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体制创新是农民增收的关键
四、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农村税费负担重。从1994年到199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了12.6%,而农民人均承担的各项农业税、提留统筹费、社会负担和两工(积累工和义务工),却分别增长了12.7%、10.3%、29.3%和1.9%.此外,农民负担还出现了越来越复杂化、隐性化的趋势。虽然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安徽、江苏等地的试点看,减负率一般在20%以上,但是,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农民的负担仍然比较重。我国可能是世界上唯一对农业和农民征收高额税收的国家。发达国家中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国不仅不向农民征收税费,反而给予直接补贴。美国、欧盟对农民的补贴摊到每公顷耕地上分别为100-150美元和300-350美元;而我国的农业税费摊到每公顷耕地上,约为100-150美元。这一正一负之间,每公顷的收入就相差200-500美元。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本来就小,处于很不利的竞争地位;过重的税费负担进一步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另外,我国对农民的支持政策的方式很不合理,效率低下。主要是国家花费了巨额的财政支出,对粮食流通环节进行补贴,农民得到的好处是间接的,并不明显。更进一步讲,这种补贴方式在我国加入WTO后效果会更差,因为保护价将使国内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从而使进口粮食有利可图,使进口配额得以实现。这时,国家花费在粮食流通方面的高额补贴,在实质上将部分地转变为对国外农民的补贴。所以,要减免农业税费,同时改革我国对农民支持政策的方式,从对流通领域的支持转变为对农民的直接支持。减免农业税费的具体方法有两种:一是在已经进行税费改革的地方按比例减税。即首先根据国家财力确定直接补贴额,再根据直接补贴额与农业税的计算基础(常年产量与规定价格)确定直接补贴率,然后在农业税率中减去直接补贴率即为实际需要征收的农业税率。假如,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率是7%,如果直接补贴率确定为4%,则只需要征收3%的农业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可逐步增加补贴强度,相应降低农业税率。二是在没有进行税费改革的地方按税费项目减免。可按照先后步骤,分别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再取消教育费附加等。在这两种方法中地方政府由于农业税费减少而减少的财政收入,由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弥补。也就是说,国家的补贴并不直接发放给农民,农民实际上得到的直接补贴是农业税费的减少。这两种方法极为便利和有效,在操作上不需要增加成本,而且国家每拿出一元钱都直接为农民所获得,补贴效率高。上述税费改革方案也具有财力上的可行性,因为2001年国家就增加财政收入近3000亿元,而农民的税费负担总额不过1200亿元左右。但是,由于2002年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专项资金规模已定,转移支付的规模有限,上述改革方案不大可能立即实施,但仍然可以作为长期的改革方案。近期可以将农村税费改革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结合起来,即:在现行税费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改粮食保护价收购为直接补贴农民,以农民应得的补贴顶抵应交的农业税;因顶抵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粮食风险基金弥补。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有利于全国粮食收购政策的统一和产销区的衔接,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样做,也为上述改革方案的实施找到了资金,不需要政府扩大财政支出;还可以为今后实施更大规模、更大范围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积累经验。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如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当前市场粮食价格比较稳定。据悉
,安徽等地在2002年准备试行这种方式。建议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推广这种方式。
目前,我国的县级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面临着严重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基层政府的正常运作,也使基层政府无力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县乡财政摆脱不了困境,农村税费改革是很难推进的,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也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应当把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列入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贫困县域的基本供给需求;二是加大对部分贫困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其投资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可增加中西部地区县级增值税的留成比例;四是减少和取消各种基金,减少上级财政对县级财力的集中。例如,中央和省都建立了水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等一些基金,从县级拿走了大量资金,应当缩小规模或取消。
教育支出是乡财政支出的"大头".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不受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中央决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特别是明确了县级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求教师工资由县级政府统一发放。但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由于县级可用财力少,这样做并不能真正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而且,县发放教师工资的钱还是来自乡,乡的钱主要还是来自农民上缴的税费,最终还是主要依靠农民办农村义务教育。所以,还必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建议:第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改由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由县统管。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约690万人,按每年人均工资7000元计算,全年共需要483亿元。中央和地方各负担多少,可视地方的财力而定。总体上讲,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的比例可以定为5:5,即中央财政承担约240亿元。就中央财力情况而言,应该是可以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