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正文

配偶权探析


知后反诉妻子侵犯其配偶权,更会使我们处于两难境地,不受理不行,受理嘛本来已被害的妻子,却成了配偶权的侵权人,显然不合情理,得不到社会的支持,不能取得好社会效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制定或修订法律时,既要广泛吸收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共享人类文化遗产,又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超前意识,又必须适合现存的社会状况。对于一些“可看不可用”的规定,与其说有不如没有,我们不能试图用法律调整一些超越法律权能的事,如果强加施行,反而有损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权衡利弊的结果是:“鱼和熊掌兼得,喜新不厌旧。”道德可以对这些行为作出谴责,而法律横亘在夫妻床上,其结果未必与立法的初衷相一致!

【参考文献】:
[1]  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  ,光明日报出版社,88版。
[2]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96版。
[3]  转引自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99版。  
[4]  史尚宽《亲属法论》,荣泰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80版。
[5]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96版。
[6]  威廉·杰·欧·唐奈《美国婚姻与婚姻法》,重庆出版社,86版。
[7]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96版。
[8]  吴晓芳《配偶权的是是非非》,载于《人民法院报》2000年1月5日三版。  

配偶权探析(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7322.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民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