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交易所与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息披露制度的标准,增加股票异常波动的标准和停牌措施,对有关大宗交易的条款进行重新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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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继续加强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教育
如上所述,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就投资者(社会公众投资者)队伍来说,在质量上存在着种种不尽人意之处。因此,对投资者(社会公众投资者)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也十分紧迫,一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衡地进行下去。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投资者(社会公众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认识。一方面,证券交易所要进一步认清搞好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开展这项教育作为自己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另一方面,要帮助投资者进一步提高认识,纠正一部分投资者把这项教育看成是额外负担,是“别人生病,自己吃药”、“违规的人不受教育,受损害的人反而要受教育 ”,是对自己的“惩戒”等模糊认识,真正认识到搞好学习,增进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积极进取的精神,自觉地参加到学习中去。其次,教育形式要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同时,要注意教育的层次性。对新入市的投资者,对其首先要进行基本知识教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要根据投资者的入市时间长短,年龄、知识基础、个人兴趣爱好等等,开展多样化、多层次教育,努力增强教育效果。
邱永红
《论证券交易所与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