抽查不了几次,无论是做内销姜生意的姜贩还是农户,对这种抽查都不太担心。因为检测都是自己送样品,只要找几斤合格的姜去检验,就可以拿到农药残留合格的检测报告。由此可见我国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尤其是药残检测的漏洞很大。
  
  4.监管失职
  
  欧洲的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甚为严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如果我们国内的检测也如此严格,毒姜事件怎么可能发生!可见政府部门监管的缺失也是毒姜泛滥的重要原因。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食品生产的安全链条,尽快完善对农产品生产的信息采集,并加强农业生产制度与标准的建设,引导农民科学生产、健康生产,在生产者身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农产品“入市”前的最后一道环节——农药残留检测,让一些农户使用违禁农药没有可乘之机,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问题。比如每个镇和街道,每个社区,每个村都设有农药监管员和信息员,对农药的经营和使用实现无缝隙监管。
  
  【适用话题】
  
  底线、监管、漏洞、完善制度、重在执行、安全环境、社会公德滑坡等。
  
  二、学生牵手营救同学溺亡折射生命教育缺失
  
  5月1 1日上午1 1时,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相约到博罗县滨江路的东江边烧烤。途中,一男生疑误踩江边砂石滑入水中,有4名同学手牵手施救,也不幸落入江中失踪,其他3名同学立即打电话报警。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搜救,专业“蛙人”也先后加入到了营救队伍中。当晚7点40分,1名落江者的遗体被打捞上岸,至当晚9点50分许,5名失踪学生遗体全部被打捞上岸。意外发生后,博罗县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博罗县教育局称将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5月11日,广东、湖南等省接连发生三起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夏季来临,学生下水游泳者增多,教育部再次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并提醒家长课余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多维解读】
  
  1.将生存技能列入教育目标
  
  这起事故警示我们:我们的教育中,生命意识和生存技能教育的不足甚至缺失。从小学生、中学生到大学生,都有或因不慎落水、或因救人而溺亡的悲剧发生,这提醒我们将生命意识、生存技能列入教育内容设置,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刻不容缓。
  
  2.别再鼓励孩子冒死救人
  
  毫无疑问,在同伴落入江中面临生命危险的紧急时刻,果断伸出援手,这样的精神值得肯定。但肯定归肯定,救人的4个孩子中,有3个孩子连游泳都不会,以为手拉手救人就会增加安全性,却浑然不知这样做会造成更多人落水。有一种倾向特别值得注意,在那些无能力施救而激情施救溺水事故中,舆论往往放大道德的亮点,非理性地淡化生命的悲剧性。社会需要正能量,但没必要拿孩子的生命作为代价,褒扬未成年人冒死救人的“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不尊重生命。
  
  3.不容忽视的生命教育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们最需要反思的,或许正是现行教育体系中,屡被忽视的生命教育。如果生命教育到位,5个孩子尤其是后4个孩子的溺亡,完全可以避免。营救落水者的常识起码有以下几个:一是救人的前提是自保。这不是狭隘的功利算计,而是避免生命的无谓牺牲。二是技术手段的优次考量。救人的同学之所以溺亡,或许是因其未采取最优的营救手段。解救溺水同伴时,他们是否可以找找附近有没有竹竿或绳子?如果没有现成的工具,是否也可以用拼接的长裤进行营救?如果他们具备这些最普通的常识,能随机应变,结局应该不会如此。悲剧迭现的现实告诉我们,生命教育刻不容缓!
  
  【适用话题】
  
  反思、代价、珍爱生命、安全知识、教育短板、保护意识、生存技能、自救急救本领等。
  
  三、“诈弹”频发,挑战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2013年5月1 5日上午,深圳航空、吉祥航空、东方航空3家航空公司的5个航班接连接到电话威胁,为确保旅客的安全,航班被迫采取备降、返航、推迟起飞等应急措施。事后发现这些航班均无炸弹,但众多无辜旅客却因此延误行程,还有人在紧急疏散时受伤。
  
  16日,深圳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男,26岁,内蒙古人,无业)已于凌晨3点1 5分在东莞市常平镇一出租屋内被抓获,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王某亮交代,他以前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惩处,因而仇视社会,意图报复。据查,王某亮分别于2003年和2006年因抢劫和敲诈勒索先后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多次因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公安行政处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亮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深圳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深圳市公安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移送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制造虚假恐怖信息干扰民航运输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严惩。201 2年1 2月,备受社会关注的“8.30”深航航班“诈弹”威胁案在湖北宣判,被告人熊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有专家表示, “诈弹”频袭航空公司,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肇事者却只承担很低的违法成本,建议从立法、司法上对“诈弹”零容忍。
  
  【多维解读】
  
  1.处罚软弱导致航班频遭“诈”
  
  面对一则威胁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不可能辨别真假。航空公司都是以其为真而做出反应,然后再确认信息真假。这种反应,乃是生命至上的理念使然,也是航空公司普遍采取的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说,那些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按《刑法》有关规定,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认定“造成严重后果”,处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达15年。法律规定本身就不够严厉,何况在司法实践中,因“严重后果”而严惩的案例又少之又少。在信息传播加速、信息真实的自律意识较弱的今天,这样的刚性约束,是加强民众自觉的根本保障。在实践中,若能从严处罚,飞机被“诈”停的次数也会大幅减少。
  
  2.强化惩戒并依法要求民事赔偿
  
  要遏制航空“诈弹”事件频发,首先必须在法律规定上延长刑期,同时以明确的司法解释明晰什么样的“诈弹”行为即可称得上是“严重后果”,从而以制造威胁的重罪指控这些恐怖信息编造者;其次在对肇事者进行刑事处罚外,还要严格追究其民事责任,让其承担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从而提高违法成本,让想效仿的人掂掂这样做的后果;最后,将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恐怖分子”列入民航“黑名单”,让他们从此与天空无缘。
  
  3.“诈弹”频发,挑战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威胁航班不仅会给航空公司和乘客带来巨大损失,更是严重扰乱公共安全秩序。航空安全不是儿戏,虽然事后被证实系“诈弹”,但其带来的担惊受怕心理和紧急应对措施却与炸弹无异。虚惊一场既消耗了巨大的公共资源,又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适用话题】
  
  威胁、虚假信息、公共秩序、心理恐慌、自觉意识、报复社会、法律意识淡薄等。
  
  四、马云卸任CEO
  
  2013年5月10日晚,电子商务生态图Party之夜暨淘宝十周年晚会在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举行。现场气氛宛如一场盛大演唱会,数万观众穿着雨衣狂欢。马云一身潮流装扮,客串“歌手”献唱《我爱你中国》和《朋友》,表达了双重的感恩之情,并正式宣布卸任阿里巴巴CEO,与新任CEO陆兆禧拥抱交接。他的卸任演讲不仅在现场引起了巨大轰动,事后还迅速传播。马云宣布: “从今天晚上十二点以后,我将不是CEO,从明天开始,商业就是我的票友。明天起,生活将是我的工作。”马云辞去CEO职位,专任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他将担任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理事会理事长,从事教育、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此前,马云在卸任CEO的信中说, “互联网是年轻人的天下,今年,阿里绝大多数生于60年代的领导者将会退出管理执行角色,我们将把领导责任交给70、80年代的同事们。” “在缺乏信任的时代,我希望信任让世界更开放、更透明、更懂得分享、更承担责任。”
  
  【多维解读】
  
  1.急流勇退
  
  马云在巅峰时期主动卸任CEO,是他为阿里巴巴基业常青所做的准备。他要证明,没有了马云的阿里巴巴也可以发展得很好。而且马云并没有真正离开阿里巴巴,他只是站在更高的点去策划阿里巴巴的未来。他将主要负责阿里巴巴董事局的战略决策,协助CEO做好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工作, “并将和大家一起加强和完善阿里的公益事业”。马云也在多个场合表达对年轻人的重视: “我佩服今天的年轻人,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48岁的我不再‘年轻’,阿里巴巴的下一代比我们更有优势运营好互联网生态系统。”拒绝苟活、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是所有真正优秀企业家的共同人格特征。与其在事业上苦苦支撑,不如急流勇退好好生活。
  
  2.新的征途
  
  其实,马云早已想好了卸任CEO以后的生活,他说他将折腾其他行业:一是教育,二是绿色环保,三是围绕前面两者的投资。201 1年,马云以TNC全球董事会董事的身份实名开设新浪微博,ID名为“大自然保护协会马云”。马云在互联网行业的很多经验、理念和方式都可以运用到公益上。有影响力的商业人士投身到公益行业,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马云说: “我们一起努力,除了工作以外,完善中国的环境,让水清澈,让天空湛蓝,让粮食安全,我拜托大家!”
  
  【适用话题】
  
  交替、责任、感恩、以退为进、成功转型、体制改革、人才培养、平稳过渡等。
  
  骨头反诰
  
  冯磊磊
  
  美国内战期间,北方军一名年轻军官在弗吉尼亚州的路上散步时,和一位老年黑人不期而遇,他们交谈起来。
  
  “大叔,”他说, “你可知道,我们和叛军之间的战争,主要是为了你们而进行的。”
  
  “是的,长官,我听他们也是这么说的。”
  
  “那么,请问你想获得自由,是吧?”
  
  “我认为是这样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加入我们的军队呢?”
  
  黑人搔搔头,沉思片刻,说道: “长官,你见过两条狗为了争一块骨头而撕咬吗?”
  
  “是的,经常见到。”
  
  “那么,骨头参战了吗?” 《“毒姜”事件等时鲜素材多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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