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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借鉴与启示


占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一小部分,如何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剩余的不良资产,国家没有相应措施,国家立法缺少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对此也无计可施。四是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将诱发极大的道德风险。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应标本兼治,而这个“本”就是产权制度。因此,笔者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对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难以达到改革目的的。值得欣慰的是,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创造性地提出了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概念。这将为加快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起到指南针的作用。此外,要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善金融监管的手段与方法,以适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姚勇.美国取消金融业混业经营限制的经济分析[N].金融时报,2000-04-01.
  [2]  康书生.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借鉴与创新[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借鉴与启示(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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