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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的权力界定及其活动原则/龙宗智法律论文网


检验、当事人论驳和社会评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为保证质量,防止错漏,在主诉检察官拟出后有必要由他人审查并提出意见。

参考文献

[1](日)伊藤荣树著,徐益初等译《日本检察厅法逐条解释》,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第134页。

[2]同上,第138页。

①起诉活动中的政治因素(甚至党派因素)可能是难以避免的,只是应当使其维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而且不与法律发生直接的冲突。

②为防止通过分案影响案件的处理,比较适当的做法是采用轮流接案制或其他排除个人选择的制度措施。

主诉检察官的权力界定及其活动原则/龙宗智法律论文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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