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之冷思考


事诉讼法》5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118条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意味着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回答与自己有罪的相关事实,实质上就是让其自证有罪。并且,“如实回答”还可能引发侦查机关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前后矛盾的规定,使得“不得自证其罪”变得毫无意义。增加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条款只能看作是《刑事诉讼法》对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②的简单回应,也是与国际接轨的生硬表现。
  
  三、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法》的建议
  
  新《刑事诉讼法》虽解决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但仍存在不够完善之处,需探寻有效的解决路径。
  
  1.强化律师辩护权,平衡控辩力量
  
  第一,扩大辩护权适用范围。探索建立“公设辩护人”制度,鼓励律师参与简易程序。公设辩护人是指地方政府指定的律师,代表被控犯有刑事罪行但却支付不起律师费的穷人参加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于2010年10月设立了全国首家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是在法院设立的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指定公设辩护律师(即由国家或者政府负责聘请的具有一定执业经验,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辩护律师)的专门办公室。同时,浦东法院积极尝试在量刑规范化试点案件的公开示范庭审中和在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疑难案件以及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完善律师权利救济渠道。以完善律师阅卷权保障机制为例,审查起诉阶段或审批阶段不予提供律师阅卷的,律师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申请救济。申请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口头申请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记录在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明确了受害权利的类型、必要的证据后,可以要求公诉部门或法院在15天内作出回复,公诉部门未回复的将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可发出检察建议函,回复情况应送达申请权利救济的律师。
  
  2.探索办案模式,兼顾公平与效率
  
  探索刑事和解办案模式。要明确公检法在刑事和解中的权限,公检法只应主持当事人双方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精神抚慰等民事责任事项,以及被害人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要求。不得对国家公权力如依法属于公检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职权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功后,犯罪嫌疑人为达成和解自认的某个犯罪事实不应当在之后的庭审中作为认定其有罪的证据。同时,建议设立被害人刑事补偿机制,由县级以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避免出现“以钱买刑”的司法不公现象。
  
  3.建议取消“如实回答”的规定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法律的一项重要原则,已然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受刑事追诉的人不得强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言,或者强迫承认有罪”。但《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却实际否定了犯罪嫌疑人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况且“如实回答”的规定并未相应的法律后果,这种义务存在的必要性不大。因此,建议取消《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对过去司法体制改革的暂时总结,也是对未来司法实践的规范。总的来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亮点多于暗点,“新”的力量正势如破竹地冲击着我国的司法环境,但这股力量并未充分满足人们对加强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保障和对职权机关权力的规制的愿望。希望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冷分析,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的刑事诉讼程序提供些许方向,以构筑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美]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恩思。权力的分析[M].陶远华,苏世军,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30-35.
  
  [2][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侯健,范亚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42.
  
  [3]樊崇义。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哲理之思[J].人民检察,2012,(5)。
  
  [4]费孝通。中国绅士[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5-31.
  
  [5]刘卉。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公诉工作如何应变[N].检察日报,2012-06-06

《《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之冷思考》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8033.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诉讼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