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俞志虎法律论文网
活动。而被盗丢失的军警枪支和相当数目的仿制枪流散社会也为其提供了发展条件。同时历史上帮派结社,旧社会封建帮会影响仍然存在,再加上省内当前一些单位、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大量引进、传播反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影视作品,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滋生、蔓延起到了诱发和示范作用。
(三) 组织严密,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凶残性,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屡屡逃过查禁。
首先,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和纪律,犯罪有较强的隐蔽性、凶残性,对外密不透风。其次,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实力,力量大。再者,黑社会性质组织黑商结合,政商一体,容易蒙骗社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上述三个自身优势,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屡屡逃过打击。当前群众不敢报案或报案不及时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不到查禁。有些群众怕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后台硬,执法机关不会动真格查处,更怕执法机关里面有腐败分子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有的则怕犯罪分子同伙报复,更怕犯罪分子关了几天出来后报复因此宁人息事,岂不知这一切都助长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滋生和蔓延。
(四) 立法相对滞后,打击不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蔓延的又一重要因素。
1997年3月通过的新《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但是比较原则、宽泛,极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误差。200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打黑除恶”斗争以前,各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没有认真作过系统的调查研究,反黑工作是处在自发的阶段。由于涉黑案件投入大,办案周期长,面临阻力大,民警缺少执法实践和相应的业务培训,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案件往往孤立办案,就案论案,直接削弱了打击效能。
三甘肃省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
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继续存在和发展,犯罪领域继续扩大,政治渗透加剧,并可能省内外,境内外黑社会势力相勾结,形成跨区域,跨省、市甚至跨国界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针对涉黑犯罪组织的产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活动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一) 深入排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线索。
为了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止其发展蔓延,我们必须多渠道,多层次,全
方位搜集犯罪线索,深挖涉黑犯罪组织和流氓恶势力,决不能坐等其形成气候再去打击。
1、深入基层,认真排查社黑犯罪线索。
基层派出所,刑警队和治安队要适时组织警力深入到乡镇、村、街道、居民小区、厂
企业、交通沿线、物资集散地和农贸市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挖涉黑和流氓恶性势力犯罪线索。对获取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造册。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深入群众微服私访,注意发现漏排的原因,及时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大造宣传声势,形成舆论氛围。
在抓好内部排查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的
力度,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黑犯罪的决心和采取的措施,宣传党委,政府对打黑工作的态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打黑工作,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审理涉黑犯罪分子,壮大斗争声威,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通过表彰奖励有功人员和见义勇为的群众,激发群众的斗争热情。妥善解决因公务伤亡民警和见义勇为群众的抚恤金和医疗费以及善后处理等问题,保护广大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3、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努力搜集深层次涉黑犯罪线索。
针对涉黑犯罪组织具有一定的威慑力,群众存有畏惧心理,要注意使用好秘密侦查手
段,在宾馆、饭店、歌厅、舞厅、游戏厅、影剧院、美容美发、洗浴按摩、出租车、出租房屋等涉黑组织成员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区域、部位以及与其交往的人员中物色秘密力量,努力获取一些高层次的情报信息。
4、增强打黑侦查意识,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黑线索。
涉黑犯罪组织成员多,涉案数量大,犯罪线索千头万绪,只要我们分工细致,随时可能发现线索,侦查,治安,缉毒,交通等部门在查处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侮辱妇女,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涉枪,“黄、赌、毒”等违法案件,打击乡霸街霸市霸,车匪路霸工作中,不要就事论事,就案论案,草率处理。要注意增强打黑侦查意识,深挖细查,一查到底,从中发现涉黑犯罪线索。
5、加强与工商、税务、文化、商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涉黑犯罪组织大多开办经济实体,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偷税漏税等行为,经常涉足文化娱乐宾馆及其他高消费场所,有的还直接经营这些行业,将其作为活动的据点,进行赌博、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工商、税务、文化、商业等部门掌握他们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要与上述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从帮助他们解决治安问题的需要出发,在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宽视野,从中发现一批涉黑犯罪线索。
(二) 强化专案侦查和破案攻坚,及时打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1、落实打黑责任制,建立专职打黑队伍。
落实打黑责任制,关键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作为打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认清涉黑犯罪的危害,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履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职责。落实打黑责任制,重在把打击的责任落到位,建立专职打黑队伍。打黑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和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专门结构,负责协调,指导和开展打黑工作。其他地方要在刑侦部门内设打黑直属队。注意加强打黑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增强侦破案件的能力和制服犯罪的水平,提高打击效率。落实打黑责任制,必须落实责任制倒查追究制度。对那些麻木不仁、打击不力,导致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一地长期横行的,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措施不力、畏难退缩,应该打掉的涉黑犯罪组织而没有及时打掉的,要追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应该发现的涉黑犯罪线索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坚持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
3、强化内线侦查,攻克重大涉黑犯罪组织。
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隐蔽性强,作恶多端,特别是有复杂关系网,强大保护伞的涉黑犯罪组织,要充分利用内线侦查手段。首先要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必要的情报信息,搞清其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活动范围,犯罪手段等基本情况,为开展内线侦查做好准备。其次是采取“拉出来,打进去”的方式为我所用。
4、抓住薄弱环节,选好突破口,及时破案。
涉黑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大多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具有一定的反
侦查伎俩,审讯难度较大,在审讯时,要在选准突破口和搜集犯罪证据上下功夫。一是在犯罪成员中选好突破口。涉黑犯罪组织虽然作恶多端,但内部人员却有主有从,我们要努力争取那些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促其戴罪立功,以次为突破口分化瓦解犯罪组织,达到突破全案的目的。二是在犯罪案件上选好突破口,尽快搜集证据,拿下口供,有目标,有步骤地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在使用证据上选好突破口。适时出示能打消其侥幸心理的证据材料,彻底摧毁其心理防线,促使其缴械投降。四是在案件取得一定进展后,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案情,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害群众检举揭发,从中发现犯罪证据和新的犯罪事实。
5、适时开展区域性的打黑专项斗争。
有些地区涉黑犯罪活动猖獗,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必须集中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严打专项斗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发动社会各界 《论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俞志虎法律论文网(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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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组织严密,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凶残性,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屡屡逃过查禁。
首先,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和纪律,犯罪有较强的隐蔽性、凶残性,对外密不透风。其次,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实力,力量大。再者,黑社会性质组织黑商结合,政商一体,容易蒙骗社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上述三个自身优势,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屡屡逃过打击。当前群众不敢报案或报案不及时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不到查禁。有些群众怕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后台硬,执法机关不会动真格查处,更怕执法机关里面有腐败分子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有的则怕犯罪分子同伙报复,更怕犯罪分子关了几天出来后报复因此宁人息事,岂不知这一切都助长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滋生和蔓延。
(四) 立法相对滞后,打击不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蔓延的又一重要因素。
1997年3月通过的新《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但是比较原则、宽泛,极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误差。200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打黑除恶”斗争以前,各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没有认真作过系统的调查研究,反黑工作是处在自发的阶段。由于涉黑案件投入大,办案周期长,面临阻力大,民警缺少执法实践和相应的业务培训,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案件往往孤立办案,就案论案,直接削弱了打击效能。
三甘肃省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
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继续存在和发展,犯罪领域继续扩大,政治渗透加剧,并可能省内外,境内外黑社会势力相勾结,形成跨区域,跨省、市甚至跨国界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针对涉黑犯罪组织的产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活动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一) 深入排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线索。
为了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止其发展蔓延,我们必须多渠道,多层次,全
方位搜集犯罪线索,深挖涉黑犯罪组织和流氓恶势力,决不能坐等其形成气候再去打击。
1、深入基层,认真排查社黑犯罪线索。
基层派出所,刑警队和治安队要适时组织警力深入到乡镇、村、街道、居民小区、厂
企业、交通沿线、物资集散地和农贸市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挖涉黑和流氓恶性势力犯罪线索。对获取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造册。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深入群众微服私访,注意发现漏排的原因,及时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大造宣传声势,形成舆论氛围。
在抓好内部排查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的
力度,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黑犯罪的决心和采取的措施,宣传党委,政府对打黑工作的态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打黑工作,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审理涉黑犯罪分子,壮大斗争声威,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通过表彰奖励有功人员和见义勇为的群众,激发群众的斗争热情。妥善解决因公务伤亡民警和见义勇为群众的抚恤金和医疗费以及善后处理等问题,保护广大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3、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努力搜集深层次涉黑犯罪线索。
针对涉黑犯罪组织具有一定的威慑力,群众存有畏惧心理,要注意使用好秘密侦查手
段,在宾馆、饭店、歌厅、舞厅、游戏厅、影剧院、美容美发、洗浴按摩、出租车、出租房屋等涉黑组织成员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区域、部位以及与其交往的人员中物色秘密力量,努力获取一些高层次的情报信息。
4、增强打黑侦查意识,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黑线索。
涉黑犯罪组织成员多,涉案数量大,犯罪线索千头万绪,只要我们分工细致,随时可能发现线索,侦查,治安,缉毒,交通等部门在查处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侮辱妇女,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涉枪,“黄、赌、毒”等违法案件,打击乡霸街霸市霸,车匪路霸工作中,不要就事论事,就案论案,草率处理。要注意增强打黑侦查意识,深挖细查,一查到底,从中发现涉黑犯罪线索。
5、加强与工商、税务、文化、商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涉黑犯罪组织大多开办经济实体,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偷税漏税等行为,经常涉足文化娱乐宾馆及其他高消费场所,有的还直接经营这些行业,将其作为活动的据点,进行赌博、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工商、税务、文化、商业等部门掌握他们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要与上述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从帮助他们解决治安问题的需要出发,在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宽视野,从中发现一批涉黑犯罪线索。
(二) 强化专案侦查和破案攻坚,及时打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1、落实打黑责任制,建立专职打黑队伍。
落实打黑责任制,关键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作为打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认清涉黑犯罪的危害,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履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职责。落实打黑责任制,重在把打击的责任落到位,建立专职打黑队伍。打黑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和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专门结构,负责协调,指导和开展打黑工作。其他地方要在刑侦部门内设打黑直属队。注意加强打黑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增强侦破案件的能力和制服犯罪的水平,提高打击效率。落实打黑责任制,必须落实责任制倒查追究制度。对那些麻木不仁、打击不力,导致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一地长期横行的,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措施不力、畏难退缩,应该打掉的涉黑犯罪组织而没有及时打掉的,要追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应该发现的涉黑犯罪线索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坚持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
基层公安机关要将掌握的涉黑犯罪线索和有关证据材料逐级上报。省公安厅要对影响和危害较大,跨县、市作案以及县级公安机关侦办有一定困难的犯罪组织挂牌督办。对于关系网复杂,涉及到地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当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难度大的涉黑犯罪组织,省公安厅或市公安局要组织警力直接指挥侦办,或组织异地警力交叉办案。
3、强化内线侦查,攻克重大涉黑犯罪组织。
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隐蔽性强,作恶多端,特别是有复杂关系网,强大保护伞的涉黑犯罪组织,要充分利用内线侦查手段。首先要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必要的情报信息,搞清其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活动范围,犯罪手段等基本情况,为开展内线侦查做好准备。其次是采取“拉出来,打进去”的方式为我所用。
4、抓住薄弱环节,选好突破口,及时破案。
涉黑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大多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具有一定的反
侦查伎俩,审讯难度较大,在审讯时,要在选准突破口和搜集犯罪证据上下功夫。一是在犯罪成员中选好突破口。涉黑犯罪组织虽然作恶多端,但内部人员却有主有从,我们要努力争取那些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促其戴罪立功,以次为突破口分化瓦解犯罪组织,达到突破全案的目的。二是在犯罪案件上选好突破口,尽快搜集证据,拿下口供,有目标,有步骤地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在使用证据上选好突破口。适时出示能打消其侥幸心理的证据材料,彻底摧毁其心理防线,促使其缴械投降。四是在案件取得一定进展后,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案情,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害群众检举揭发,从中发现犯罪证据和新的犯罪事实。
5、适时开展区域性的打黑专项斗争。
有些地区涉黑犯罪活动猖獗,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必须集中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严打专项斗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发动社会各界 《论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俞志虎法律论文网(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