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管采取了哪些措施
改进个体工商户纳税办法,减少税收流失。”2000年又明确要求,“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要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严把费用扣除关,……对收入总额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个体户,须加大稽查力度,杜绝通过建假帐偷逃税的现象。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凡定额偏低的,须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以提高定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二是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列为每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如1994年总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要求,“特别是要把各类公司、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以及其他高收入者作为检查重点”。三是大力推行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1997年制定下发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去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统计,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私营户数1995年底为2594万户,2000年11月底为2851万户,2000年是1995年的1.1倍。1995年,全国共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57亿元,2000年则达到133亿元,是1995年的2.3倍,远远高于同期个体、私营户数增加的倍数,同期户均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由220元/年提高到467元/年,是1995年的2.1倍。这说明各级税务机关强化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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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李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