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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的胆铜生产


而成的铜为‘铁铜’,并列为当时流行的十种铜的一种”[8]。
  燕羽引述的《宝藏论》一书,现在已不存于世,其中关于十种铜的记载,存留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卷八《赤铜》条中。[9  ]全文如下:
  宝藏论云:赤金一十种。丹阳铜。武昌白慢铜。一生铜,生银铜,皆不由陶冶而生者。无毒,宜作鼎器。波斯青铜,可为镜。新罗铜,可作锺。石绿、石青、白青等铜并是药制成。铁铜,以苦胆水浸至生赤煤,熬炼而成黑坚。锡坑铜,大软,可点化。自然铜,见本条。文中“见本条”是李时珍所言,是指在《本草纲目》卷八《自然铜》条中引述了《宝藏论》的内容。故此,《赤铜》条中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综观全文,并无“流行的十种铜”之句,可见此句是出自燕羽的判断。我认为,这一判断并不准确。《宝藏论》虽然记载了十种铜,但至多只能表明这是当时作者所能见到的铜的种类,而并不能说明这十种铜均流行于世。其中,以出产之地(包括出产国家)命名的铜,如丹阳铜、波斯青铜、新罗铜或可因其蜚名远扬而被视为“流行”的铜,至于铁铜、自然铜、石绿、石青、白青等铜则绝不可能成为“流行的十种铜的一种”。事实上,直到北宋前期,对胆水浸铁成铜这一现象的认

识仍仅仅限于极少数人,他们只能在民间极小范围内采取私下生产的方式付诸实践。从遗留下的史籍记载看,这种实践活动多出自信州铅山县一地。宋太宗时期成书的《太平寰宇记》中曾记载:“(信州铅山县)有胆泉,出观音石,可浸铁为铜。”[10](卷一○七)这之后的宋仁宗景yòu@①四年(1037年)九月,东头供奉官钱逊上奏时也提到“信州铅山产石碌,可烹炼为铜”。由于当时池、饶、江三州的铜钱监正缺少铸钱的铜原料,在三司的请求下,朝廷派遣钱逊与江南东路转运使进行试验,以期解决铜料供应问题[11](卷一二○景yòu@①四年九月丙寅),但这次试验结果如何,却无明文记载。再往后就是宋哲宗元yòu@①时期沈括写就的《梦溪笔谈》中提到的:“信州铅山县有苦泉,流以为涧,挹其水熬之,则成胆矾,烹胆矾则成铜,熬胆矾铁釜久之亦化为铜。水能为铜,物之变化,固不可测。”[12](卷二五《杂志二》)关于这段文字记载是否为沈括亲身考察的记录,郭正谊在《水法炼铜史料溯源》一文中进行了考证。他认为不是沈括亲眼所见,而应该是沈括的读书笔记,录自中唐时期成书的《丹房镜源》[13](第67页)。这条记载虽然说明中唐时期在生产胆矾的过程中已获知了铁经过与胆矾接触后可以置换出铜,但是沈括引录这段话时并没有加入任何新的内容,这种情况恰恰说明,直到宋哲宗初期,官府尚未推行胆铜法生产,信州一地公开从事的只是胆矾的生产而已。
      二、宋仁宗时期许申是否试行了胆铜法
  对宋政府开始推行胆铜法生产的时期,现在基本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始于宋哲宗时期,另一种认为始于北宋前期或宋仁宗时期。
  前面曾提到,宋仁宗景yòu@①四年(1037年),政府命钱逊试验用石碌“烹炼为铜”,但试验的结果如何,是不是加以推广,史料中都没有提到。因此这条材料充其量只能说明官府曾对胆铜法生产进行了一次试验。
  容易引起歧异的,是另外一些记载了许申的建议的材料,其中,《宋史·孙祖德传》中有如下一段话:“时三司判官许申因宦官阎文应献计,以药化铁成铜,可铸钱,裨国用。祖德言:‘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是教民欺也。’固争之,出知兖(州)……”[14](卷二九九《孙祖德传》)这段话中,最关键的是“以药化铁成铜”一句,元末明初人危素的《浸铜要略序》中也有同样的词句:“当宋之盛时,有三司度支判官许申,能以药化铁成铜,久之,工人厌苦之,事遂寝。”[15](卷三《浸铜要略序》)如果将“药”理解为是胆矾水,许申的建议无疑是指以胆铜作为制造铜钱的原料。
  但是,关于许申的建议与活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则有更为详细的含义不同的记载。宋仁宗景yòu@①二年(1035年)正月壬寅,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许申被任命为江南东路转运使。[11](卷一一六景yòu@①二年正月壬寅)在此之前,他曾建议采用新的方法铸造铜钱,由于汴京没有取得成效,故被派任江南东路转运使,以期在江州继续试验。下面是《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有关记载:
  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注:中华书局点校本将此句断为“重八十两十分。其剂,……”断句有误。据《鸡肋编》卷中《蒋仲本论铸钱事》云:铸钱“用铜、铅、锡五斤八两,除火耗,收净五斤”。宋制,一斤为十六两,用料八十八两,除去火耗,铸成铜钱正好是八十两。故改正标点如上。)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居三分,皆有奇赢。……申在三司,乃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因入内都知阎文应以纳说,朝廷从之,即诏申用其法铸于京师。然大率铸钱杂铅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杂以铁则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铸万缗,逾月才得万钱。申性诡谲,自度言无效,乃求为江东转运使,欲用其法铸于江州。朝廷又从之,诏申就江州铸百万缗,无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执政主之,以为可行,然卒无成功。
  先是盐铁副使任布请铸大钱一当十,而申欲以铜铁杂铸,朝廷下其议于三司。程琳奏曰:“布请用大钱,是诱民盗铸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尝用此法,讫不可行。申欲以铜铁杂铸,理恐难成,当令申试之。”申诈得售,盖琳亦主其议故也。
  天章阁待制孙祖德言:“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之,是教民欺也。”固争之,不从,遂出知兖州。
  对于这条材料中的“以药化铁与铜杂铸”、“铜居三分,铁居六分”、“杂以铁则流涩而多不就”、“申欲以铜铁杂铸”等句该如何理解呢?学者们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张子高先生认为:“很可能他(指许申)是以药化铁,使铁掺在铜内成合金来铸钱币。铁掺在铜内,可以大大节省铜,因此许申的实验曾经为统治者所重视。”[5](第107页)汪圣铎先生则认为许申的建议是指胆铜法生产。他还援

《论宋代的胆铜生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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