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
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
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
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
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
、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就福建省漳平市来说
,自2002年以来,该市就有青少年犯罪案件85件140人,其中抢劫28件5人,盗窃
36件48人,寻衅滋事28件15人,故意伤害5件6人,敲诈勒索3件8人,绑架2件2人
,拐卖妇女1件5人,强奸1件1人,故意杀人1人。青少年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呈明
显上升的趋势。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
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
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
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
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
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
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
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
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
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
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
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
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
神文明建设不相称和丑恶现象。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
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
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
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
;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如今年发
生的一起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林真鸿、蒋江材在看了香港大篇《插翅难逃》之后
,深受张子强的影响,便在现实生活中模仿张子强的绑架手法,绑架了漳平某私
营业主吴某的岳父,企图勒索60万巨款。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
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
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
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
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
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
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
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
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
、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
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
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
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
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
,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
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
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六是学校缺乏与家
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
情况缺乏全面掌握;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
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
邪路。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
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
是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
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
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
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
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
,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
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
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
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
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
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
,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
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
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
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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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
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
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
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
、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就福建省漳平市来说
,自2002年以来,该市就有青少年犯罪案件85件140人,其中抢劫28件5人,盗窃
36件48人,寻衅滋事28件15人,故意伤害5件6人,敲诈勒索3件8人,绑架2件2人
,拐卖妇女1件5人,强奸1件1人,故意杀人1人。青少年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呈明
显上升的趋势。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
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
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
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
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
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
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
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
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
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
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
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
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
神文明建设不相称和丑恶现象。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
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
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
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
;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如今年发
生的一起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林真鸿、蒋江材在看了香港大篇《插翅难逃》之后
,深受张子强的影响,便在现实生活中模仿张子强的绑架手法,绑架了漳平某私
营业主吴某的岳父,企图勒索60万巨款。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
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
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
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
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
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
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
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
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
、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
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
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
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
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
,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
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
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六是学校缺乏与家
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
情况缺乏全面掌握;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
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
邪路。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
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
是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
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
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
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
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
,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
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
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
社会当中,不利
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
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
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
,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
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
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
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