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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的胆铜生产


引了《宋史全文》卷三二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壬戌条中“绍圣间以铅山胆泉浸铁为之,令泉司鼓铸,和以三分真铜,所以钱不耐久”之句,认为:“《长编》所谓‘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实际乃是胆水(“药”)浸铁产出的铜六分有余,加上“真铜三分”有余,熔在一起来铸钱。……只是由于史官对胆铜不了解,不承认胆铜是铜,仍然认为胆铜是铁,是‘伪铜’,故而在记述上有些失误”[16]。
  我认为汪先生的推论还是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其一,所有上述材料中,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是最为原始的材料,可信度最高。是书始撰于宋高宗时期,完成于宋孝宗时期,而那个时期胆铜法生产早已在铜业生产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宋仁宗时期的官员因不了解胆铜而记述有误,这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南宋人李焘也不知胆铜为何物而在编书时对屡次出现的“铜铁杂铸”之意不加考辨,显然就不合情理了。虽然现存《续资治通鉴长编》内容中并无胆铜记载,但是这一情况并不能证明李焘对胆铜不了解。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胆铜法生产是在宋哲宗绍圣年间以及宋徽宗统治时期,而现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恰恰缺失哲宗元yòu@①八年(1093年)七月至绍圣四年(1097年)三月的内容以及徽宗、钦宗两朝的全部内容,致使我们无法从现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看到有关胆铜生产的记载。然而,章如愚的《群书考索》中引用了一条现已佚失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内容,其中就明确提到了胆铜。引文如下:“(崇宁五年中书省勘会诸路岁收铜数)每年约收诸色铜六百六十余万斤,旧铜锡约收四百六十余万斤,胆铜约收一百万斤……”紧接其后的一条材料也是引自现已佚失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内容,材料记录了开封尹兼提举京畿钱监宋乔年在大观二年的上言,其中更是多次提到“漉铜钱(用胆铜铸造的钱)”,由于胆铜铸钱成本低,宋乔年还建议:“户部上供之数,可以漉铜钱下诸路令依样铸。”[17](后集卷六○《财用门·铜钱类》)从这些记载中可以得知,李焘的原书是记述过胆铜的,他对胆铜与矿铜的区别应该有所了解。基于此,似不应将“铜铁杂铸”等内容视为“失误”的记述。其二,宋代铸造铜钱的主要原料是铜,辅料是铅和锡,北宋的铜钱基本上保持了“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居三分,皆有奇赢”的用料比例。宋徽宗以后至南宋期间因缺少矿铜铜料,又已批量生产出胆铜,所以铸钱的铜原料中同时也使用了胆铜。《宋史全文》所说的“和以三分真铜”之意,既反映了当时人们仍抱有传统的观念,只承认经过采矿冶炼得到的铜才是“真铜”,同时也反映了矿铜数量只占

铸钱所用全部铜原料的十分之三。这一数字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许申的铸钱配方只是在料例的比例上巧合而已,内涵则是不同的。许申所说的“铜居三分,铁居六分”,并不是指矿铜和胆铜的比例,而是指要变更铸造铜钱的原料和比例,将铅和锡去掉,加入铁作为主要原料,占全部料例的十分之六强;此时铜成为辅料,仅占全部料例的十分之三强。其三,《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提到的“以药化铁与铜杂铸”之意,亦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由于铁的熔点高、铜的熔点底,把两种原料放到一起来熔化,必然产生铜先熔化而铁未化的不同步现象,许申的建议中所说的“药”很可能就是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加入的某些助熔剂,以降低铁的熔点。然而,这种别出心裁的铁、铜配方是根本行不通的,试验过程中自然出现了“杂以铁则流涩而多不就”的问题。另外,受当时生产条件的限制,生产胆铜应该是在胆水(或胆土)充沛的矿区中进行,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只是提到许申初在京师、后在江州直接进行铸钱试验。这两个地方仅是铸钱场所,并不生产胆铜,如果许申使用了胆铜作为铸钱材料,官府必定要先在某些矿场生产出胆铜,再运至京师或江州铸钱,但是对于这样重要的生产活动,北宋仁宗时期的各类记载中却只字未提。鉴于以上几点分析,我认为宋仁宗时期许申在京师和江州进行的铸钱试验应该是用铁和铜作原料而进行的,与胆铜生产并无关系。
      三、宋哲宗时期胆铜法开始推广
  据苏辙《龙川略志》载,宋哲宗元yòu@①时期,有一位商人毛遂自荐,向政府献出秘法——胆铜法。当时,苏辙任户部侍郎,“有商人自言于户部,有秘法能以胆矾点铁为铜者。予(指苏辙)召而诘之曰:‘法所禁而汝能之,诚秘法也。今若试之于官,则所为必广,汝一人而不能自了,必使他人助汝,则人人知之,非复秘也,昔之所禁,今将遍行天下。且吾掌朝廷大计,而首以行滥乱法,吾不为也。’其人@②fǔ@③而出,即诣都省言之,诸公惑之,令试斩马刀,厥后竟不成。”[18](卷五《不听bì@④法能以铁为铜者》)苏辙任户部侍郎的时间是在元yòu@①二年(1087年)十一月至元yòu@①四年(1089年)六月[11](卷四○七元yòu@①二年十一月甲戌;卷四二九元yòu@①四年六月丁未),可见这段时期宋政府的执政者仍然不了解胆铜生产及其所能起到的作用,胆铜生产还被称为“秘法”,仍旧是民间私下进行的小范围生产。
  胆铜法不再作为政府所禁的秘法而得到推广,是在饶州德兴县人张潜、张甲父子将撰写的《浸铜要略》献给朝廷之后的宋哲宗绍圣年间。关于《浸铜要略》的作者及成书年代,南宋人陈振孙和赵蕃的记载大致相同。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指出:“《浸铜要略》一卷,张甲撰,称‘德兴草泽’。绍圣元年(1094年)序,盖胆水浸铁成铜之始。甲,参政子公之祖。”[19](卷一四《杂艺类》)赵蕃在《截留纲运记》一文中追述信州铅山县在绍圣年间推行胆铜生产的情景时也提到:[20](卷五《截留纲运记》)
  铅(指铅山县)之阜,宝藏兴焉;铅之泉,宝货化焉。兴者有时,化者无穷。方泉之蒙,孰知其功,布衣张甲,体物索理,献言以佐圜法。宋绍圣间,诏经理之。dī@⑤泉为池,疏池为沟,布铁其中,期以浃旬,铁化为铜……这两条材料都仅仅指出张甲是胆铜的试验者和向朝廷献书者,从而遗漏了张甲之父张潜的功绩。实际上,在胆铜法生产的试验过程中,张潜的功劳是最大的。王象之在《舆地纪胜》中引用了褚孝

《论宋代的胆铜生产(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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