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财务会计体制的重大变革——对《索克斯法案》的一个评述
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被誉为美国自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时代以来“最彻底的公司改革法案”——《2002萨贝恩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索克斯法案》),对美国会计监管体制以及公司财务报告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引起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普遍关注。
该法案的背景是当下美国公司愈演愈烈的财务欺诈案的曝光。以安然、世界通信为代表的美国大公司的轰然坍塌,投资者损失惨重。而安达信会计师行销毁审计证据、最终因定罪为“妨碍司法”而解体的一幕更令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严重受挫。一度被视为美国经济骄子的大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华尔街投资银行以及承担证券市场监管之职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都受到广泛而强烈的批评。美国上下要求加强会计监管、严厉打击公司财务造假的呼声日益高涨。2002年1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表了题为“会计职业的监管”的政策声明,提出建立一个新的、由社会公众代表成员主导的监管框架,其核心是一个“强有力的、理性的、完全透明的惩罚机制”。国会两党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迅捷反应和灵活性。2002年4月24日,众议院通过了共和党人奥克斯利提交的《2002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法案》,提出了设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限制部分非审计业务等改革措施。然而,民主党人认为其改革措施过于温和,于7月15日在参议院通过了萨贝恩斯议员提交的《2002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大幅度提高公司欺诈的刑事责任。尽管两个法案对会计职业以及公司财务报告体制的改革力度相去甚远,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公众压力,短短半个月内双方的分歧迅速得到调和,最终形成了以民主党人的激进改革法案为主体的《索克斯法案》。7月25日,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表决通过该法案,由布什总统签署发布。
《索克斯法案》的改革措施涉及公司财务报告与审计体制的各个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会计职业监管框架的重构。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提供了一个有效率的资本市场所必不可少的信息基础,而审计是在特定的监管框架下运作的。会计职业、公司管理层、证券市场监管机关都与这个框架发生不同程度的互动。《索克斯法案》旨在恢复投资人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改造审计活动的运作方式自然是重中之重。
一、重新构造会计职业监管体制
传统上,美国会计职业实行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对成员会计师进行监管。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爆发了大陆售货公司案等一系列公司破产与欺诈丑闻,激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国会成立Melcafe委员会,打算对会计职业实行政府监管。AICPA遂发起成立了有非会计专业人士参与的“公共监督委员会”(Public Oversight Board,POB),同时在AICPA内部设立了专门的“公众公司审计部”,对那些承担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监督。这种改良的自律管理模式令国会打消了插手会计职业的念头。
然而,实践表明,这种自律性的监管最终陷于监管者为被监管者“俘获”的困境,不可能督促会计职业有效地承担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安然事件爆发后,面对着来自社会各方的改革压力,运作了近30年之久的POB黯然宣布解散。依据《索克斯法案》,美国将成立一个中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对会计职业进行监管,检查、调查和处罚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应注册会计师。这是美国会计职业监管体制最具历史性的重大改革,标志着美国注册会计师结束了100余年的行业自律为主的监管体制,步入到了政府监督下的独立监管为主的时代。
为了保持“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独立运作,防止监管者为被监管者所“俘获”,《索克斯法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组成与任命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由5名专职委员组成,他们应当熟悉财务知识。其中,3名必须是代表公众利益的非会计界人士,另外2名委员可以是或曾经是注册会计师,但不得在会计师事务所分享利润或领取报酬。
委员人选由SEC经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后任命,任期5年。
2、资金来源
传统行业自律体制下,POB遭遇的困境是AICPA或者大会计师行以削减经费作为威胁,制约POB的监督。《索克斯法案》把会计职业提供经费支持转化成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它规定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有权自主制定预算和进行人员管理,所有对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注册登记,并交纳“注册费”和“年费”,以满足该委员会的经费需要。
3、权力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有权制定或审批审计准则,进行执业检查,并对违反该法案、相关证券法规以及专业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罚和制裁。对公众公司审计客户超过100户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进行质量检查,其它事务所每3年检查一次。同时,该委员会和SEC任何时候都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特别检查。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活动受SEC的监督。SEC负责检查其工作,包括变动或废除其职权。对于该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SEC可以加重、减轻或取消。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很广,覆盖对美国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美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这些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也必须向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并配合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调查。
二、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独立性被认为会计职业安身立命的基石。安然事件后,会计师因提供非审计服务而丧失独立性的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的确,面对着2700万美元,比一年的审计费收入还要高200万美元的管理咨询费收入,安达信即使发现客户的财务数据有问题,似乎也不太容易挺起腰杆来对公司管理层说“不”。更何况,如果那些掩盖了巨额利润的表外合伙的设立与维系也有安达信咨询业务的功劳的话,更难以指望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会坚持要求安然充分披露这些信息。
《索克斯法案》突破了过去几年间SEC与会计职业在会计执业方式问题上陷入的僵局,确立了以下几项规则以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
1、禁止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非审计业务
《索克斯法案》明文禁止会计师行提供9项与商业咨询有关的服务。如果某一项非审计服务不在该明确禁止的清单范围内,相关的服务合约必须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被禁止的非审计服务包括:
(1)簿记服务以及为审计客户提供的与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相关的其它服务697;
(2)财务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
(3)评估或估价服务;
>
(4)精算服务;
(5)内部审计外包服务;
(6)管理职能或人力资源服务;
(7)经纪人、投资顾问或投资银行服务;
(8)法律服务以及与审计无关的专家服务;
(9)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则认为不可提供的其它服务。
对于会计师传统上承担的税务咨询业务以及金额较小,不至于影响独立性的管理咨询业务,《索克斯法案》给予了例外对待。不过,目前人们对此依然有较大争议,很难说是否会在不久的将来进一步缩小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2、审计轮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