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与双赢家
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以转让或企业回购的形式收回收购不良资产占用的资金。它本身必须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组织结构,完善其运行和监督功能。它的主要经营手段为资本运行,因此它必须是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从目前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看,它还不完全具备投资银行所有功能,但我们认为,它应尽快地向投资银行发展,在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投资银行的主要功能是:证券、基金管理,风险管理,直接投资及兼并,收购与重组,其核心功能是后者。由于它从事资本经营,其经营风险比一般制造企业更大,众所周知的香港“百富勤”集团,以前一直被大家看好,但在此次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终因风险资产过于集中,流动性管理失误,不得已宣布清盘。
(3)参与持股企业的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持股企业的股东,应根据股份的多少、资产管理公司自身资源、持股企业的情况,决定对其参与管理的程度,至少必须参加董事会。若是最大的股东,将担任企业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代表全体股东对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一个企业经营好坏与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及经理班子有密切的关系,作为企业的董事长要对这个聘任过程负责。一般情况下,它可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工作,必要时可派出自己的财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审计、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它与计划经济时代主管部门的角色有着本质的区别。
四、要真正成为“双赢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1.必须使现有的国有企业和银行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我国的改革开放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已有近十年的时间,遗憾的是现有的许多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都还没有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主要问题之一是“所有者缺位”。由于这个问题的存在,使我们许多改革措施如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收效不大。促使企业良性运行有许多机制,我们认为最主要是三种: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而现有的国有企业正是缺乏这三种机制。苏州交通银行案就能较好地说明问题。苏州交行原总经理(党组书记)蔡涵刚和原管委会主任(市政协副主席)杨荷生等受贿及玩忽职守,在1990——1993年中,非法拆借、放贷实际占用资金15.32亿元,至案发时尚有8.4亿元逾期贷款难以收回。“所有者缺位”还造成一种怪现象,国有企业的“婆婆”很多,有好处时都伸手,但没有一个部门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真正负责任。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婆婆”已不多了,但“所有者缺位”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我们认为,“债转股”要取得成效,首先要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其实质是个“责任”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必须对其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其主要经营者若是失职或贪赃枉法,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了责任后,其权力和利益也得跟上,做到责、权、利的统一。
2.“债转股”对于企业并非是一份“免费的午餐”。现有的国有企业在实施“债转股”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在思想上要转变观念,企业必须明白“债转股”只是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一贴良药,形象地说,这好像是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给游泳者一个喘口气的机会。现代企业的真正内功仍然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若不把精力放在练就真正的内功上,企业——这个游泳者终有一天会沉入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
3.金融企业要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出发,科学实施资产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实施“债转股”后的金融企业(主要指原国有专业银行),央行对其要求应是更高了,因为它将来不可能把经营不善都一股脑儿归诸于国有企业的历史问题。银行要真正成为赢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无疑是重中之重。我们认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关键是抓好两项工作。首先要加强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将其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最终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且要将该教育与信贷责任制结合起来,对各类信贷责任人(如主办人、继办人、审查人、审批人等)要进行严格的责任界定,并明确奖惩制度,以激发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进取精神。其次要强化信贷的过程管理,实施科学的资产风险管理措施。应建立一套相互联系的资产风险管理机制,主要有:1)资产风险防范机制,强调对资产风险的主动预测和控制,如贷前严格的信用评级和审查;贷中要根据风险量化指标分散风险;贷后应有相应的跟踪预警及风险抑制管理措施。2)资产风险转移机制。这是在风险已经存在时,强调采取积极主动态度,转移和处置风险。如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风险在承保人和证券购买者之间得到重组。在发掘新的资金来源,加强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3)资产风险补偿机制。这是强调在事先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现有风险的一种共同补偿制度。我们应在已有的资本充足率制度和呆账准备金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如建立贷款风险共同
综上所述,“债转股”无疑是党中央对陷入困境中的国企和国有专业银行的一项扶持政策。它对于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必须从战略高度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出发,通过“债转股”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才能在“入世”后应付国外企业的竞争和挑战,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1]许兆祥,王引.江西铜业公司经济效益综合分析研究〔J〕.冶金经济与管理,1993,(6).[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与银行资产保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3]赵炳贤.资本运行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4]赵海宽.债转股:振兴国企现曙光〔N〕.经济日报,1999-9-13(1).[5]申可善.科学把握与推进“债转股”工作〔N〕.浙江日报,1999-12-6(3).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5497.html
(3)参与持股企业的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持股企业的股东,应根据股份的多少、资产管理公司自身资源、持股企业的情况,决定对其参与管理的程度,至少必须参加董事会。若是最大的股东,将担任企业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代表全体股东对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一个企业经营好坏与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及经理班子有密切的关系,作为企业的董事长要对这个聘任过程负责。一般情况下,它可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工作,必要时可派出自己的财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审计、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它与计划经济时代主管部门的角色有着本质的区别。
四、要真正成为“双赢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1.必须使现有的国有企业和银行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我国的改革开放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已有近十年的时间,遗憾的是现有的许多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都还没有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主要问题之一是“所有者缺位”。由于这个问题的存在,使我们许多改革措施如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收效不大。促使企业良性运行有许多机制,我们认为最主要是三种: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而现有的国有企业正是缺乏这三种机制。苏州交通银行案就能较好地说明问题。苏州交行原总经理(党组书记)蔡涵刚和原管委会主任(市政协副主席)杨荷生等受贿及玩忽职守,在1990——1993年中,非法拆借、放贷实际占用资金15.32亿元,至案发时尚有8.4亿元逾期贷款难以收回。“所有者缺位”还造成一种怪现象,国有企业的“婆婆”很多,有好处时都伸手,但没有一个部门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真正负责任。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婆婆”已不多了,但“所有者缺位”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我们认为,“债转股”要取得成效,首先要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其实质是个“责任”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必须对其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其主要经营者若是失职或贪赃枉法,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了责任后,其权力和利益也得跟上,做到责、权、利的统一。
2.“债转股”对于企业并非是一份“免费的午餐”。现有的国有企业在实施“债转股”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在思想上要转变观念,企业必须明白“债转股”只是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一贴良药,形象地说,这好像是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给游泳者一个喘口气的机会。现代企业的真正内功仍然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若不把精力放在练就真正的内功上,企业——这个游泳者终有一天会沉入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
3.金融企业要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出发,科学实施资产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实施“债转股”后的金融企业(主要指原国有专业银行),央行对其要求应是更高了,因为它将来不可能把经营不善都一股脑儿归诸于国有企业的历史问题。银行要真正成为赢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无疑是重中之重。我们认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关键是抓好两项工作。首先要加强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将其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最终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且要将该教育与信贷责任制结合起来,对各类信贷责任人(如主办人、继办人、审查人、审批人等)要进行严格的责任界定,并明确奖惩制度,以激发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进取精神。其次要强化信贷的过程管理,实施科学的资产风险管理措施。应建立一套相互联系的资产风险管理机制,主要有:1)资产风险防范机制,强调对资产风险的主动预测和控制,如贷前严格的信用评级和审查;贷中要根据风险量化指标分散风险;贷后应有相应的跟踪预警及风险抑制管理措施。2)资产风险转移机制。这是在风险已经存在时,强调采取积极主动态度,转移和处置风险。如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风险在承保人和证券购买者之间得到重组。在发掘新的资金来源,加强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3)资产风险补偿机制。这是强调在事先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现有风险的一种共同补偿制度。我们应在已有的资本充足率制度和呆账准备金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如建立贷款风险共同
基金,实行贷款余额补偿制度。贷款前,要求借款人按贷款额10%的比例,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入银行,贷款时,再要求借款人将贷款额的10%比例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入银行,作为贷款不能回收时的补偿资金。此外,用差异定价、优惠乘数定价等方式,实行差异利率也能抵补银行的部分损失。资金。此外,用差异定价、优惠乘数定价等方式,实行差异利率也能抵补银行的部分损失。
综上所述,“债转股”无疑是党中央对陷入困境中的国企和国有专业银行的一项扶持政策。它对于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必须从战略高度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出发,通过“债转股”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才能在“入世”后应付国外企业的竞争和挑战,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1]许兆祥,王引.江西铜业公司经济效益综合分析研究〔J〕.冶金经济与管理,1993,(6).[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与银行资产保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3]赵炳贤.资本运行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4]赵海宽.债转股:振兴国企现曙光〔N〕.经济日报,1999-9-13(1).[5]申可善.科学把握与推进“债转股”工作〔N〕.浙江日报,1999-12-6(3).
《债转股与双赢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