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操纵市场行为及其民事赔偿责任
版社,1995.280。
[4]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279。
[5]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79。
[6]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81。
[7]林光祥,证券市场操纵证券价格之法律防制[M],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43。
[8]Louis Loss ,Fundamentals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1988,2d ed. )p.570。
[9]叶林,证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00。
[10]叶林,证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00。
[11]林光祥,证券市场操纵证券价格之法律防制[M],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47。
[12]Sidney Robbins ,The Securities Markets(New York , Free Press ,1966)p41。
[13]NYSE Constitution and Rules(New York,NYSE 1973) Art3。
[14]杨志华。 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84。
[15]Kidder, Peabody & Co. ,18SEC 559,568(1945)。
[16]Note , Regulation of Stock Market Manipulation ,56 Yale L.J.509 ,525-526(1947)。
[17]SEC v. Torr,22 F. Supp. 602,608 (S.D.N.Y.1938)。
[18]叶林,证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299。
[19]Schmultz and Kelley ,Cash Tender-Over Bids-Defense Tactics ,23 Bus. Law.115,
[20]SEC Act Release 4163(1948)。
[21]林光祥,证券市场操纵证券价格之法律防制[M],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58。
[22]林光祥,证券市场操纵证券价格之法律防制[M],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59-60。
[23]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86。
[24]符启林,中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65。
[25]余雪明,证券管理[M],台北:正中书局,1983.536。
[26]郭林广、区沛达,香港公司证券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35。
[27]王连洲、李诚,风风雨雨证券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183。
[28]顾昂然、王家福、江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讲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45。
[29]梁慧星,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123。
[30]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M],台北:作者自版,1996.16。
[31]Louis Loss, Securities Regula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1961 ) vol.3,p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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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M],台北:作者自版,1996.16。
[31]Louis Loss, Securities Regula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1961 ) vol.3,p1749。
《论操纵市场行为及其民事赔偿责任(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